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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养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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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养生主》一文翻到最后,于可远念道:“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然后抬头望向高邦媛。

高邦媛也望向他,四目交接之时,和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寒风扑到脸上,一瞬间皮肤绷得紧紧的,心中某根弦也随之绷紧了。

“高小姐的行本,未将‘养生主’三字予以区分,分歧太大,通行本确实都是如此。”于可远道。

“养生……主?”

“养……生主。”

一问一答后,高邦媛和于可远同时笑了。

《养生主》这一篇文字不多,但有些疑难问题,就算放到现代也未能解决。譬如高邦媛所讲,将“养生”二字连读,“主”单拿出来,作主要原则的解释,其含义就是“养生的主要原则”。而于可远所讲,将“生主”两字连读,便作“生命之主”的解释,其意为精神,三个字就阐述为“养护生命之主——精神”。

但无论哪种解释,都认为本篇是讲养护精神。

“于公子对庄子似乎颇有研究。”

“只是粗读几遍这一篇罢了。”见到高邦媛有深谈的意思,于可远率先提问道:“不知高小姐对养生二字如何解释?”

高邦媛沉默了一会,深深望向于可远,道:“形为神之宾,心知是神之役,皆非生之主。用物质的‘味’和‘气’去养‘形’,用‘学’去养‘心知’,都不能避免‘其主’精神的消亡。庄子这篇,意在之初养生既不是养形,也不是养智,而是养神。”

“但《达生》一篇又讲:养形必先之以物,有生必先无离形。庄子虽然注重精神,但并不等于不要肉体。”于可远插上一句话。

高邦媛点点头,眼中的敌意消散了一些,从这段话里,就能证明于可远对庄子是真有研究的,否则断然说不出“不要肉体”这样的解释。也就是说,于可远身上是有些学问的。

“养形是养神的基础,养神必先养形。否则庄子便不会因为担心自己像牛一样被宰杀而拒绝出任楚相,更不会在雕陵为自保而仓皇逃走,他十分爱惜自己的身体。但庄子到底更看重神。”高邦媛开口道。

“所以,高小姐依旧认为,庄子阐述的观点,是精神大于肉体?”

高邦媛点点头,“自然是,自古以来的名家,皆是此观点。”

“我有不同的见解。”于可远摇摇头道。

若只是抛出相同的观点,最多就证明自己曾经读过几本书,才干虽有,未必出众。唯有拿出石破天惊的见解,还能让人信服,才能起到鹤立鸡群的效果。

“哦?于公子有何高论?”

高邦媛怔了怔,在隔着于可远两丈远的一个木墩子坐下了。此时虽然还下着雨,但有歪脖子树遮掩,暖英又从包裹里掏出一把伞,不必担心淋雨。

在这样的环境下辩论,倒也别有一番风趣。

“纵观全篇,庄子的养生原则应是形神兼备。庄子并不排斥,甚至非常重视养形。如在《达生》一篇,讲到: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者而鞭之。

意思是说,形或神,哪一个落后了,都该努力赶上去。再有单豹重养神,却忽略肉体安全,结果被‘饿虎杀而食之’,张毅重养形,忽略养神,结果‘有内热之病以死’。因而,庄子得出结论:‘豹养其内而虎食其外,毅养其外而病攻其内,此二子者,皆不鞭其后者。’因而,养生就要内外兼养,绝不偏颇一方。”

高邦媛沉默良久,眼神熠熠,“于公子也如庄子一般,神形皆养?”

“不然。”于可远摇摇头,“庄子开篇讲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会导致精神困顿,不利养生。

这似乎在告诫世人,不要追求人生所做不到的事情,以免劳心费神。若是遇到困难只管放弃,听天由命,随遇而安,就不会有力挽狂澜、扭转乾坤、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如有神助这样的情况发生。

自助者天助,正是这个道理。高小姐虽然笃信庄子,却也没有全然按照庄子的思想行事,否则便不该千里迢迢赶到东阿。”

高邦媛皱着眉,虽然不喜这番言论,到底没有反驳。

“讲句不好听的,读书人若是将书读死了,左不过一个饱读诗书的废物。”于可远继续道:“所以我更喜欢庄子在‘为善无近名’之后所提,为保证肉体安全,要远离刑罚与名声。远离刑罚容易理解,为何要远离名声?《列子·说符》一篇有间接解释,行善不以为名,而名从之;名不与利期,而利归之;利不与争期,而争及之;故君子必慎为善。保身之道,要‘缘督以为经’,走中间路线,做一个不好不坏的人。这些才是为人之道。”

高邦媛有些答不出话来,迟疑道:“所以,这也是为何于公子如此坦然地利用自己哥哥的婚事,不惜损毁一个未出阁女子的名声,只求达成利己的目的?这似乎符合于公子所言的‘中间路线’。”

“不错,若以庄子的‘殆而已矣’养神,不去追求看似做不成的事情,今日我不留高小姐,高小姐这桩婚事,最终大概还是会落在我身上。但你我坦言露之,事事在先,却有大利。套用孔圣人的一句话,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问可不可能,但问应不应该。只要应该,即便没有半寸希望,抛头颅洒热血,也要争上一争。我此为虽有损高小姐名声,换来的却是无限可能,对彼此都有利,如何不能作为?”于可远轻声讲道。

高邦媛深深叹了一声,“这番辩讲,我不如你。可你所想,似乎与贤人圣哲的主张相悖。”

于可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见哪朝哪代的皇帝用圣人之言治世?这些圣贤的话,从来都是约束旁人,对为王为官者而言,更是敛财掌权的利器,若用来修身立命,未免贻误自身。圣人之言,从来都是能用则贤,不用则弃。我若真是个两袖清风的做派,高小姐恐怕会更加失望。”

应该不会的吧——

高邦媛直觉得不会。

但脑海里拼命联想,若将来真嫁给一个在道德上完美无瑕的儒生,处处讲大道理,散尽家财助人为乐,凡事都要遵守圣贤规矩,族中基业能否夺回要画个问号,但最先遭殃的一定是自己。

因为这样的儒生,一定将女子的三从四德、七出三不去看得极重,那才是真正的水深火热。

想夺族中基业,想将基业开遍山东乃至全国,想以女子之身从商,就必定要站在整个道德舆论的对立面,必定充斥着尔虞我诈和钩心斗角,她自己尚不能清白一身,如何约束旁人。

高邦媛终于开了口:“天愈发冷了。”

于可远领会其意,朝着家的方向一指,做个了请的姿势,“家中贫苦,高小姐若不嫌弃,便下榻一夜,如何?”

高邦媛没有回话,但跟在她身旁多年的暖英却从眼神中看出了些什么,努着嘴哼了一声:“废话一大堆,领路吧!”

于可远和高邦媛并行在街道上。

因暖英还要安排那群镖师,便将伞递给了于可远。

于可远为高邦媛撑着伞,二人并肩而行,因有男女授受不亲的忌讳,于可远并未站在伞里,大雨瓢泼而下,全落在身上。

高邦媛看他这么守规矩,心中不忍,便道:“过来吧。”

“于礼不合。”

高邦媛轻叹,“没守的礼够多了,也不差这一桩。”

于可远嘴角一勾,直接挤进伞里,衣衫裹着雨水,接抵在一起,就像肌肤碰触到一起似的。

高邦媛脸迅速红了,全身都不自在,本想将他推走,但见他冻得直抖,只好继续忍耐。

于可远这时也有些心猿意马。

两世为人,前一世虽然功成名就,偏偏在感情路上屡屡受挫。这一世从贫民开始,总该有些不同才是……

一路行来,实在尴尬,于可远微笑,努力让声音听起来更加轻快平和:“清修大哥家里摆了好些天宴席,一会应该会拿来些好的吃食,尤其是香面团子。”

高邦媛问:“那有什么好?”

“嗯,我记得小时候,那会我爹和哥哥还在世,有一次下大雨,爹回来的时候,口袋里掏出两团白白的,我还以为是团的棉花呢,原来是外面沾了白色粉面的赤豆面团子,咬下去一股甜香味儿。可惜有点贵,之后每次上街,都没舍得买过。”

高邦媛思忖了一会,“香面团子……我没吃过。”

像她这样高门大院里出来的,香面团子这种在寻常百姓家极奢侈的小吃,却只是下人奴婢的吃食,高邦媛自然没吃过。

“咬起来软软的,外面沾的粉面不能多不能少,多了发干,不香。少的话,团子又粘牙……”

高邦媛一点头,不再那么拘束了,“听起来应该很好吃。”

“我可想了好久,这样的大雨天吃上几个,一整年肯定都有好福气。”

欢乐的情绪是有传染力的,高邦媛的表情彻底放松下来,完全看不出紧张,“你这样讲,倒是多了些人情味,我以为……”

“以为什么?”于可远笑笑。

“以为你是只在乎利益前途,为此可以舍弃出卖一切的人。”高邦媛抬起头,眸子一转不转地盯着于可远。

于可远沉默了半晌,才道:“为前途是可以择取些手段,但前途到底是为开展胸中抱负。若一切得偿所愿,前途圆满,却孤苦伶仃,身后空无一人,连个分享喜悦的朋友亲人都没有,只能留下一些事迹供人评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由衷之言。

他并非程序设定出来的固定模板,穿越过来只为追求云端之上的权力巅峰。他向往权力,并未只为权力本身,而是权力背后的象征。

后世之人评价明史,有说明亡于洪武,有说明亡于土木堡之变,有说明亡于嘉靖,也有说明亡于万历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他想验证一件事,历史大势是否真的不可改?

除了这个抱负之外,他也向往志同道合的朋友,传道受业的师徒,和睦友恭的家庭,乃至两情相悦的夫妻。

他希望成为一个合格的儿子、兄长、朋友、老师、弟子、丈夫,而不仅仅是权倾朝野的官员。

高邦媛听完,忽然笑了:“你很有趣,处处讲道理,又处处打破道理,凡事都能辩驳几分,逾是如此,就逾难让人看清真正的你。”

“何必要人看清?”于可远笑道。

高邦媛想了想,“也对,看不清,才能保身。”

回到家里,一群亲兵正在临时搭建的棚子里烤火,林清修在一旁招待,摆放了好几桌小吃,还有些粗茶和黄酒。

他掀帘子进屋,就看见邓氏和阿囡站在门里头,脸色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寒气有些发白,担心地看着她。

“阿母。”

于可远身后就是高邦媛,但因为身子高大,又被门帘隔着,邓氏并没瞧见,只扯着于可远的衣袖道:“儿啊,这些官兵说你身上有桩要紧的案子,还说你明天就要去邹平,连户籍都要迁过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高邦媛在身后喊了一声,“伯母。”

邓氏一愣,连忙掀开门帘出来,就瞧见红着脸的高邦媛,正躲在于可远身后,一副恭顺的模样,在向自己行礼。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6章 养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