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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见高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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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止步!”为首的亲兵握住刀柄,往官道一站,昂首挺胸,竟有一种万夫莫开的气势。

暖英错愕地一瞧,这群便服着装的亲兵光从外表看,并不能辨认出身份,但那种久经沙场的气势,实在难以让人忽略,眼神锐利如鹰,身姿挺拔如剑。

其中一个保镖走上前,“各山有各草,各行有各情,几位兄弟,看你们也不像平常人,拦住我们的去路做什么?”

亲兵冷厉道:“拦你们自然有拦你们的用意,哪里来那么多的废话?官道就一条,你们若要超过去,就从两边的丛林绕,不想超过去,就隔我们三百丈远,不许接近分毫!”说着,那亲兵从怀里掏出一张红帖,帖的正中央是篆文“俞”。这张红帖,正是俞大猷亲兵身份的证明。

这些保镖并非草包,自然认得红帖,互相对视,满眼都是震惊。

“原来是俞将军的亲兵在办要务,既然如此,你们先走就是。”那保镖远远拱手一拜。

暖英瘪着嘴,小声吐槽,“凭什么!俞将军的亲兵就能像土匪一样,霸占官路,不让人通过?”

那保镖连忙眼神制止,很是严肃道:“我的姑奶奶呦,您可小点声,俞将军的亲兵都是从战场上层层选拔出来的,个个都是斩杀倭寇的好手,手上沾了不知多少鲜血!他们一群人凑在一起,还是便服,肯定有机密要务在身,我们就低个头,等他们走远了,再回去就是!”

暖英皱着眉,“我家小姐等待多时,若是误了事情,我可不付你们钱款!”

保镖笑道:“一看您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怎么会克扣这样的血汗钱!”

“哼!行吧!只要你们实心办事,待与我家小姐会合,看住于可远那个混账,别让他胡作非为,少不了你们的银钱!”暖英昂着头道。

这番话并未压低声音,因而前面的于可远等人听得真真切切。

林清修眉头紧锁,附在于可远耳畔,小声道:“这群人,莫非是县衙派出来的,想要与你为难?”

于可远也有些不解。按理来说,县衙要想对自己下手,大可以寻些江湖好手,用不着派个丫头以及几个镖师来,况且出衙门的时候,衙役是看着几个亲兵护送自己离开的……

思忖了一会,可以判断这些人与县衙无关。

“难道是前身留下的糊涂账?”于可远心里犯迷糊,就走到为首的亲兵面前,拱手道:“大哥,麻烦您去问一问身后人,是什么身份,但先不要提我。”

那丫头明明看到自己,却辨认不出自己的身份,说明此前并未见过自己。

亲兵点点头,“这点小事,在这等着吧。”

说完,攥着红帖就走到了暖英等人身前,“我们是奉命办差,这一路都要保密,你们这些人既见到我们,为避免外泄我们的行踪,将各人的姓名住址一一写明,以作备案。”

倒也有理有据,让人挑不出毛病。况且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更不与兵争。

几个镖师将名姓和住址报上来,亲兵就望向暖英。

直到近距离接触这位亲兵,暖英才亲身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紧张地握住衣袖,“我……我本是邹平县高氏府宅的婢女,与我家三小姐高邦媛来东阿办些事情,因要见个当地有名的混不吝,怕他对我家三小姐不利,这才花钱请了镖师,要他们一路护送,绝没有尾随诸位官差……”

“说清楚就行了。”

亲兵淡淡瞥了一眼暖英,转身回到于可远身旁,将话复述了一遍。

“邹平县高家?是和可敬有婚约的那个高家?”林清修瞪大双眼,惊讶地问道。

“应该是。”于可远错愕地回应。

高邦媛竟然来东阿了,什么时候?是否去了家里?阿母如何回应的?

于可远迫切地想要搞清楚这些事,毕竟关系到能否顺利入赘邹平,以躲避这次入征兵役。

他忽然想,高邦媛来东阿,决计不是高家应允的,既然是偷偷跑出来的,其目的也就不言自明了,提前看看未来的夫婿是否合心意。

她竟然这样大胆?在明朝,敢偷偷跑出闺阁的女子实在不多。

于可远忽然来了兴致,嘴角含笑,径直朝着暖英走来。

“你家小姐现在何处?”

暖英抬头望了一眼于可远,皱着眉道:“你管呢?小屁孩一个……”

于可远大概正处在变声期,声音不是孩子的清脆也不是成人的声音,有些哑,听起来并不严厉,倒是有些兴味,听在暖英耳里却成了稚子幼言。

“我就是于可远。”

暖英吓一跳,原本站在那里的,想往后躲,结果步子没迈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所以说……

人不能太过跋扈,得意也不能瞧不起人,真的。

瞧不起人的后果,就是没人打没人骂,暖英自己摔屁股蹲摔得自己生疼生疼。

暖英赶紧爬起来,不知道于可远什么时候站到他身前来的,一双桃花眼直勾勾盯着自己。

“你,你想干什么?”暖英匆匆跑到镖师们身后,探出一个脑袋瓜,“我告诉你!这些镖师各个都有功夫,你想抢钱,想调戏我,那可没门!”

于可远有些哭笑不得。

人言可畏啊,瞧瞧吧,刚从邹平县过来的一个丫头,不知听信了哪个长舌妇的话,简直被前身的恶行吓破了胆。

“高家和我家的亲事并未取消,于情于理,你见到我,都应该喊一声公子。”

公子,公子……暖英觉得自己的脑袋从来没这么空过!她就像站在了一间空屋门口,急切地想要拿出什么,却什么也摸不到!

“那个……”暖英干巴巴地说:“于可敬于公子不在了,这门婚事早晚都要黄,我们和你家可牵扯不到什么关系。你不要乱讲,还有……你,你退后几步!男女授受不亲!”

一阵风吹过来,束好的发丝翻出几根,两侧的树叶沙沙作响。

于可远沉默,镖师们因于可远是从亲兵里走出来的,也跟着沉默着。暖英觉得嗓子里干涩得简直像是一团烂茅草。

怕是一方面,讲人坏话被抓了现行是一方面,这人的气质与传闻中完全不符,被惊住也是一方面。

过了半晌,忽然于可远哈哈笑了起来,唇角上扬,一张沉静冷酷的面容渐渐鲜活,仿佛微风吹拂过的一池春水,涟漪荡漾,美不胜收。

这家伙竟然还有点好看——

暖英肚里嘀咕,今天的遭遇实在是过于离奇曲折。

于可远看她一张俏脸拧成粑粑蛋,笑得都快喘不上气来了,才摆一下手,“好了,你家小姐在我们村里吧?刚刚都是误会,与我一同回村吧,俞将军的亲兵正是来护送我的。至于这些镖师……”眯着眼扫了一圈,淡淡笑道:“现在人也见到了,你总不会觉得,我要占你家小姐便宜吧?留或不留,你自己拿个主意。但我要提醒一句,这样大张旗鼓回村,对我们两家的影响都不好。”

话虽这样说,他脸上的笑意也没退。

暖英谨慎地说:“我……我是付过钱的,你要是害怕,让他们离得远些就是!谁知道你是不是装出来的!”

这小丫头似乎不傻?一个敢和主子偷跑出来的丫头,胆子恐怕也是大到天上去的主,不容易糊弄啊。

“也行……走吧。”

于可远点点头,招了一下手,将暖英和一群镖师带到亲兵的身后,一行人浩浩荡荡赶往村里。

但不知是有意无意,于可远在前头领路,竟是越走越慢,按照这个速度,进了村子,恐怕天也快黑了,这对主仆想进县衙打尖住店,怕是来不及。

暖英还在琢磨着于可远这个人,并未注意到这样的细节。

……

于可远的家在村东头,但县城是在村的西边,要回家,就得横穿整个村子。

刚一进村,夕阳渐斜,东头歪脖子树下的木墩上,一个女子正在翻着书。虽然隔得很远,还蒙着一层面纱,于可远还是很清楚地看到了她的皮肤,白得几乎像瓷器,不,像玉器,那么晶莹,仿佛镀上了一层水晶的膜,光彩夺目。

若是没有阳光,这样没有血色的白,大概就没有这样动人了。

察觉到远处的动静,高邦媛缓缓抬起头。

她心思极缜密,扫了一眼,就发现这群人的穿着各有不同,有平民装束,有秀才打扮。就算是平民装束,也大有不同,一些是府州县常见的武士打扮,一些虽穿着棉质单衣,但制式极其少见,不似寻常百姓家能有的工艺。

来回扫了几圈,才从后头看见被遮掩住的暖英。

高邦媛蹙眉,将书合上,看起来脾气极好的样子:“这丫头,不过给了她五两银子,绝不能找来这么多人……何况这么晚,赶回县城怕是来不及了。”想到这里,高邦媛脸上挂着一缕愁思,继续仔细观察。

这一看,又发现了些许不同。

这回,她将目光着重放在了林清修和于可远身上。因为旁人进了村子后,就开始左顾右盼,是那种极其陌生的眼神,绝非村中久住的人。唯有林清修和于可远,是那样的驾轻熟路,还充当着引路人,走在最前面。

再想到如今已近傍晚,于可远始终未归,暖英随其而归,心中便有了几分猜测。

走得近了,暖英从人群后面小跑过来,气喘吁吁喊道:“小,小姐!我回来了!”是那种尴尬且不自然的表情。

一主一仆眼神交换,该有的消息就都传递完了。

高邦媛苦笑,这太巧了,还不知道是好是坏呢。

于可远走上前,拱手一拜道:“在下于可远,这位便是高氏贵女,高邦媛小姐?”

“见过于公子……”高邦媛仔细看看于可远,和想象中的全然不同,这种只有在书海中浸淫出来的气质,似乎不该出现在一个臭名昭著的混不吝身上。

于可远声音也轻:“高小姐既然过来,也该去家里,自然有阿母好生款待,怎么待在这了?”

高邦媛望向暖英,然后低下头。

暖英别扭地开口:“我家小姐与你哥的婚约还未解除,这个时候进你家算怎么回事?岂不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笑掉大牙?”然后小声嘀咕了一些什么。

“是在下疏忽了。”

于可远走过去,坐在高邦媛身旁的木墩上,然后看到木墩上摆着一册书。

是庄子的《养生主》。

难怪会偷跑出来,读这样的书,有如此超前的思想就容易解释了。

于可远忙碌了一整天,坐在木墩上,却依然挺拔淡然,举止从容,衬着整个人象假的一样,“本想着这几日去邹平拜访伯父,好巧不巧,高小姐竟然来了。”

高邦媛不知道为什么,瞅着这个人,觉得他像假的。从里到外的虚,即便抓住肉皮,也会有一种稍纵即逝的感觉,既像游戏红尘的疯子,也像玩弄苍生的弄棋人。

“我来东阿已是十分不妥。于公子若有事,还请到邹平,与家父面谈为好。”高邦媛委婉拒绝道。

“与高小姐的婚事相关。”于可远的声音温软柔和,像是一股淡淡的微风。

高邦媛抬起头,重新打量起于可远,又望向身后群人好奇的眼神,缓缓摇头道:“似乎不该在这里,这个时候,谈这样的事。”

为首的那名亲兵走了过来,声音冷厉道:“于可远,大人叫我们过来,可不是让你在这谈情说爱的。一会儿若是不去邹平,给个明白话,我们就回县衙复命。”

“去邹平?”林清修瞪大双眼,“可远,你怎么想到去邹平了?”

于可远并未向林清修透露兵役的事,这让林清修误以为俞家亲兵是来村子保护于可远的。

“邹平是一定要去的。”于可远转过身,对亲兵道:“只是此去路途遥远,我要向家母详细禀明,再做些准备才能动身。几位大哥就在家中将就一晚,明早启程,如何?”

那亲兵点点头。若是现在赶路,赶不了多久就会天黑,还得现找住处。

于可远又向林清修道:“清修大哥,这件事说来话长,等回来,我再向你解释。眼下还有个事情,想请清修大哥帮忙。”

林清修将于可远拉到一边,压低声音:“是招待这些亲兵吧?没问题,我这就回家,向阿母要些被褥和吃食,再送到伯母那里。这些都是俞将军的人,于情于理我们要招待好,只是……那两位姑娘怎么办?她们毕竟和你家有些关系,又不好招待在家里,天将黑了,再不回县城打尖住店,恐怕来不及。”

听见林清修这样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于可远心中一阵感动,“大哥能借些被褥和吃食,已经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余下的,我来想办法就是。”

他并不想将高邦媛放进县城,因这里有利可图。

林清修一把拽住于可远胳膊,“明天去邹平,要我随行吗?”

于可远摇头,“去邹平,是为我大哥的婚事,放心吧,不会有事的。阿母在家,烦请大哥帮忙看顾一二。”

这婚事还有什么可谈的?难道让女方嫁过来当寡妇?还是……林清修双眼一亮,频频扫向高邦媛和于可远,想通关键后,嘴角含笑道:“好,我知道了。”

高邦媛站在一旁,却开始想,这人是真要到邹平县,找父亲谈这桩婚事的。只是他这样的名声,于家这样的情况,有何底气将婚约改在他身上?

高邦媛冒出一个念头,他总不会是,想借着这些俞家亲兵的势,在今晚就把生米煮成熟饭吧?

开始冒冷汗。

缩在袖子里的小手也在发抖,却仍是强装镇定。

她虽然胆大包天,但唯独清白这种事,不敢有丝毫的冒险。这一刻,她开始后悔来东阿这一趟,更是懊恼自己过于自信,不该生出和于可远合作的念头,这不异于与虎谋皮。

“于公子既然要去邹平,有什么事,待到了邹平,与家父详细面谈就是。天色渐晚,暖英,叫镖师带路,我们必须在城门关闭前赶回东阿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4章 初见高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