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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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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李吹笛没有回来。

林兰楼带着秘云深出了客栈。

两人顺着河道信步行来,过了个拐角处,突然见一树繁花,阳光从云层中泄下一缕光来。

天竟是要晴了。

“大少爷不会有事吧?”秘云深问道。

“不会。走吧,选一家酒楼吃些东西。”林兰楼道。

此处江城乃九省通衢之地,堪称楚中第一繁盛,逛一逛逗留数日也是应该的。

林兰楼了解李吹笛和莫问荆,他们晚上一定会在江城最好的酒楼吃饭。

那时候莫问荆还是凤凰山庄少庄主的时候,他们就这样。

他记得,莫问荆是格调极高雅的人,也是个极有趣的人。

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喝茶养花,没有他不擅长的。

莫公子还是个极爱美食的饕餮客。

早上李吹笛走的时候说他们可能会去通九楼吃饭。

这家叫通九楼的酒楼是不是最好的酒楼不知道,但是一定是最烧钱最贵的酒楼。

据说烧钱还不是最奇怪的,关键是去了的人根本吃不下。经常花了大把的银子却吃不饱。

但是似乎这些一点都不影响通九楼的生意。

确实,他们去了通九楼。

李吹笛和莫问荆乘着马车,从后门进了酒楼。因为前门进不来马车。

李吹笛扶着莫问荆下了车。

贴心地将他斗篷上的帽子戴上,道:“小心风寒。”

莫问荆的身体自从十几年前那次之后,就非常虚弱,尤其不堪风寒。

二人径直上了二楼临窗的天字一号房间。

房间里温暖如春,炭火烧的很好。

窗边放着鲜花。

李吹笛略一失神,这鲜红的花,林兰楼应该喜欢吧。他下意识地往窗外张望了一下。

这家通九楼的菜似乎不是很多,但是每一道菜看上去都是神来之笔。

晚饭他们要了一道滴水观音,一道九楼菜胆,两碗无相汤。

这样的晚餐,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也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滴水观音是一只经过三天三夜烹制而成的极品鲍鱼。

据说第一天将老鸭吊在锅盖上,第二天将一只鸡吊在锅盖上,第三天将一只鸽子吊在锅盖上。

下面放着一只硕大的鲍鱼蒸上三天三夜,汤汁正好滴在蒸锅里的鲍鱼身上。

这只浓缩了鸡鸭鸽子的汤汁的鲍鱼要十两银子一只,他们要了两只,一人一只。

据说这个九楼菜胆要用整整半车的菜才能摘出这么一盘子菜胆,菜胆用的汤汁要用十八种山珍海味炖制的老汤勾淋。

通九楼的无相汤,看上去宛如一碗清水。

要用九九八十一种山珍海味制成九种神汤,然后这九种神汤汇聚到一起制成这样清水一般的无相汤。

这种清水一般的汤据说也要五两银子一碗。

最后可能李吹笛怕自己吃不饱,便给自己要了一碗面。

这碗面,也要五两银子一碗。

李吹笛并不觉得诧异,通九楼的东西就没有普通的东西。

这面是用鱼肉做的。

将新鲜的三江鱼敲上三天三夜敲成糊状,然后再敲三天三夜成面皮状,然后才能切成面条,得一碗生敲鱼面。

总之,他们吃了一顿饭就花了五十两银子。

所有的东西都放在盘中也不过区区一盘。

这么烧钱的东西,不是富豪们舍不得花,确实是吃不惯。

而且吃不饱。

林兰楼和秘云深肯定是不去的。

他们在对面的一家老字号酒楼,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痛痛快快地吃了顿晚饭。

特意上了一份上好的富贵烧鹅,也还不到一两银子。

临走还能打包一堆的卤牛肉。

两人坐在店里,喝着茶,注意着对面通九楼的动静。

“你是担心他们有什么闪失?”秘云深问道。

“应该不会。”林兰楼嘴上说着不会,却没有离去的意思。

秘云深只好默默地陪他喝了茶。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莫少庄主吗?他少年天才,英武过人,风华绝世。曾是江湖上最富盛名的人之一。他在江湖上的盛名就像你在千里城的盛名一样。”

“尤其是他的武功。吹笛的一招一式已是江湖上少有的霸气。可是莫少庄主却是真正的霸中之王。同样是一招大风过野,他使出了就有旌旗十万的千军万马之势。”

林兰楼的眼睛里都是倾慕的光。

“我似乎并没有机会见到他。”秘云深有些惋惜道。

“你出道的时候,他已经被逼出江湖了,江湖一度认为他已经不在人世。现在他的事情已经不再有人提起了。”

“你可曾是亲眼见过他?”

“那是当然。大风过野的招式我是亲眼所见。十八年前在凤凰山庄就见过他。年轻持重,落落大方,颇有风华。远观华贵若天人。私下待人、行事端方大气,颇为亲和。”

“你一定仰慕他吧?”秘云深看着林兰楼。

“那是当然,他是江湖少有的英雄。还是少有的谦谦君子。”

林兰楼想了一下又道,“那时候我刚刚出道,他对我以礼相待,多有提携。一次凤凰山庄宴请宾客,他当着江湖众人的面让我坐在他身侧。临别还曾赠我银两让我在江湖立足。他对我有恩。”

秘云深点点头,“你和他很像。他对你,就像你对我一样。”

林兰楼笑了笑。“我没有他那样的气派。”

秘云深在江湖出道的时候,他眼中的林兰楼也是有着霸气纵横的武功。也是有着不可高攀的贵气。

那时候林兰楼见到他,也以为他又穷又傻。

将他带在身边,也曾赠他盘缠。

不曾想他是个富家公子,还是个有来头的武学世家公子。

“想来这位少庄主一定提携了不少人,他们是不是都如你一样,在他危难的时候处处护他周全?”

林兰楼叹了口气,道:“江湖本就凉薄,怎能事事讲恩情。莫让我带坏了你。”

秘云深笑了笑。

这个家伙的笑真是迷人。

李吹笛和莫问荆很快就吃完了豪华金贵的晚餐。

“对面有人。”莫问荆道。

“你现在还是那样的敏锐。”李吹笛看了看,道,“兰楼和他的小兄弟。”

“林兰楼,当年的那个少年,现在已经是江湖上有名的落羽剑客了。”莫问荆道,“当年你们做的事情,我都知道。”

“你一说当年,当年已经快二十年了。你久不在江湖怎么知道那么多?”

莫问荆抬了抬下巴道:“我只说的是十几年前,你的那位知己曾经为我闯过湘西,孤身前往黔地寻找药王。我却不曾报答过他。”

“他说了,你曾对他有恩,他这么做是应该的。我和他也是因为你才成为挚友。”

莫问荆突然咳嗽起来,咳嗽的眼泪都下来了。“两个品行相似的人总会相遇。”

要说有恩,他对林兰楼那哪里算上什么恩情,他也曾经为别人两肋插刀,那些真正有恩帮过的人,却在他中毒之时联手杀他。

而这个当年不过是受过他滴水之恩的人,却肯为他冒死寻药,冒死抵御杀他的人。

李吹笛慌忙从袖中取出洁白的帕子,给莫问荆拭了拭嘴角,“别太激动了,都过去了不要放在心上。”

“我没有放在心上,我已经死了,什么都不存在了。”

莫问荆说的极为平静。却眼中含泪。

“那就好,那就好。若是愿意和我们一起生活,我随时来接你回兰楼的庄园。”

“我就不打扰你们的生活了。你们有彼此相伴,一定要开心活着。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这本就是一句极为普通的话,可是李吹笛听得鼻子一酸。

李吹笛要了一壶茶,忙给莫问荆倒上,道:“喝点茶水。”

说着又起身给莫问荆拿了斗篷披上。他怕他着凉。

“你们此番同出江湖,还带了个功夫不弱的少年,可是有什么事情?”

“据说是保一趟人镖,从黔地送一个人去京城。具体什么人还不知道。”

“什么人能请得动你们风云双煞出面?”

李吹笛苦笑了,道:“锦衣卫。除了官府,谁还能请得动兰楼出面。他已经很久不接江湖上这样的活了。”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当年的少年都到了淡出江湖的年纪了。”

“别那么说,你也不过大我们几岁。你成名的早而已。”

莫问荆突然又咳嗽起来。

李吹笛忙起身道:“我们回去吧。今日陪了我一整天,定是累坏了。”

二人上了马车,李吹笛忙把汤婆子给莫问荆放到怀里。

见街上有一处店铺叫锦绣坊,转头问道:“当年的锦绣公子可还和你交好?”

锦绣公子是四大山庄之一的锦绣山庄的少庄主,当年和莫问荆私交甚好。

江湖上时常有他们并辔江湖的传说。

莫问荆有些疲惫地靠在车上,只淡淡道:“都散了,我已经死了。”

“我唐突了。是我不好。”李吹笛嘟囔道。

想来一切都过去了。莫问荆似乎只剩下了他一个朋友。

当然林兰楼也应该是他的朋友。

李吹笛和莫问荆在一起的时光很惬意。

对弈,烹茶,赏花,进城吃尽美食,一起闲聊。

到了第三天的早餐时分,莫问荆笑了笑,道:“你心神不宁了。他比我重要的。”

李吹笛道:“莫要瞎说。只要你愿意,我随时接你和我们一起生活,住进兰楼的庄园。兰楼有一个特别的管家,一年四季都能养出好看的花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章 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