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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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李吹笛没有回来。
林兰楼带着秘云深出了客栈。
两人顺着河道信步行来,过了个拐角处,突然见一树繁花,阳光从云层中泄下一缕光来。
天竟是要晴了。
“大少爷不会有事吧?”秘云深问道。
“不会。走吧,选一家酒楼吃些东西。”林兰楼道。
此处江城乃九省通衢之地,堪称楚中第一繁盛,逛一逛逗留数日也是应该的。
林兰楼了解李吹笛和莫问荆,他们晚上一定会在江城最好的酒楼吃饭。
那时候莫问荆还是凤凰山庄少庄主的时候,他们就这样。
他记得,莫问荆是格调极高雅的人,也是个极有趣的人。
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喝茶养花,没有他不擅长的。
莫公子还是个极爱美食的饕餮客。
早上李吹笛走的时候说他们可能会去通九楼吃饭。
这家叫通九楼的酒楼是不是最好的酒楼不知道,但是一定是最烧钱最贵的酒楼。
据说烧钱还不是最奇怪的,关键是去了的人根本吃不下。经常花了大把的银子却吃不饱。
但是似乎这些一点都不影响通九楼的生意。
确实,他们去了通九楼。
李吹笛和莫问荆乘着马车,从后门进了酒楼。因为前门进不来马车。
李吹笛扶着莫问荆下了车。
贴心地将他斗篷上的帽子戴上,道:“小心风寒。”
莫问荆的身体自从十几年前那次之后,就非常虚弱,尤其不堪风寒。
二人径直上了二楼临窗的天字一号房间。
房间里温暖如春,炭火烧的很好。
窗边放着鲜花。
李吹笛略一失神,这鲜红的花,林兰楼应该喜欢吧。他下意识地往窗外张望了一下。
这家通九楼的菜似乎不是很多,但是每一道菜看上去都是神来之笔。
晚饭他们要了一道滴水观音,一道九楼菜胆,两碗无相汤。
这样的晚餐,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也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滴水观音是一只经过三天三夜烹制而成的极品鲍鱼。
据说第一天将老鸭吊在锅盖上,第二天将一只鸡吊在锅盖上,第三天将一只鸽子吊在锅盖上。
下面放着一只硕大的鲍鱼蒸上三天三夜,汤汁正好滴在蒸锅里的鲍鱼身上。
这只浓缩了鸡鸭鸽子的汤汁的鲍鱼要十两银子一只,他们要了两只,一人一只。
据说这个九楼菜胆要用整整半车的菜才能摘出这么一盘子菜胆,菜胆用的汤汁要用十八种山珍海味炖制的老汤勾淋。
通九楼的无相汤,看上去宛如一碗清水。
要用九九八十一种山珍海味制成九种神汤,然后这九种神汤汇聚到一起制成这样清水一般的无相汤。
这种清水一般的汤据说也要五两银子一碗。
最后可能李吹笛怕自己吃不饱,便给自己要了一碗面。
这碗面,也要五两银子一碗。
李吹笛并不觉得诧异,通九楼的东西就没有普通的东西。
这面是用鱼肉做的。
将新鲜的三江鱼敲上三天三夜敲成糊状,然后再敲三天三夜成面皮状,然后才能切成面条,得一碗生敲鱼面。
总之,他们吃了一顿饭就花了五十两银子。
所有的东西都放在盘中也不过区区一盘。
这么烧钱的东西,不是富豪们舍不得花,确实是吃不惯。
而且吃不饱。
林兰楼和秘云深肯定是不去的。
他们在对面的一家老字号酒楼,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痛痛快快地吃了顿晚饭。
特意上了一份上好的富贵烧鹅,也还不到一两银子。
临走还能打包一堆的卤牛肉。
两人坐在店里,喝着茶,注意着对面通九楼的动静。
“你是担心他们有什么闪失?”秘云深问道。
“应该不会。”林兰楼嘴上说着不会,却没有离去的意思。
秘云深只好默默地陪他喝了茶。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莫少庄主吗?他少年天才,英武过人,风华绝世。曾是江湖上最富盛名的人之一。他在江湖上的盛名就像你在千里城的盛名一样。”
“尤其是他的武功。吹笛的一招一式已是江湖上少有的霸气。可是莫少庄主却是真正的霸中之王。同样是一招大风过野,他使出了就有旌旗十万的千军万马之势。”
林兰楼的眼睛里都是倾慕的光。
“我似乎并没有机会见到他。”秘云深有些惋惜道。
“你出道的时候,他已经被逼出江湖了,江湖一度认为他已经不在人世。现在他的事情已经不再有人提起了。”
“你可曾是亲眼见过他?”
“那是当然。大风过野的招式我是亲眼所见。十八年前在凤凰山庄就见过他。年轻持重,落落大方,颇有风华。远观华贵若天人。私下待人、行事端方大气,颇为亲和。”
“你一定仰慕他吧?”秘云深看着林兰楼。
“那是当然,他是江湖少有的英雄。还是少有的谦谦君子。”
林兰楼想了一下又道,“那时候我刚刚出道,他对我以礼相待,多有提携。一次凤凰山庄宴请宾客,他当着江湖众人的面让我坐在他身侧。临别还曾赠我银两让我在江湖立足。他对我有恩。”
秘云深点点头,“你和他很像。他对你,就像你对我一样。”
林兰楼笑了笑。“我没有他那样的气派。”
秘云深在江湖出道的时候,他眼中的林兰楼也是有着霸气纵横的武功。也是有着不可高攀的贵气。
那时候林兰楼见到他,也以为他又穷又傻。
将他带在身边,也曾赠他盘缠。
不曾想他是个富家公子,还是个有来头的武学世家公子。
“想来这位少庄主一定提携了不少人,他们是不是都如你一样,在他危难的时候处处护他周全?”
林兰楼叹了口气,道:“江湖本就凉薄,怎能事事讲恩情。莫让我带坏了你。”
秘云深笑了笑。
这个家伙的笑真是迷人。
李吹笛和莫问荆很快就吃完了豪华金贵的晚餐。
“对面有人。”莫问荆道。
“你现在还是那样的敏锐。”李吹笛看了看,道,“兰楼和他的小兄弟。”
“林兰楼,当年的那个少年,现在已经是江湖上有名的落羽剑客了。”莫问荆道,“当年你们做的事情,我都知道。”
“你一说当年,当年已经快二十年了。你久不在江湖怎么知道那么多?”
莫问荆抬了抬下巴道:“我只说的是十几年前,你的那位知己曾经为我闯过湘西,孤身前往黔地寻找药王。我却不曾报答过他。”
“他说了,你曾对他有恩,他这么做是应该的。我和他也是因为你才成为挚友。”
莫问荆突然咳嗽起来,咳嗽的眼泪都下来了。“两个品行相似的人总会相遇。”
要说有恩,他对林兰楼那哪里算上什么恩情,他也曾经为别人两肋插刀,那些真正有恩帮过的人,却在他中毒之时联手杀他。
而这个当年不过是受过他滴水之恩的人,却肯为他冒死寻药,冒死抵御杀他的人。
李吹笛慌忙从袖中取出洁白的帕子,给莫问荆拭了拭嘴角,“别太激动了,都过去了不要放在心上。”
“我没有放在心上,我已经死了,什么都不存在了。”
莫问荆说的极为平静。却眼中含泪。
“那就好,那就好。若是愿意和我们一起生活,我随时来接你回兰楼的庄园。”
“我就不打扰你们的生活了。你们有彼此相伴,一定要开心活着。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这本就是一句极为普通的话,可是李吹笛听得鼻子一酸。
李吹笛要了一壶茶,忙给莫问荆倒上,道:“喝点茶水。”
说着又起身给莫问荆拿了斗篷披上。他怕他着凉。
“你们此番同出江湖,还带了个功夫不弱的少年,可是有什么事情?”
“据说是保一趟人镖,从黔地送一个人去京城。具体什么人还不知道。”
“什么人能请得动你们风云双煞出面?”
李吹笛苦笑了,道:“锦衣卫。除了官府,谁还能请得动兰楼出面。他已经很久不接江湖上这样的活了。”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当年的少年都到了淡出江湖的年纪了。”
“别那么说,你也不过大我们几岁。你成名的早而已。”
莫问荆突然又咳嗽起来。
李吹笛忙起身道:“我们回去吧。今日陪了我一整天,定是累坏了。”
二人上了马车,李吹笛忙把汤婆子给莫问荆放到怀里。
见街上有一处店铺叫锦绣坊,转头问道:“当年的锦绣公子可还和你交好?”
锦绣公子是四大山庄之一的锦绣山庄的少庄主,当年和莫问荆私交甚好。
江湖上时常有他们并辔江湖的传说。
莫问荆有些疲惫地靠在车上,只淡淡道:“都散了,我已经死了。”
“我唐突了。是我不好。”李吹笛嘟囔道。
想来一切都过去了。莫问荆似乎只剩下了他一个朋友。
当然林兰楼也应该是他的朋友。
李吹笛和莫问荆在一起的时光很惬意。
对弈,烹茶,赏花,进城吃尽美食,一起闲聊。
到了第三天的早餐时分,莫问荆笑了笑,道:“你心神不宁了。他比我重要的。”
李吹笛道:“莫要瞎说。只要你愿意,我随时接你和我们一起生活,住进兰楼的庄园。兰楼有一个特别的管家,一年四季都能养出好看的花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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