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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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凰城晨钟响起,主城四座大门缓缓推开,城中早有一些百姓等候盘踞在此,陆陆续续出城,神凰城虽立于大漠黄沙之上,因其特殊地理位置在方圆百里独树一帜,并不像南楚边境的许三湾那般荒凉,而是当之无愧的活水城,商贾众多,鱼龙混杂,出入频繁,一天以内来往的人头数目粗略算下来已然超过五千,加上城外有释门圣地万佛窟,北狄境内灭佛不假,只不过信佛徒众想要全部扫净,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功成,神凰城占据地利因素,故而礼佛之人居多,每逢初一十五便会出城烧香,算得上是浩浩荡荡的盛大光景,今天恰逢暮春盛夏交织的最后一个十五,若是往常,城门主道早已水泄不通,今日却出奇的少,仅有零零散散不到百位香客,还不是拖家带口,沿街两侧的贩夫牟利起早,多是些售卖早食和黄纸的店铺,虽说当下人烟稀少,为了生计,也要费力吆喝。
街边一处不起眼的店铺早早就已开张,店老板是个不善经营的中年汉子,本来凭借他铺子所占的城门地段,顺应时势卖一些烧香物件,亦或者是神凰城销往外边最多的布帛绢绸,相信不需要耗费太多功夫,也可以招来许多生意,保准一本万利,吃穿不愁,可这木讷汉子只是卖酒,价格还不算便宜,生意跟同行相比就要惨淡许多,只得清晨做几锅暖胃的白粥售卖给来往商旅走卒。此刻天边泛起鱼肚白,狭小铺子冷冷清清,仅有一名客人登门,毋庸置疑是熟客,还是那种熟到来此只是为了给店铺添点鲜活人气儿的老面孔,根本不好意思再收铜板。汉子虽说家徒四壁,又没个媳妇把持内里,却也将自己拾掇得干净利落,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儒雅气质,神凰城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外来人,据说是中原那边过来的,写得一手塞北边城不常见到的好字,文采斐然,曾传出过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佳篇,当年神凰城的一名大户嫡女,姓上官,正是看中了此人的才华,意要委身下嫁于他,奈何家族长辈说什么也不准允,非但如此,还将其指婚给了神凰城另一个姓氏为端木的世家大族子弟,就在众人以为此事告一段落以后,那名性情极烈的上官家女子,大婚当天,竟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他私奔,上官府亲卫倾巢而出也没能拦下两人,到最后在神凰城权势声誉皆是首屈一指的上官家族见此,选择不再苦苦相逼,放过了这对苦命鸳鸯,于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秀美女子顺势跟这个落魄外来书生成了亲,她那个气得卧床半月不起的老爹心疼宝贝闺女,生怕自小娇生惯养的女儿吃苦,还命人暗地里送去了好些嫁妆,不曾想这男子是个扶不起来的绣花枕头,有才气不假,生意场上却是个实打实的雏儿,干一行赔一行,原先靠着那笔不菲嫁妆盖起来的三座酒楼,为了弥补亏空,现如今已经全数变卖,仅剩这一处小小酒肆,令人唏嘘。
高门大户走出的女子,对爱情的憧憬乃是花前月下才子佳人你侬我侬,亦或者是耳鬓厮磨的春光一刻,绝非平淡日子里的柴米油盐,同甘易,同苦何其难,曾经的海枯石烂终于被日复一日残酷的现实光景所打倒,女子失望至极,心灰意冷地离他而去,最终让旁观者大快人心,改嫁到了门当户对的端木家族,小两口琴瑟和鸣,长辈们皆大欢喜,那名出身极好的端木公子还来酒铺喝过酒,没有带任何仆役丫鬟,为人温文尔雅,举止得体,言语中非但没有挖苦意味,甚至主动提及要帮衬一二,尽显豪门望族的大家风范,不过被汉子婉言谢绝。再后来,那上官家的女子偶尔出城烧香,都是乘坐镀金车厢良驹四匹的豪奢马车,每次经过这条长长街道,一些知晓内情的好事者会忍不住偷偷观望,可那女子自始至终都没有掀开帘子看过那名汉子一眼,昔日的有情人,如今真的是形同陌路了。
早就把酒铺当作自己第二个家的汉子进了门以后,一屁股扎在凳子上,大口喝完了店老板刚刚端上来的热乎白粥,打了个嗝,抹抹嘴再次递出碗,丝毫没有吃人嘴短那人手软的那般觉悟,大大咧咧抱怨道:“ 梁萧,都跟你说多少回了,这儿要是卖上供用的香火,早就赚的盆满钵满了,你小子倒好,不听就算了,还不愿意将这地方卖我,你们中原那边有句话咋说来着?什么茅坑啥的?”
温润男子熟练地接过大碗,给了这座外乡城池中为数不多的朋友又添了满满一碗白粥,淡笑道:“ 你是想说占着茅坑不拉屎?”
邋遢汉子接过大碗放于桌上,一拍大腿,大笑道:“对!就这句话,不是我说你小子,是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你要改卖香火,老子到时候去烧香拜佛,也好顺个一大把,佛祖菩萨见我心诚,还不得保佑我心想事成?等老兄发达了,再提携你不就一句话的事?”
中年男子拿起抹布,湿了水以后,开始擦那好似怎么也擦不干净的老旧木桌,手上动作不停,轻轻摇头说道:“烧香三柱足矣,供佛、供法、供僧,香火不在多,诚心就好。“
汉子端起碗,吹了吹滚烫白粥,抬头瞪眼道:”榆木疙瘩,怨不得你混成这熊样,咋那么死板呢?我看啊,你婆娘就是被你这样气走的,你说你,有个放着金山银山不要,乐意陪你挨冻挨饿的傻女人,你自己还不知道上进,就会守着那迂腐古理,半点不懂变通,现在倒好,生意没了,女人跑了,都是你自己作的,活该被人戳脊梁骨!“
男人擦完桌子,搬了条长凳子坐在门口,淡漠望着行人稀疏的街道,眉头微皱。身后五大三粗的汉子大口喝完凉了的白粥,继续兀自唠叨,”要不是老子受了你一贴药方,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又爬回来,谁乐意跟你一起受这个白眼?你说你,不愿混迹那满是铜臭的生意场就罢了,有这等医术,做个悬壶济世的郎中也好啊,这神凰城方圆百里尽是黄沙覆盖,城中医馆紧缺,有大把人乐意上门求医问诊,只要你不将活人医死,我再吆喝几个弟兄帮你壮一壮声势,想不日进斗金都难!喂,梁萧,你听见没?要觉得这事可行,好歹点个头,老兄这就张罗起来了。“
汉子见男人没有任何动作,还是静静望着街道,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唉声叹气道:”得,算我白说,走了走了,门口有两只我打猎打来的山鹿,还有几只野兔,都剥好了皮,你自己看着办。“
酒肉朋友讲究的只有吃吃喝喝,一同找寻乐子,根本没有闲工夫揭人伤疤打人脸,乐意锦上添花,鲜少雪中送炭,毕竟忠言逆耳,吃力不讨好的事,谁会愿意去干?可见唠叨了一早上的汉子要么是没心没肺,要么就是把寒酸的酒铺老板当成了真朋友。中年男子忽然问道:”今天不是十五么,怎个出城的香客那么少?“
刚刚起身的猎户又翻了个白眼,”说你榆木疙瘩,还真没说错,别的读书人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你倒好,书不见读几本,外边的事也一点儿不关心,也罢,跟你说了一早上,再说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你不烦老子还嫌烦。今天麒麟宫那边不安生,老城主前些年跟鱼飓洛大战不久,就已驾鹤西去,这是神凰城三岁孩童都知道的事,现在城中有几股势力明摆着要造反,看架势,那位小姑娘应该还不知情,不然怎么说宫里也该有个动静不是?有消息说城外元家已经集结了六百金吾卫,马上就要破城而入,直接杀进玉清宫,将那小姑娘从龙椅上拖下来,我看这事应该会成,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如何都斗得过手握精兵的元钰?“
男人问道:”城内宫外不是还驻扎着六百金吾卫吗?“
猎户大概是被好友的天真想法逗乐了,没忍住哂笑道:”你当元家和其余大家族的那些人精都是跟你小子一样的木头脑袋?用裤裆那玩意想也知道,那六百骑肯定早就倒戈了去,不然会到现在屁都不放一个?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元家想必早就打点好了一切,大把银子大批女人去砸,不信那些家伙还会跟玉清宫的女子一条心,加上城外还有六百骑卒,等到这些人杀进去,就连我这种小老百姓也知道肯定拦不住,可惜了那小娘们,注定是案板上的鱼肉,只能等着任人宰割,不过这些都是大人物的勾心斗角,跟咱这些小老百姓没半点干系,不被殃及池鱼就好,能躲远点看看热闹,也算消遣,这神凰城即使变了天,咱们也是该吃吃该喝喝,你等着吧,估摸着再过一会儿,就该有金吾卫杀进城了。“
中年男子摆出一副许久不曾有的肃穆神情,站起身准备关了铺子,猎户与此同时踏出门槛,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道:”梁萧,这次总算你上了点儿道,知晓关起门来看热闹了?“
男子淡淡一笑,没有回答,等到猎户走远,才自言自语道:”热闹?“
他刚想关上最后一道店门,抬起头看到猎户没多时便跟着一批香客狼狈往回跑,猎户踉跄跑到酒铺门口,俯下身子,上气不接下气,焦急道:”你咋还没躲起来,快快快,进门,借老子躲一躲,他娘的有个脑子跟你一样估计是被驴踢过的年轻后生,堵在门口,好像要跟六百骑兵动手,真不要命了!“
男子眉头微皱,问道:”他带了多少人?“
猎户催促着男子赶紧腾地方,骂道:”那小子找死,就一个人。“
男子刚刚一脚踏出,听到这句话停下步子,追问道:”那人是不是佩剑?“
猎户一溜烟钻进铺子,摆手示意他赶紧进来,气得嚷嚷道:”你管这鸟事作甚,方才我听人说了,那书生装扮的小子背了一把剑,好像腰间还悬了一柄短剑来着,梁萧你愣着做什么,还不滚进来?“
城门街道,一些逃命的香客见状,纷纷见缝插针,涌入了狭小店铺,生怕被城门外即将到来的风波殃及池鱼。
城外百步以外,六百骑兵蓄势待发,为首女子约莫三十五六,大红披风穿银甲,胯下骑着的乃一字板肋玉麟麟,此马体态雄伟,前腿宽厚,后腿修长,蹄如铁铸。身长丈二,头颅宽广,恍若雄狮,鬃毛如雪,双眸灿若星辰。其通体雪白,唯鼻梁至尾端一线漆黑如墨,故而得名“一字板肋玉麟麟”。元家势大,根深蒂固,乃神凰城为数不多的元老大家族,在诸多外来势力盘踞的内城纷争中也是如鱼得水,其中很大原因便是麾下的骑兵势力,在众多势力角逐中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元家子弟历来骁勇善战,但这一代领头人却是位女子,名叫元钰,神凰城近年来出了三位奇女子,第一位毋庸置疑就是被誉为“小王”的城主,第二位是那位大婚当日当众逃跑嫁给落魄书生的上官家女子,第三位便是眼下六百骑兵的统领元钰了。城内金吾卫大多是轻骑,在城门外近年来元家有意改换门庭暗中操练的重骑兵面前,如若在相对狭小的麒麟宫厮杀还好,倘若在神凰城宽阔街道真刀真枪拉开架势冲杀一场,实在不太够看。
元钰素来瞧不起那个小丫头,无非是容貌俊了些,城主在世时便仰仗着其麾下势力作威作福,如今城主已然西去,自然不可能再放任她培养棋子,将本就闭塞的神凰城带入歧途,北狄境内形势多变,到时满城老小说不定也要跟她陪葬。事成以后,至于那小女子的下场,她才懒得去管,索性就交给城中那帮大家族的纨绔子弟轮番上阵去蹂躏,算下来也是可以落下好几笔不俗的人情,稳赚不赔的买卖嘛。元钰勒马而停,盯着城门口那道来者不善的修长身影,看模样是个白面书生,长得挺俊,是她好的那口,不过大事尚未办妥,容不得她现下色欲熏心,只好挥了挥手,对身后的壮硕骑兵统领吩咐了一句,“去,摘了他的头颅,就当祭旗。”
元钰身后的骑兵统领浑身壮硕肌肉早已绷紧,得到主子准允以后,狞笑着攥紧长枪,一骑猛然冲出大阵。
重骑兵,顾名思义便是重甲配重马,一旦踏入尘土飞扬的血腥战场,立马显露出不同于一般兵种的威势,奔袭如风驰电掣,这也是金吾卫感到自傲的地方,主子元钰是个让所有弟兄们都心服口服的女子,骑兵统领这辈子最大的夙愿便是在她的玉体上也能冲撞一番,元将军曾经说过一句话,“姑奶奶带出来的兵,就是胯下一杆枪,也够把城里边六百软蛋金吾卫戳死了!”
骑兵统领拉近距离以后,随着马匹奔袭的速度调整好呼吸节奏,握紧长枪的那只手掌已是微微冒汗,他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自然知晓面前年轻书生既然敢孤身挡在城门外头,绝对不会是个手无缚鸡之力,前来白白送死的傻子。
神凰城势力四方云集,卧虎藏龙,阴沟里翻船的事情数不胜数,自己忙活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绝不平白无故能折在这。
梁尘八风不动,微微抬头,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战马铁骑,剑不出鞘。
元钰和身后一众铁骑看到年轻书生并未挪动步子,都有些惊诧,不过很快哄然大笑起来,没成想竟是个胆小如鼠的傻子,面对眼前这名枪术超群已然算得上六百金吾卫中排名前三大统领的冲杀,好像吓得连脚都不听使唤了?元钰摇了摇头,本以为这人还有点斤两,可看这架势只有被碾成肉泥一个下场,就是可惜了这副皮囊,好死不死,非要来装什么大爷?
骑兵大统领相距年轻书生五十步以后,浑身精气神已是绷弦如满月,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握紧长枪,二话不说便是一个干净利索的上挑,势要将其一击毙命。
梁尘侧过脑袋,右臂顺势夹住铁枪,不见任何动作,枪身瞬间被折断,继而足下生风,高高跃起,猛地扫出一腿,战马额骨当场碎裂,骑兵统领大惊,跌落马背,可还没落地,就被突如其来的半截长枪穿过头颅钉在地面,脑浆四溅,死不瞑目。
元钰面色虽未表露出任何波澜,内心已然惊骇至极,与此同时,身后笑声也戛然而止。
元钰没有转头,摆了摆手,身后骑兵队伍有序结成扇形,弓弩手纷纷上前,面容坚毅。并未因为大统领的暴毙展现出一丝一毫惊慌失措,足以可见元家治军森严程度,绝非城内疏于弓马的金吾卫轻骑可以媲美。
“射。”
飞箭如雨落。
梁尘抽出嵌入地面的铁枪,高举抡圆,好似张开一面庞大的镜花水月,箭雨泼水不得近身分毫。
箭矢落地以后,无一例外,尽皆断开,散落在五十步开外。
年轻人轻蔑一笑。
元钰见状,再也压抑不住愤恨,五官逐渐狰狞,高声怒喝道:“ 结阵,杀!”
六百骑以元钰为首,以奔雷之势冲出。
铁蹄阵阵!
梁尘心如止水,放下小书箱,缓缓从背后抽出东皇。
右手袖中叠浪,剑尖直指前方。
水龙吟。
元钰挥鞭加快奔袭速度,怒吼道:“杀!”
她眼中那一人,一人即一城。
梁尘身影愈发伟岸,不动如山。
哪怕是鱼飓洛亲临此地,神凰城也是一人对一人。
梁尘踏入昆仑以前,曾对江湖有过许多美好遐想,但是在天机阁见识过世间百态以后,尤其是得知大姐受难,疯魔学剑以后,就从来没想过做一个世人口中所谓的英雄好汉,至于那谦谦君子,更不可能。
记得来北狄以前,在春神亭,自己曾经对大姐说过,难道只许家人替他着想,自己就不能替他们做些什么?
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城里的女子,从年幼起,便始终跟着他。
人生短短百年,十几年的陪伴,如何就不算家人了?
既如此,哪怕前方是千万骑,他也会站在这里。
给我记住了。
我命犹在。
城门便在。
教你们一步不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