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用诗经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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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没亮时,林清修就起床晨读,之后宾客前来,又帮着父亲一同招待,一忙就忙了一上午。
这会刚有功夫歇歇,又被七大姑八大姨盘问上,无非是将来发达了,给侄子介绍个好差事,给侄女缔结个好姻缘之类的。
他本是地地道道的农人,因读了一些书,心气就高,看不惯这些门道,但碍于都是亲属,不好发脾气,只能强忍着不快,下一下“凡尘”。
这时,眼尖的老婆子指着林家大门,声调突然拔高,“哎呀!那不是老于家的不孝子吗?昨天就想来闹事,你哥想着找群人狠狠拾掇他一顿,你偏不肯,这倒好,看咱家好欺负,竟然又来了!”
那老婆子卷起袖子,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就要冲上前。
林清修连忙拉住,望向老婆子的眼神颇有几分嫌弃,“大姑,于伯伯和可敬在世时,对我一向照顾,婶子一个人拉扯可远和阿囡也不容易,能体谅,我们就体谅一些吧。我去找几位堂兄,陪他吃吃酒,应付过去也就算了,这大喜的日子,咱不跟他计较。”
“你啊!”老婆子指了指林清修,“读书都读傻了,被人骑在头上拉屎都不知道!”
另一个稍年轻的婆子拉了拉那老婆子,“大姐,行了,他家出个这样的不孝子,也实在不容易,况且邓氏还在帮嫂子忙活,不看僧面看佛面,算了吧。”
“就你们好欺负!”
那老婆子仍是一副不肯罢休的模样,你道为何?原是她有个流里流气的宝贝儿子,在村里横行霸道惯了,但偏没有于可远这样混账,被修理了好几次。
还有一回,于可远同几个狐朋狗友,将老婆子的儿子倒悬在河里,险些没淹死。
自那之后,老婆子对于可远就记恨上了。
林清修给另外几个姑姑使了眼色,就朝宴席走去,找了几位本家的兄弟,指向刚进林家大院的于可远,小声说了几句。
接着就见那几个林家兄弟玩味的一笑,一个个勾肩搭背走到于可远身旁。
“呦,可远,你今儿可来晚了!是不是瞧不起兄弟几个,不愿意陪我们喝酒,这才现在出场的?”
于可远将几人的神色收入眼底,不咸不淡道:“哪有,今天是林大哥的好日子,我在家好好打扮了一番才出来,我和林大哥同是读书人,该有的礼节不能废掉。待我见过林大哥,再来同几位哥哥吃酒!”
说完,错开身子就要往林清修的方向走,却被人高马大的林清阳拽住了袖子。
林清阳在县里练过武,颇有些名气,对于可远这样混不吝的,一点好印象都没有,又自忖几分本事在身,并不怕于可远报复。
“你?读书人?哈哈哈!我没听错吧?你不过在私塾读了两天书,连大字都没认识几个,也配和清修相提并论?”
林清阳横在于可远身前,因年长几岁,身体极为壮实,居高临下望着他,练武的气势一放,颇有种以势压人的胁迫感。
但于可远前世毕竟在官场上混过,前身还是个不怕死的恶棍,这种小场面哪能难得到他?
可远止住脚,“这样说,清阳大哥该很有学问?不才最近读书时,正被几个难处困住,想向清修大哥请教,这样看,似乎不用清修大哥出马了。”
这番话可难住了林清阳。
他虽然在县城是有些头脸的人物,但没读过书,就永远要被书生压一头,所谓文官压制武官,不仅在宋朝,明朝一样如此。
“我虽然没读过书,就你这半吊子,也问不出什么高深的东西,你讲就是!”
于可远身姿颇为恭敬,眼神却闪过一抹狡黠,“最近读《诗经》时,有一首这样写: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请问清阳兄,此话何解?”
林清阳一时怔在原地。
什么鼠啊人啊,死不死的,他哪里听得懂这些?更不用说如何解释。
“从哪里听来的一些混账俚语,过来胡搅蛮缠,你是不是想惹事?”
答不出,林清阳有些恼羞成怒,不由攥紧了拳头,捏住于可远的肩膀。
于可远稳住下盘,守好底线,以防备林清阳突然偷袭,然后眼角余光瞥向远处的林清修,见他陷入沉思状,心中便有了几分笃定,愈发恭敬守理。
“清阳大哥误会了,不才确实不解,才有此一问。”
于可远越沉稳有礼,林清阳就越发觉得自己像个无能狂怒的莽夫,想发泄又不占理,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一时间气得急跺脚。
他现在十分期待于可远能像以前那样耍横,这样自己就有充足的理由挥动拳头,狠狠拾掇一番这家伙。
“他娘的,你是不是个爷们!是爷们就给老子说人话!”
听到这里,身为读书人的林清修坐不住了。
之前讲过,林清修最是注重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极为不屑和武夫粗笨之人为伍,更是对流氓混混嗤之以鼻。
如今见到代表自己的林清阳不仅被于可远暗讽为连老鼠都不如的人,甚至还摆出一副胡搅蛮缠想要动硬的莽夫样子,真要这样做,旁人看起来或许觉得解气,却会让林清修觉得折辱了自己的斯文才气。
“大哥,且慢!”
林清修穿着方巾阔服,就是秀才戴的方形软帽以及宽松的儒生装束,迈着四方步,不急不慢地走了过来。
“可远,你何时读的《诗经》?”
于可远连忙将两手在胸前合抱,头向前俯,额触双手,弯腰行礼。
这是儒生的一种相见礼。
“不敏见过林兄台。”
林清修不由一怔。
他对于可远是清楚的,平日里老子长老子短,污言秽语脱口就出,从未对人有过尊称。但今天短短片刻的交谈,却着实令人惊讶。
可远向林清阳自称为“不才”,因比林清阳小,这样称呼合乎礼仪,让人挑不出错,反倒是林清阳直呼其名,失了礼仪分寸。
如今对自己称呼不敏,这个明显要比“不才”更讲究。时人称自己不聪明,不敏捷,自谦为“不敏”,一般都是晚生、后学、晚侍的谦称,尤其是晚学后辈对学业有成之人的谦称。
他这样称呼,一来是极肯定自己的学问,二来是自表他读书人的身份。
林清修神情颇为庄重,同样两手胸前合抱,头向前俯,额触双手,弯腰行礼,“我不过痴长几岁,还未建立功名,可远,你这般行礼,可是折煞我了。”
林清阳等一群林家兄弟此刻已经傻眼了。
林清阳指着于可远的脑袋,大呼小叫道:“清修,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和他行什么礼啊?”
林清修有些无奈,老脸愈发挂不住,声音就多了几分冷厉,“宴席还有不少客人没人陪,几位堂兄,烦请了。”
接着不等众人回应,又对于可远道:“见笑。”
“诸位都是兄长,训示小弟也是应该的。”
看到林清修这个样子,于可远已经渐渐摸透了这个人的脾气秉性。
别看他学问做得不怎么样,十七岁才过了院试,得到“秀才”的称号,却把读书人的规矩看得比任何人都重,最注重所谓的文人风骨。
这样的人认死理不变通,只要顺着他的心思,很多事情都可顺手捏来。
待林清阳等人颇为不快地走远,林清修又问:“刚听见你同堂兄讲相鼠,没想到,可远,你竟将《诗经》中的一首完整背了出来,这可不像你啊。”
一边讲,一边将于可远引到一处僻静少人的宴席上,二人相对而坐。
与此同时,阿囡的身影一直矗立在厨房门口,盯着这边的动静,当看到可远和林清修竟然座谈起来,小脸生出深深的疑惑,“咦,哥哥怎么没打架呢?”
想不通。
阿囡蹦蹦跳跳进了厨房,寻到正在忙碌的邓氏,“阿母!哥哥来了!”
听见这话,邓氏心就一沉。
“可远在哪?是不是惹祸了?”
阿囡点点头,又摇摇头。
邓氏愈发焦急,“到底怎么回事?”
“哥哥刚进大院,就被林家的一群哥哥拦住,好像吵了起来。但哥哥没有动怒,只是好言相劝了几句,不知说了什么,把清阳大哥激怒了,险些没打起来,然后清修哥哥就出面了,两人还彼此拜拜,就像拜堂成亲那样。”
阿囡一口气说完这些话,自己都觉得震惊。
“啊?”邓氏没有缓过神。
“这会,哥哥和清修哥哥在西边一张没人的桌子聊天呢,清修哥哥好像还笑了。”阿囡握住邓氏有些苍白的手,糯糯道:“阿母,哥哥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邓氏这会又是震惊,又是困惑,又是担心,也顾不得仪态,拉着阿囡的手快步离开厨房,来到院中,离得稍近些,直到能听见二人谈话,这才驻足。
这一听一看,邓氏整个人都懵住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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