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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夫君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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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喜悦一下就冲上了李红苕的脑海,让她有些晕乎乎的不知所以然。

随后而来的就是一阵阵的酸楚。

桌子上躺着的只是一根小小的发簪而已,但是它对于李红苕来说,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意义。

这一刻,被赋予了特殊意义的发簪已经不是一根简单的发簪了。

李红苕哽咽说道:

“这...这是...给我的吗?”

叶珏看着泪如雨下的李红苕,心中也微微有些疼痛,这都是自己曾经做的孽啊。

微微点头,叶珏开口道:

“没错,是送给你的,别哭了,你快戴上看看吧,看看合不合你的心意。”

李红苕抽泣了两下,然后将这根发簪拿在手上,看了一会之后,扭头跑进了房里。

叶珏还等着李红苕戴上去看看呢,谁知道她竟然跑开了。

不过随后叶珏也就想明白了,李红苕一定是回房间去了,毕竟这里没有镜子,这发簪戴着到底好不好看她也看不见啊。

想明白的叶珏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吹着口哨将桌面收拾好,开始洗起了碗。

李红苕回到房间中,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她紧紧将这根簪子握在手中,生怕它会溜走一般。

坐在梳妆镜前,李红苕将手掌摊开,仔细看了看手中的簪子。

她发现这簪子自己是怎么看怎么喜欢,而且这材质,摸上去就觉得很舒服。

欣赏了一会之后,李红苕才缓缓将自己头顶的发簪给取了下来,放在了一边,然后再将这根发簪插进了乌黑的发髻。

虽然这根木簪看上去挺朴实无华的,但是此刻在李红苕的头顶,却显得恰到好处。

微微泛黄的发簪跟她乌黑的头发相得益彰,而且戴上这发簪之后,李红苕的气质也变得越发端庄稳重了。

李红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微微发愣,她从没设想过,自己竟然还能收到好看的首饰。

它可真好看啊。

忽然,李红苕又想到,这么好看的簪子,那一定不便宜吧?

自己之前摸这根簪子的时候,是清晰的感受到这木簪的质感的,这木簪的材质绝对是上好的材质才能制出来的。

这得花多少钱啊?

不行,自己怎么可以用这么贵的簪子呢?

还是让叶珏把这簪子退了吧,这多余的钱拿出来把欠下的钱还一还,哪怕多还十文也是十文啊。

自己的发簪也不是不能用了。

李红苕瞥了一眼自己放在桌子上的发簪,它已经变得黑漆漆的,看上去随时都会断裂。

嗯...

那自己就随便找根树枝做一根好了,再不济就去买一根一文钱的,总是有办法的。

反正只要能用不就行了吗。

于是李红苕面带不舍的将头顶的发簪给摘了下来,手握着发簪走到厨房,打算跟叶珏商量商量。

刚走进厨房,李红苕就听见了一阵轻快的哨声,然后她就看见,叶珏正在灶台边忙碌的背影。

这可给李红苕吓了一跳,自己光顾着想发簪的事情去了,连收拾桌子洗碗这种事情都忘记了。

李红苕赶紧将发簪先放到一边,然后上前急切说道:

“夫君,让我来吧,这种事情怎么可以劳烦夫君呢。”

叶珏扭头看着披头散发的李红苕,正巧她右半边脸都被头发遮住了,露出的左半边脸,异常的清秀可人,也精致的很。

这不禁让叶珏愣了一下。

李红苕被叶珏看的有些不自在,上前准备接过叶珏手中的活计,叶珏这才回神,他摇头,笑着开口道:

“不用麻烦了,我这都已经要做完了,对了,你怎么披着头发,簪子试过了吗?觉得不是很好看?”

李红苕一看叶珏确实要做完了,顿时就有些惊慌失措,下意识就要跪下认错,好在是叶珏眼疾手快,直接将她给扶住了,然后轻声问道:

“这是要做什么,不喜欢就不喜欢,有什么关系,而且买的不好看也不是你的问题啊,好端端的又要跪下干什么?”

李红苕连连摇头说道:

“不是的,不是不喜欢,我只是觉得这种事情不应该是夫君做的,是我忘了收拾了,请夫君责罚。”

叶珏松了口气,然后神色颇为无奈的看着李红苕,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也没有什么办法。

最终叶珏伸出手指,在李红苕的脑袋上轻轻一弹:

“好了,这就是惩罚了,下次要是再胡乱就要跪下,我还弹你。”

李红苕有些发懵地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脑门,有些迷茫的看着叶珏。

那意思分明是“就这”?

叶珏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多停留,而是开口道:

“好了,簪子你要是不喜欢的话,下次我进城的时候看看还能不能换一根吧,你可以暂时先戴着用用,不过你得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不然我要是一直买错再去换的话,多少有点不太好意思。”

李红苕双手不停摇晃,连带着她的脑袋也一起摇晃道:

“不是的,不是的,发簪我很喜欢的...”

这就让叶珏有些奇怪了:

“哦?你很喜欢那为什么不戴着呢,还一脸委屈的样子跑了过来。”

李红苕赶紧扭头将发簪拿了过来,然后递到了叶珏前面说道:

“这簪子太贵重了,我不需要这么好的簪子的,把它退了换钱,能多还点钱...”

叶珏一愣,然后笑了,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啊,果然跟自己想的一样。

于是叶珏也就按照自己设想的那样说道:

“哎呀,这根簪子不值钱的,就是用桃树枝制成的而已,就十文钱,这十文钱买这样一只簪子,应该不贵吧。”

李红苕沉默了一下,然后幽幽说道:

“夫君骗人...”

叶珏赶紧说道:

“没有,我不骗你。”

李红苕抬起头来,第一次敢于直视叶珏的双眼,她开口道:

“夫君应该不知道我之前的那根簪子就是桃木的吧,而且村子里有不少桃树,我经常跟它们打交道的,这桃木是什么质地我很清楚,不可能有这么好的。”

这下轮到叶珏沉默了一下,自己还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呢。

李红苕从小就是在村里长大的,光是这些年她打理的桃树就有不少了,她会不知道桃木是什么样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二章 夫君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