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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个人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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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颜一边收拾一边唠叨:“先生,您和李少爷一定不要走散了。要早些回来。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身体,注意安全,千万不要被江湖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勾搭了去。”

林兰楼点头称是。

“要是遇到什么危险,一定要带信回来,我们会去帮你。路上多带些银两,别委屈了自己。

衣衫多备些,这眼见着要春天了,春天过了就夏天了,衣服都要备上。端午之前不要随便减了衣服,倒春寒会很冷。

先生和李少爷在外面,多让着他点,别吵架,别生闷气。李少爷虽然气人又任性,又有什么办法呢,他是你的朋友啊……”

李吹笛听不下去了,转身出了门。

这林府的管家个个年纪轻轻,怎么都变的跟老太太似的,唠叨的厉害,兰楼还那么爱听。

“先生喜欢李少爷,我们这些做家仆的都知道,李少爷对先生也是好的很。此番外出,先生和少爷要是能遇上中意的女子只管带回来,我们都盼着府里能有女主人。”

江湖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家仆们不能觊觎家主,不可与家主产生感情。

这也是大明的规矩,家仆就是家仆,尊卑有别,不可乱了身份。

但是林兰楼家却有些例外。

因为他的母亲的身份有些特别,他从小就见惯了母亲待人不在意尊卑身份。

他府上的大管家就是他的母亲一手调教出来的。

据说大管家的身份是浙东贱民,是个丐户。

在大明作为贱民只能做低贱无人愿意做的事,只能着贱民的服装。

林兰楼的母亲林夫人虽然住在扬州,可是她却是黔地宋氏土司的女儿,她对大明的贱民地位身份的划分完全搞不懂,也不那么在意。

“我出门要有一段时间。注意我娘那边的动静,协助扶光保护好他们。”林兰楼道。

据说扶光就是贱民中乐户的身份,林兰楼的母亲将他收养在身边。

“知道了先生,大管家已经给我和浓妆传了令,让我们和扶光保持联络。他安排了肖九带人密切关注您和李少爷的消息。”

肖九也是林府的管家,林府有九位管家,肖九来的最晚。因为姓肖,所以其他管家称为肖九。

林府的事务也不全是田产家业,他们还有自己的商队。

肖九负责林府在外的事务的联络,消息的传递和打探,包括对外商队护送和交易的消息保障等。

商队和商铺也有自己的管家,风七和叶八。

他在林府的时间不是很固定,但是他对江湖和林府固定的商队路线非常熟,很少出差错。

林兰楼点点头。这些大管家已经告诉过他。

林府的大管家从来都是个滴水不漏的人,不然在这么多的管家中间,不可能被林兰楼任命为大管家。

大管家却很少露面。也许是因为他曾经的丐户身份,让他极为低调隐蔽。林府的其他管家们都很少见到他的真面目。

“浓妆知道先生喜欢猩红的月季花,这些天,她都在赶着给先生的衣衫和斗篷上秀月季呢。先生出门在外随时可以看到喜欢的花。”素颜一边忙乎一边又道。

林兰楼一慌,浓妆竟在他的衣服上绣了花,忙过来看。

一看松了口气,花很小,极为精致,并不显得突兀。

浓妆问道:“先生和少爷明日就出门吗?”

“是啊。明日我和少爷一起出门。”

“先生这次出门,要不少时日才能回来吧?”

“三两个月,也许半年吧,还不确定。”

“先生在外多保重,家里的事情放心,有大管家和我们在。”

林兰楼点点头,道:“我不在府里,你们也要多警醒些,莫要让人钻了空子。”

浓妆抬头看了看林兰楼,若有所思点点头。

秘云深来了。

他带着行李,却没有带其仆侍。

“你家里人没有反对?”林兰楼问道。

“我的事,谁也管不了。”秘云深道。

“你的管家呢?”

“管家们那里也交代好了,他们会与我保持联系。”秘云深道。

林兰楼点点头,拍了拍秘云深,道:“你这个任性的家伙。从你身上我看到了千烨的影子。”

“千烨可是个很乖的孩子。长得好,又颇讨人喜欢。”秘云深一边说,一边暗笑。这话似乎就是说的他自己。

“是啊,长得好,又讨人喜欢。”林兰楼默默地收拾自己的东西。

此去黔地,路途遥远,山高水长哪里会那么容易。

所幸李吹笛懂,秘云深也懂。他们都有着长久的江湖经验。

单单是路途就很难,若是遇到了其他情况,就更是雪上加霜了。

若是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那么黔道难,是不是难于下地府呢?

历朝历代治取云南都要从天山绕道,只到了太祖皇帝才开凿黔道,取中路治云南。

黔地一直地形复杂,人烟稀少,多是土人土司领地。

连大明王朝封封诸侯王爷,都不曾在贵州打主意。可见贵州在朝廷眼里是个神秘又苦寒的地方。

当然他们此去黔地,最好只走官道。绝对不要走上其他不熟不安全的道路。

林兰楼默默地住了手。他已经多久没有这样大张旗鼓地行走江湖了。

是从有了儿子林千烨吗?

十几年前他带着儿子千烨,在千里城之外十里处置办了这处庄园。

十年前,吹笛带回来一个女儿,就是千姿。

他看到千姿的时候就决定,在千里城不再离开。好好守在家里,陪着孩子,陪着千烨和千姿,为自己和李吹笛带好他们。

似乎他整整十年间没有在江湖上露面。虽然江湖上还有着风云双煞十招破敌的传说。

他却躲在千里城外,看着一双儿女长大。

此番千里城是要告别了,千里城的林府也要搬家了。

林兰楼敲了敲自己的头,脸色沉了下来。此去黔地,临行之前,他多少有些心神不宁。

这些年没有人问过他的千烨从何而来,也没有问过他为何不成家。

当然,李吹笛也没有问过他。

他也从来没有问过李吹笛千姿从何而来。也从未问过他为何不成家。

他们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方最重要的往事。

林兰楼僵住了,他们为何不约而同地回避了对方最重要的往事?

为何要从不提起,从不过问?

为何要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从不怀疑对方?

只因为他们是过命的交情,不必过问其他的事情?包括婚配这么重大的事情?

还是他们彼此都害怕追问对方这样的过往?

林兰楼默默地起身,不由自主从柜子里拿出了酒,烧酒。正宗的南烧。

他喝烧酒的时候,只有一种情况,他想不明白,他难受,难受到不知道如何是好。

当他喝到第二坛的时候,整个人都软了。

南烧烈的很,可不是普通的花露白或者上好的黄封酒那么绵柔。

林兰楼瘫在地上。

刚刚进门给他送水的素颜惊叫起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林兰楼这番模样。鬓发散乱,双颊绯红,颓然坐在地上。

满屋的酒气。

李吹笛听到惊呼,从自己的西院飞一样地到了房间。

秘云深也来了,他默默地看着地上的李吹笛和林兰楼,退了出去,朝着闻风而来的管家们挥了挥手,将房门轻轻关上。

因为此时有李吹笛就足够了。

李吹笛轻轻将林兰楼抱住,道:“何故又如此这般模样?”

说着轻轻将林兰楼散落的鬓发撩了过去,露出面孔。

柔声道:“你想如何,我都答应你。为何又要这般模样……”

不由得将自己的脸贴紧了林兰楼滚烫的脸。泪却流了下来。

他知道他一向克制隐忍,喜怒不形于色,此时如此一定遇到了心里的坎。

“对不起,我没能让你开心,对不起,是我不好……”

李吹笛一时间心痛到说不出话来。热泪滚滚而下。

“兰楼,对不起。”声音里都是哭腔。

李吹笛无助又悲伤,他将林兰楼的脸放到自己的肩上,贴着他的脸将他抱起来。轻轻放到床上。

林兰楼闭着眼睛,眼泪也流了下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眼泪,这是他们两人最亲密的表达。

一个人醉了,一定要有一个人醒着。

一个人哭了,就一定要有另一个人陪着。

这醉与醒之间,就好像他们这辈子的遗憾。

早已经不必说,也不必追问。

李吹笛跪在床前,轻轻地为林兰楼拭去泪。

林兰楼伸出手来抱住李吹笛的脖子,压抑,颤栗,掩饰不住的痛苦喷涌而出。

却没有声音。

喝醉的人容易脆弱。

他要和李吹笛一同回到黔地,从黔地的省城送一人去京城。送什么人,他们还不知道。

而那个他从小长大的地方有太多的往事,有太多李吹笛不知道的事情。

也有太多他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

可是他知道此次回去一定不会像从前他自己一个人悄悄回去那样太平。

就怕那些不想让人知道的往事会被无端地勾起。

也怕那些旧怨会给他们带来无尽的麻烦。

可是一切注定是不可避免。因为他和李吹笛此次并辔江湖不会没有人知道。

秦明月让他们一同出马,不可能不利用他们在江湖上的名号,不可能是静悄悄地让他们秘密将这趟镖走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七章 一个人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