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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8章 都是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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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尝试拯救过林小茜,我希望她可以走出那个杂乱的圈子,走到正常的生活中来,可是,林小茜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风尘之路,后来我才知道,她做出的选择与我也有一定关系。

或许,当初我在她家看到那盒避孕药的时候,如果别张嘴,那么她或许就走不上那条道路。或许,我如果在婉拒她之后,没有跟沈珺走得太近,林小茜也许就不会那么伤心。又或许,我当时如果能多劝她几句,她就不会有现在的生活。

可人生哪有这么多或许,自己的路,也不该靠别人的态度来决定怎么选择。

我在愧疚过很长一段时间后,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即便当时我都根据林小茜的意思,达成了那些“或许”,但只要她自身不够坚韧,没有一颗向阳的心,那么她早晚还会走向一条阴暗的小道。

林小茜在夜总会的那几年里,虽然始终能把控着自己的原则,但在那种环境耳濡目染的熏陶之下,她必然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和冲击,尤其是在价值观方面,夜总会的生活跟外面的世界完全是两码事。

在夜总会里,一瓶几千块钱的红酒,沈四那种老板开起来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可是那瓶红酒放在夜总会之外的世界,或许是一个成年人努力一月的劳动收益。喝两杯酒,就能拿到几百块钱的小费;说几句好听的话,钱包里就会再丰满一些……钱来的太快,也太虚幻,可是在那种环境下的女人,总会把虚幻当做现实,认为这世界就该是这个样子,认为赚钱就应该那么容易……

所以,就在林小茜的父亲去世之后,她满腔热血的离开缠绕她几年的夜总会,投身到创业洪流之中的时候,才真正发现了赚钱有多难。我记得林小茜在做化妆品最开始的时候,还向我表达过她的志向和梦想,我在那时也认为她一定会成功,顺利步入正轨。

可是,“坚持不懈”这四个大字之所以能成为人身上最优秀的品质之一,绝对不是喊几句口号,吹几句牛逼就能做到的,这四个大字身上,承载了太多的坚韧与专注,理想与希望,仅凭一腔冲动和热血是无法拥有这份品质的。

所以,我又在想,如果我在这几年里一直能给林小茜灌输这种思想,那么她会不会稳扎稳打地进行下去,而不是在碰到难处的时候,缺少勇于克服困难的勇气,从而给了她自暴自弃的理由。

我,就是林小茜的理由之一。如果没有我,那么还会有其他的理由,其他的人。

人眼前的路,绝对不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一定是在日积月累的积蓄之下演变的。我早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否则从一开始就时常对林小茜进行思想灌输的话,她即便是身在黑暗,也必然能看到光明。那时的林小茜,身在黑暗,知道光明,但看不到。

可如果那样,我会不会成为林小茜的所有依靠呢?如果某一天我做了一些令她不愉快的事情,她的心态能否绷得住?那都不好说,因为林小茜的性格就是那样的,她非常容易被情绪左右。

有时候我会想,林小茜终究是不了解我的,我对她所说过的所有话语,没有任何轻视鄙夷之意,是因为她的自卑和空虚,才误认为我是看不起她,轻视她,从而让事情走向了极端。

人大多如此,自卑起来,所有眼光都是冷眼,所有笑容都是嘲笑,所有关怀都是同情,所有帮助,都是另有所图。

现如今我再次看到林小茜时,对她依旧没有任何轻视,有的只是几分心疼,还有无尽的惋惜。我很想帮助她,可我知道自己不是圣人,无法将所有事情都做好,所以在王大猛出现并对林小茜表达强烈爱意的时候,我有着发自肺腑的欣慰,他如果能拥有一份正常的爱情和生活,或许一切都不算晚。

我冲着林小茜笑了笑,道:“现在不是我不接活儿了,主要是我换车之后,好像就没人愿意找我了,不过昨晚有个着急回老家捉奸的,也不管我是什么车了,只让我风风火火往回跑,车轱辘都给跑的一个大一个小了。”

林小茜看了看王大猛,道:“大猛,你先上去,我跟飞哥聊几句。”

王大猛冲我咧嘴傻笑了一下,道:“那我先上去了兄弟。”

“这到底是拿的啥啊?跟藏着小孩一样,你俩没拐卖儿童吧。”我指着那个白色的大收集箱笑道,那玩意儿多见于学校里面,因为其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水性,很多住校的学生都用它来装书本衣服。

王大猛自从出现以来,就一直抱着那大箱子,从他双臂的肌肉隆起的幅度和身体向前的倾斜度来看,那个箱子虽然大,但并不重,可奇怪的是他的手指却因为死死扣住箱子盖,而显得有些发紫,再通过王大猛那飘忽不定的眼神每次都落在箱子上的情况来看,这个大白箱子显然对王大猛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尤其是在听到我问他箱子里面是什么东西之后,王大猛的面色不禁一红,道:“没什么,就是一点私人物品。”

我笑道:“看给你紧张的,肯定是小茜的东西呗?”

“对对,小茜的私人物品。”王大猛连声道。

“那你就赶紧先送上去好了。”我笑道,王大猛听到后,如释重负般,迅速给我打了个招呼后就离开了,我望着那个疾步离开的身影,眯起了眼睛……

“飞哥,怎么,我请你吃个早饭?”林小茜突然主动冲我笑道。

“小茜,你这几个月可是头一次跟我露笑脸,”我看着小茜,余光瞥到原本在他们身后十几米的沈文君也走了过来,我连忙冲她打招呼:“诶?这不是弟妹么,今天怎么来这么早?大灯昨晚好像出去找坟圈子玩去了,不知道回没回来。”

沈文君装作偶然相遇的模样,瞪着圆圆的眼睛,惊讶道:“哇,这么巧呀?你好呀飞哥哥。”沈文君一直以来要么就给人一种清纯可人的二次元少女般的可爱之感,要么就是一副小清新的模样……再加上她本身是个文艺女青年,这样就让她这个人看起来甚为娇小可人,属于一眼看上去就是学生妹的那种——我知道在很多娱乐场所,有些男人就喜欢这种扮相清纯的女孩。

我笑道:“小沈,你都是起这么早的吗?这是来带大灯吃早饭去?还是……你现在还没睡?”

沈文君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晃动,依旧是那纯洁无瑕的模样,她甜甜一笑道:“飞哥哥,其实是还没睡呢,跟几个朋友又蹦又唱的玩了一宿,现在刚回来,准备睡觉呢。”

“噢,这是什么?”我身体微微前倾,指了指她的肩膀,待她低头看去的时候,我笑道:“看花眼了,只是一只没开导航的蚊子。对了,这位姑娘你认不认识?她跟你们住同一层,听说你跟大灯搬到二楼了,你们应该经常见面吧?”

沈文君好奇地打量了一下林小茜,笑道:“这个姐姐见过几次,只不过还无缘相识呢。”

林小茜笑起来没那么自然,她僵硬的笑了笑,道:“你好,都是邻居,以后多关照喽。”

我将这一切都收入眼中,不露声色道:“小茜,这个美女可是大灯的女朋友,怎么样,鲜花配牛粪,是不是很搭?”

林小茜笑道:“哟,大灯都找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了,真是可喜可贺。”

我说:“改天让大灯摆个壮观的酒场,请请你,你们也借机认识下,左邻右里的,不认识多不合适,对吧?”

林小茜笑道:“好,就怕我的面子不够,大灯不愿意请呢。”

“放心,不会,你面子比我都大,大灯肯定给你整个好排场。”

我表面上问的轻轻松松,其实一直在暗暗观察他们的表情,正常情况下,两个刚认识的人,喂了不显得太过尴尬,也为了显示自己的礼貌,会没话找话的客套一番,比如你住几零几啊,哇好巧,我们距离这么近,下次一定要多聊几句,抽空一起吃个饭啥的……然而这两人却没有丝毫想沟通的意识,像是在躲避着什么。

“飞兄!文君!林小姐!这么巧!你们怎么都在这里?是打算一起去超市抢鸡蛋吗?”我回过头,就看到了已经进入状态的大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