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十万八千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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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真相的裴以泽大怒,将牟监正凌迟处死。
割下来的肉当着牟监正的面喂了狗。
但处死了牟监正又能怎么样?小蒲宝还是一样回不来。
夫妻俩追悔不及。
他们甚至去了一趟花溪谷。
在外人看来云遮雾罩的花溪谷,帝后二人进去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世外桃源的景象。
但曾经的那片蒲公英花已经枯萎了,像被火烧过一样。
皇帝就将政务都交给了太子裴呈洲,让沈阁老协助太子。
他自己则和霍知知一起,在花溪谷搭了一间草屋,守着那片蒲公英地,精心打理着。
又买来种子种下去,但没有用。
霍知知在草屋里生下了小女儿,取名念宝。
小女儿出生那天,裴以泽霍知知悲喜交加。
当天晚上裴以泽做梦,梦到有神明对他说,让他去泰山。
说从山脚下一步一步三跪九叩上山顶,他的心愿就会实现,女儿就能回来。
皇帝就决定去做这件事儿。
当真一步三叩求到了山上。
霍知知抱着小女儿,诚心诚意的一直陪在丈夫身边。
跪到了山顶,裴以泽双膝和手掌血肉模糊。
身体是疼痛的,但心里很高兴。
他们出来耽搁的时间太长了,泰山之行之后,夫妻俩无奈地回到了皇宫。
继续打理政务抚育子女,每年去一趟泰山,期待着能有奇迹发生。
这期间宫倩倩一直陪着皇帝和皇后,寸步不离。
求上泰山的时候,或许是为了给自己赎罪,或许是为了给牟监正恕罪,宫倩倩也是特别虔诚。
裴以泽夫妻哪里知道宫倩倩的小心思?
还以为她这样做也是为了蒲宝,还感觉宫倩倩很贴心,此后对她格外不同。
真的把她当成亲生的女儿来看了,处处宠着。
就这样过了许久,某一天裴以泽才想起来,好久没有听到过时令的消息了。
一问才知道,那少年自从药王塔事件之后已经离开家,去外地游学去了。
想到时令对小蒲宝的情谊,裴以泽夫妻当然明白时令为什么会这么做。
两人又相对哭了一场。
是啊,想念蒲宝的,何止他们一家人?
只是他们夫妻并不知道,他们并不是第一个上泰山的人。
时令比他们还早一步。
他也是得到神灵指引,也像皇帝一样三跪九叩登上了泰山之顶。
然后神告诉他,让他去收集患瘟疫之人的头发,每人给他一根,集齐十万八千根蒲宝就能回来。
时令丝毫没有犹豫,就当真去收集这些人的头发。
他以游学为名,一路走,一路体察民情,晚上读书做笔记,倒也过得很充实。
昨天时令露宿郊外。
到了傍晚时分便去打兔子,准备烤了做晚餐。
兔子没打着,倒在荒草丛中发现了一个昏迷的老人。
仔细一看,老人身边有背篓,背篓里面放有药材,身上还有淡淡的药香气息,猜测着是一位上山采药的大夫。
大夫怎么会昏迷在这里?
仔细检查后,发现老者的小腿上有小小的牙印。
——这是被蛇咬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蛇,看来毒性很大,老人气息微弱,伤口周围已经变得乌黑肿胀。
不加治疗的话,恐怕过不多久就得一命呜呼。
老者右手手掌紧握成拳,不知道捏着什么。
从手指缝间隐隐约约看到有光芒流转,也不知道是什么贵重的宝贝。
救人要紧,时令来不及多想。
将老者伤口划开十字,挤出毒血,用火折子燎过伤口,进一步降低毒性。
最后划开自己的手腕,滴血来给老者治疗。
他身上有蒲宝的本命血,一般二般的药物达不到的效果,他的血都能达到。
这是蒲宝送给他的珍贵礼物。
因为有蒲宝的本命血,他这些年在外游走,竟然一场病都没有生过。
老人醒后知道是时令救的他,十分感激。
再看手里握着的东西还在,就对时令更加佩服。
荒郊野外的,他又昏迷不醒,假如时令贪财起义,夺了他的宝贝,他也没办法。
但时令没有趁机贪他的,这就足以证明面前的这小伙子品性高洁。
老者便起了结交之心,主动通报了他的姓名:“老夫温崔,敢问小哥大名?”
时令听到他名字,微微吃了一惊。
温崔?这不就是江湖上人称赛扁鹊的温神医吗?
急忙站起来行礼:“老前辈好!晚辈姓时,单名一个令字。”
温神医知道面前这个丰神俊朗的少年郎居然就是名满天下的时大才子,也是吃了一惊。
再问他怎么帮自己治疗的,为什么不用嘴吸毒血、为什么要用火燎伤口等等,时令一一回答了。
温神医拍案叫绝。
两人,一个阅尽人间世情,处事练达;一个年少有为通透豁朗,一聊之下竟然相见恨晚。
遂结成忘年之交。
温神医知道了时令要做的事情之后,表示愿意帮他。
当然也是为了报答时令的救命之恩。
此后这一老一少就结伴行走江湖。
每到一处,去县衙报备,再由温神医公开义诊。
说是查看有没有瘟疫带来的后遗症。
当年患病之人就都来了。
时令趁机收集他们的头发。
就比他这之前挨家挨户去求着人要头发进度快多了。
他先前去要头发,费尽了口舌都要不到。
世人都当头发是精魂所在,凝聚着自己的魂魄的,怕他拿自己的头发去做什么歪门邪道的事。
所以时令求十个人才勉强得到一两根。
有了温神医,那效率可就大多了。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
这天晚上,时令又在灯下数他收集到的头发。
一千根一扎,细细捆扎妥当,装在一个特制的小匣子里。
小匣子还用防水的桐油纸包裹。
数了数,竟然已经有十万多根了。
任务完成了大半,眼看着曙光就在前方,时令振奋不已。
收好匣子就起身向温神医长长作揖相谢:“多谢老前辈。”
温神医摆摆手:“没有你,老夫早就暴尸荒野了。老夫的命都是你给的,你我之间就别说那些见外的话。”
就问时令:“假如没有碰到老夫,那你不是未来几十年都这么过?”
时令坚定的点点头:“是!这是我欠小宝的!”
“那你家里人呢?你家里人不反对。”
温神医想着,如果他有这么一个执迷不悟的儿子,恐怕早就吊起来打断腿了,哪能任由他这么满世界去跑,浪费生命去做一件丝毫看不到希望的事。
时令笑了笑:“他们支持我!”
“我爹听我娘的,而我娘听我的。”
在这一点上,时令也是极其佩服他母亲。
当初他做这个决定时,方氏是第一个站出来支持他的。
如今十年过去了,与他同龄的人早就成家立业,担起了家里的担子,而他这个被世人看好的神童天才,反而一事无成。
他遥遥无期的在外面流浪,守着一个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希望。
就这样了,他母亲还支持他,时令光是想一想,都能知道方氏顶着怎样的压力。
即便如此,他每次与家里通信,或者偶尔回家时,方氏从来不提自己的苦。
总是笑眯眯的拍儿子的彩虹屁,说他做什么都好。
有这样的母亲,时令觉得,是自己烧了十辈子的高香。
看着时令坚毅的眼神,温神医默了默,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
“你有一个宝贝,巧了,老夫也有一个。”
他就招呼时令过来看。
布包一层一层打开,跟时令的头发小匣子一样,包了几层布,又包了几层防水纸。
珍而重之。
最后打开,是一块通体金色的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