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看谁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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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出门前带了包纸巾,虽然这并不是带它的本意,两人手忙脚乱的,总算是将血给堵住了。
李哲仰着头,神情比方才那只小脚还要窘迫。
望着他的样子,林悠悠眸子亮晶晶的,忍不住发笑,虽然此刻自己耳根也还红着,但这并不影响她阴阳怪气。
“李哥,你怎么突然就流鼻血了啊?”
面对她的明知故问,李哲吃个闷亏,瓮声瓮气:“你问鼻血啊,问我做什么。”
“哈哈哈哈......”
一手挽着李哲,一手挎着购物篮,林悠悠时不时抬头,望着那团纸巾,还有李哲吃瘪的表情,就觉得身心舒畅。
“你笑什么?”
“我想到高兴的事。”
“什么高兴的事?”
林悠悠眉眼噙笑,闭口不言。
过了一会儿,她忽的又抬头,笑吟吟不怀好意:“原来你还有这种癖好。”
“?”
李哲冷哼一声:“屎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我有什么癖好了?”
“你喜欢......”
“喜欢什么?”
林悠悠咬了咬牙,脸上刚刚消退的红晕又偷摸爬了回来,想了想还是没能说出口。
“嗯?喜欢什么?说啊?”
见她支支吾吾不出声,李哲冷笑一声,拿捏得稳稳的。
以林悠悠那极易害羞的性子,嚣张归嚣张,但真要说起来,她就不好意思开口了。
看不惯李哲狂妄的模样,林悠悠指尖一掐,在他胳膊上拧了一下。
“嘶~这怎么说不出来还打人呢?气急败坏。”
“你才气急败坏!”
看她一脸着急的样子,李哲真真儿觉得逗她特别有意思。
“那你说,我喜欢啥了就‘这种癖好’?”
林悠悠皱眉瞪着他,有些羞恼,哼了一声将视线瞥到一旁:“你喜欢我的脚。”
“啥?”
林悠悠停住脚步,扭过头来,小眼睛直直的瞪着李哲,耳根更是红的滴水。
她胸脯一股一股的,这次是卯足了劲:“你喜欢我的脚!”
说出来了,好像也就这样。
林悠悠轻哼一声,趾高气昂。
“可不兴乱说哈...”
察觉到周边有目光聚来,李哲揉了揉鼻子,甚是尴尬,声音也跟着消退的气焰一起降了下去:“你这是在污我清白。”
“你都流鼻血了。”
“这是天气干燥,上火,懂吗?”
林悠悠笑吟吟的望着他,递了一个“骗鬼去吧”的眼神。
李哲还在找补着:“而且我这几天都没睡好,我那作息你是知道的,流鼻血很正常。”
“真的?”
“真的,我经常流。”
“经常流…”林悠悠一脸狐疑:“那你之前...都是看谁的脚?”
“……”
沟通不下去了。
李哲黑着脸往前走,林悠悠快步跟上,像个小风铃似的哈哈笑个不停。
沿途还瞥到一个印着小恐龙的拖鞋,顺手就拿了一双。
嗯,看着还挺适合李哥的。
凶凶呆呆,可可爱爱。
……
两人结了账,将袋子交由李哲拎着,又找到一家文具店钻了进去。
李哲已经很久没有逛过文具店了,在他的印象里,文具店就是开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除了各类文具以外,更多的还是卖零食。
不过这种开在商场里的文具店就不一样了,他们价格更贵,货物更杂,卖的也更花。
一个文具店,也卖盲盒。
除了普通的玩偶盲盒,还有文具盲盒。
李哲随便拿了一个看看,售价几十块钱,里面是随机的一款水笔,据店员介绍,还有可能开到隐藏款。
李哲问什么是隐藏款,店员说上面的印花不一样,隐藏款的印花比较好看。
有点不太理解的摇了摇头,李哲将文具盲盒放了回去,跟上林悠悠的步伐,小声吐槽着万物皆可盲盒。
对此,林悠悠表示人生如此艰难,生活如此枯燥,有时候就是需要一点随机与惊喜,来点缀一抹光亮。
盲盒就是那份薛定谔的惊喜。
然而当李哲问她要不要买一个试试的时候,林悠悠却把脑袋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狗都不买。
好一个表里不一的女人。
小悠头发一扬,从李哲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来,按着早已列好的清单开始扫购。
相纸、笔记本、各种颜色的墨水,还有李哲先前从未见过的和纸胶带。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东西都很正经,可当它们加在一起,突然就感觉有些不正经。
......
默默跟在小悠后面,李哲望着她的双马尾在眼前晃来晃去、晃来晃去,不止一次的升起想将它们握住的冲动。
好歹是忍住了。
以前上
学那会儿,他坐在林悠悠后桌,闲着没事就老爱玩她头发,指尖绕着发梢打转儿。
有时候还有更过分的,比如把肩带弹得嘣嘣响......
不过也就他能碰,换做别人乱来,林悠悠当场就哭,她小时候是个小哭包,真真是三秒落泪。
哭的那叫一个梨花带雨。
一哭就要道歉,在班会课上做检讨。
不仅检讨,回头李哲还会找个机会给人打一顿。
瘦的跟柴似的,打起架来却异常凶猛,给人熊孩子打的嗷嗷叫,硬生生打出了心理阴影,往后看到林悠悠都绕着走。
......
“又发什么愣呢?”
小手在李哲眼前晃了晃,林悠悠已经结完账了,拎着个袋子眨巴眨巴望着他。
“哦,没什么,想了点事情。”
李哲回过神来,望了望她手里的购物袋,接过来帮忙拎着:“你买好了?”
“对啊,走吧。”
两人离开文具店,林悠悠轻轻挽住李哲:“李哥,你还是赶紧调整下作息吧,要注意休息。”
“怎么又开始聊这个了。”
“我就是看你最近老走神,提醒你一下,感觉你精神状态很差。”
“没有,我活泼的很。”
林悠悠自知劝不动他,将话题转开:“我们是不是还要买些餐具?”
“对。”
家里厨具一应俱全,唯独没有碗筷,老房子里倒是有一些,不过搬家时候没带过来。
并不是因为行李塞不下了,也不是因为易碎,而是林悠悠之前听她闺蜜说过,搬家时候不要带旧碗筷,说是奔个好彩头。
所以都被林悠悠丢了。
李哲不怎么讲究这些忌讳或是彩头的,但反正总共也没几个碗,丢就丢了,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