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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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血迹上的灵魂渐渐显形。
“这一片是枪击造成的雾状血迹。”痕检人员指给郑敖看:“这是倒地之后流出来的血迹,仔细看这个地方的血迹,被挡住了是不是,我们判断凶手有两个人,一个在远处开枪,一个在受害者前方钳制他,就是位置有点问题,这个凶手似乎是半蹲下的……”
他越说越起劲,却没注意旁边的郑敖的脸色。
那片血迹范围非常大,是发着荧光的浅蓝色,静静地染在地上,似乎在讲着一个戛然而止的故事。
郑敖伸出手来,碰了碰那片据说是中枪倒地后的血迹。
土地冰凉湿冷,似乎仍然残留着许朗身上的气味。这些荧光灯下的血迹,就是小朗最后呆过的地方。
他那时候该有多绝望呢?
那个时候自己在哪里呢。
是站在酒店的门口计划以后的生活,是以为退婚之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许朗,还是站在订婚宴会的舞台上,宣布退婚的消息。
他以为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其实已经结束了。
棚外有人掀开遮光的毛毡进来,似乎在李貅耳边说了什么。郑敖抬起头,看着李貅。
李貅也看着他。
光线昏暗的遮雨棚里,郑敖仰着脸,荧荧的蓝光印在他脸上,他嘴唇苍白,眼睛里却带着锋利的光。李貅脸上的表情冷如冰霜,又似乎有那么一点伤心。
他说:“结果出来了,弹壳上的DNA,和许朗是一样的。”
郑敖没有发疯。
他说话算数,当初李貅解开他手铐的时候,跟他说:“我们约法三章,你不能发疯,不能打我,也不能伤害你自己。”
他什么都没做。
他只是缓缓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他的手指上尚沾着地上的血迹,他的身体摇晃了一下,似乎要摔倒,但最终没有。
他只是站在那里,冷得像冰棱。
他说:“把现场给我,我要用我自己的人,再测一次DNA。”
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的时候,郑偃在郑家的书房里找到了郑敖。
他坐在书房的窗边,没有喝酒,他的面前摆着一杯茶。
郑偃轻手轻脚地进去,小心翼翼地站在一边。
郑敖一直在看着窗外。
“他以前常呆在这里,”他忽然轻声说:“他喜欢看书,我以前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他没有别的朋友。”
那个人总是很忙,他其实不算很有天赋的人,但做什么都是全力以赴。郑敖有点看不惯他为了别的事这么拼命,但偶尔又觉得这样子很好玩。因为他只会为了郑敖放下手里的书,或者工作,郑敖喜欢当那个例外。
郑敖习惯当很多人的例外,他走到哪里都会受欢迎,天之骄子,夜夜笙歌,却从没想过那个人在没有自己的日子里是怎么过来的。
自己浪费了那么多的岁月,那些在外面消磨的日子,如果去找他,去陪着他,哪怕只是靠在一起,陪着他看会书,和他聊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也好过现在想起当初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却发现屈指可数。
“我现在很想找到他,和他说会话。”他的眼睛在看着窗外的雨雾:“我还从来没问过他的生活,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玩什么,我连他的生日在哪天都不知道……”
郑偃心里一阵颤抖,不敢说话了。他跟着郑敖这么多年,从来没见郑敖说过这样的话。
郑敖回过头来,看着郑偃,他的脸上还带着点自嘲的笑,声音却这样悲伤。
“结果出来了,是吗?”
如果能用自己的命换来这个结果的改变,郑偃也许真的会换。
他不敢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郑敖自嘲地轻笑了一声。
“有什么不敢说的呢,”他似乎在说着自己,又像在说着一个笑话:“我什么都不怕的,是他的又怎样呢,我不会信的。李家给的DNA样本,怎么能信呢?他们家向来不重视他,也许弄错了呢?李貅那么喜欢开玩笑……”
他的声音渐小下去,终于转过头去看着窗外了。
“是坏结果,是吗?”
郑偃感觉自己嗓子里像吞着滚烫的炭,他这辈子受过的最重的伤都没这么痛过:“是的。”
“我不会信的,这也有什么好信的呢?”郑敖的语气仿佛云淡风轻:“李貅最喜欢骗人。我要自己去找小朗的DNA样本,是的,我自己去找……”
他似乎忘了,李貅其实极少骗人,最喜欢骗人的其实是他。
喜欢自欺欺人的也是他。
直到郑偃悄声离开,都没有人来告诉他,他并没有许朗的DNA。
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也说过“我要小朗当我哥哥”之类的话,也带着许朗来到自己家,给他睡自己的床。想要他一辈子都呆在自己身边。
后来怎么会变的呢?
是外面的世界太好玩了,还是渐渐长大,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个不被爸爸承认的可怜小孩,而是含着金汤匙的天之骄子,开始喜欢上外面人的追捧,还是因为知道许朗是那样温和坚定的人,一定会一直陪着自己,所以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曾经想要对许朗好,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最后却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四岁时就知道这个叫许朗的人对自己很重要,为什么长大之后,反而把他弄丢了呢?
当初说的那些话,自己都忘了,那个叫许朗的人却记得很清楚。
他给自己做了那么多顿饭,累得站不住了,还记得给自己盖上被子,就算心情低落,也忍受着自己无理取闹的要求……
自己却从来没有问过他一句:你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你工作累不累?今天需不需要我陪着你……
那些漫长的黑夜,许朗会不会也有觉得冷的时候,他是怎么忍住不打电话给自己。那些冰冷的时光里,许朗是以怎样的心情面对自己混乱的私生活,像一个性格温和的朋友一样,为自己整理一夜情之后的房间?
这世界这么冷,自己却一直留着他一个人。
十几年来,他有没有感冒过,有没有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发过高烧,有没有深夜醒来,口渴欲裂,却没有人给他倒上一杯水?
自己连他的医疗档案都没有,更何况是DNA。
郑敖蜷在自己和许朗的卧室,揪着自己的头发,不敢再想下去。
自从许朗离开之后,这间卧室就成了郑家的禁地,连管家都不敢进来打扫卫生,床单上似乎还残留着许朗身上的味道,他偶尔会有错觉,仿佛许朗还在这里,就在身边,一切不过是他做的一场噩梦,梦醒过来,一切还来得及。然而当他伸出手,身边却早已没了那个总会安静睡在自己身边的人。
许朗是那样好脾气的人,他总是那么容易相信自己,就算受了伤,只要自己伸出手去摸摸他的头,说上两句软话,他又会很快原谅自己,再次毫无保留地对自己好。
但是他不在了。
再往后,那些黑暗而漫长的岁月里,不会再有一个叫许朗的人出现,像第一次见面一样,温和地对着自己笑,把毯子分给自己一半。
这世界这么大,这么冷。
他终于把许朗弄丢了。
66知己
今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
开年大戏是郑家唱的,连带着李家的养子也失了踪,等到郑家终于稳定下来,叶家又开始闹了。
叶家闹起来不是没原因的。
周家联合郑夏两家独占了一条日进斗金的线,自然有人看不过去,旁人还算了,连那些专心从政的家族也颇有微词,敲打了一下周家。周家就把周勋叶岚子这一对小夫妻叫了过去,略加训斥了一下。大意还是那些,家族为重,大事为重,叶岚子是媳妇,不能说重话,倒是周勋很受了一番教训。
叶岚子似乎替周勋争辩了一两句,闹得不是很愉快。说来也是,叶家牵的线,周家赚了钱,要是犹豫就不要接,如今又听不起外面的重话,反过来怪自家的小辈鲁莽,但凡有点血性,都忍不下去的。
但真正把事情搞大,是在叶家。
叶家家主叶东溟过五十大寿,一家和乐融融,叶家两个女儿都是出了名的才貌双全,长女叶岚子冰雪聪明,在外交际应酬,应对各家长辈,比同龄的男人还强上几分。小女儿叶素素虽然娇惯些,性格却很豪爽,京中这么些女孩子里面,她是唯一一个在同辈的男孩子那里也玩得开的,长辈更是喜欢她,宁家老太太一心要她做孙媳妇,年前还送了一个珠宝品牌给她,让她学着经营,当做零花钱。
但人心总是不足。
叶东溟看着自家偌大场面,祖辈传下来的累累基业,再看着自己那些虎视眈眈的兄弟膝下儿孙满堂,心里也是不甘的。
那个孩子出来之前,气氛都是很好的。
叶家客厅大,叶岚子陪着几个太太在旁边摸麻将,年长的长辈坐在沙发上,问候着老姐妹,都说年纪大了,见一面少一面。叶素素歪在宁老太太怀里,剥枇杷给宁老太太的小孙孙吃。小孩子很喜欢她,牵着她裙子不肯放手。老太太们都打趣,说要他长大后娶叶素素当媳妇。
宁太太麻将打得好,手气正红,刚胡了个清一色,看见宁先生慢慢踱出来在自己身边坐下来,顿时笑了:“你们不讨论国家大事了?”
太太们占了客厅,先生们嫌她们说的都是家长里短,都聚集在偏厅里抽雪茄,太太们又嫌他们抽烟吹牛没正事,也不理他们。
宁先生没答话,不是很开心的样子,说了句:“快碰二筒。”
“我留着做将的,被你喊出来了。”宁太太很不开心,只好碰了二筒,打了个三筒,放了下家叶岚子的七小对。
太太们正起哄说要年先生给牌钱,有个眼尖的太太,瞄见了偏厅里走出来的人:“呀,那个小孩是谁家的,怎么叶先生牵着他……”
叶素素正跟宁老太太撒娇,还没看见,叶岚子连钱也没收,回头一看,脸色先沉了下来。几位太太看她的脸色,也知道叶东溟手上牵的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私生子了。宁太太看了身边自己的丈夫一眼,才知道他为什么不在偏厅呆着了——叶东溟肯定是先把孩子带到那边去了,宁先生为人正直,看不惯,就过来了。她有点得意自己驭夫有术,倒是其他的几个夫人脸色有点难看了。
叶东溟倒是很疼爱那个孩子的样子,低头在跟那孩子说话,那孩子大概是跟那个“外室”跟久了,和他不亲,神色也有点呆呆的样子,只顾着吃糖。
“我家素素也喜欢喝冰的酪梨汁,我都管着她不让她多喝的,”说话的是叶夫人,她正端着一盘酪梨汁,一边走一边和身边的王太太说话,后面还跟着几个佣人。
这些太太里,最常下厨的就是叶夫人和王太太,贤惠得出了名,今天客人这么多,叶夫人招待这些太太,自己在厨房看着佣人做东西,王夫人和她感情好,也去帮忙了。
两个人从回廊走过来,看见客厅里这场面,都怔住了。
叶夫人是见过那个孩子的,脸色也沉了下来,只是她脾气温和,没有说什么,连叶岚子也识大局,没有说话。
叶素素反应过来了,她脾气爆,一看见叶东溟牵着那个孩子,眼睛顿时就红了,嘴唇也颤抖着,倒是宁老太太拍了拍她的手,不让她说话。
“东溟,你过来。”宁老太太辈分大,叫叶先生都是叫名字的。
叶东溟仍然是安之若素的样子,牵着孩子走了过去,还摸了摸孩子的头:“小陵,叫奶奶好。”
叶家的辈分,观恪儒溟陵,叶家的男丁名字里都有陵字,他显然是想让这个孩子认祖归宗了。几个做事老派的老太太都露出了不屑的神色,也有几个和叶家关系不甚好的夫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那孩子低头专心吃糖,听不进他的话,叶东溟反而越看越喜欢,嘴角都溢出笑容来,伸手摸他的头。
宁老太太问了句:“这孩子叫什么?”
“小名叫小陵,”叶东溟摸着孩子的头道:“大名就叫叶一陵好了。”
他话刚落音,叶素素就“腾”地站了起来。
“现在是什么人都能姓叶了是吧?”她一上来就是刀枪舌剑:“这是二叔的儿子还是三叔的儿子呢?”
叶东溟大概是心情好,也不介意她这点小忤逆,摸了摸叶一陵的头:“这是你姐姐。”
孩子怯怯地看了她一眼,被她脸上的怒意吓到了。
“我才没有这个便宜弟弟!”叶素素脾气向来是被娇惯了的,也丝毫不顾忌场合:“谁知道他是哪个角落里爬出来的杂种!”
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些人的逻辑向来奇怪,比如这样的事情,她们以后讨论起来,虽然也会声讨一下叶东溟的做法不顾夫妻情义之类,但还是一致认为错最大的是叶素素,因为她太不顾场合,让父亲在生日当天失了面子。
叶东溟显然也是这样想的。
“你胡说什么!”他虽然心里对妻女也有些愧疚,但叶素素的话实在让他下不来台面,他本来是想趁今天把这孩子带出来,反正人多,以为自己妻女都会顾及场面,不会闹大了,只要带过来一次,以后就好说了。偏偏叶素素偏不忍这口气,一想到这么多人都在这看着他丢脸,他顿时横眉怒目:“这是你亲弟弟!”
“我没有弟弟!”叶素素一点不怕他,挺起胸脯,脸上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我只认我妈!认我姐姐!这个弟弟和他的婊子妈都得给我滚出我家!”
“啪”地一声脆响,是叶东溟一个耳光打在了她脸上,叶素素毕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被这个耳光打得摔在一边,嘴角都出了血,难以置信地瞪着自己父亲。
她还没说话,叶夫人手上端着的东西先“哗啦”一声落了地。
她噙着眼泪朝叶素素跑了过去。
“素素,你怎么样?有没有事?”她半跪在地上,焦急地扶起倒在沙发上的叶素素。
叶家两个女儿,自小也是被当成掌上明珠一般养大的,别说挨打,重话都没听过一句,叶素素被这一巴掌打懵了,都忘了哭。叶岚子连忙移开座位,也朝自己的妹妹这边走过来,那些牌桌上的夫人就算平素和叶家有再大的嫌隙,此刻将心比心,也对叶家母女十分同情起来。有些心善的已经偷偷离开了客厅,怕叶夫人觉得当着这么多人面丢了面子,以后看到她们尴尬。
叶夫人心疼地查看叶素素的脸,看她白皙皮肤上硬生生坟起几道指印子,嘴角都被打破了,又是心疼又是心焦,转头忘着自己丈夫:“你疯了?”
叶东溟素来疼爱这个小女儿,这一巴掌打出去自己也后悔了。但是这么多人看着,又被素来柔顺的妻子质问,他面子一时下不来,只能嘴硬道:“我打她怎么了!她这话是该说的吗?”
“叶东溟!”叶夫人厉声道,她向来脾气最是温和,这客厅里多少和他熟识的夫人老太太,都没见过她这么凶狠的样子,她保养得宜的面孔已经被气得变了色,嘴唇颤抖着,指着自己的丈夫:“你不要脸!”
叶东溟震惊地看着她。
“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妻子!你嫌我生不出儿子,要离婚也可以!把两边族老都请到,咱们在宗祠里光明正大地把婚离了!你要是想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把你的私生子迎进门来,没门!”她指着叶东溟的手上仍然带着婚戒,发着抖,眼里却噙着泪水,她娘家姓于,也是京中的大家族,当初在闺中的时候,也是京中闻名的美人,这些年来没生儿子,自觉对丈夫有愧,平时千依百顺,性格温婉,最后却被骑到了头上来。如今一步步紧逼,已经是不容她再退了。
她话说得狠,叶东溟从没被她这样忤逆过,一时间竟然回不出话来。倒是旁边和她关系好的王太太,怕她话说出去了收不回,连忙打圆场:“素素妈,你也别说傻话,男人一时糊涂是有的,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他是一时糊涂吗?”叶夫人眼里噙着泪反问王夫人:“我生不出儿子,他在心里怀恨多久了,私生子都养到这么大了,这还是一时糊涂?糊涂的是我!这世上的事忍是忍不过去的,不过是自己看贱了自己,还连累我的女儿跟我一起受委屈!我也是好人家出来的,哪点配不上他叶东溟,要被他这样作践?”
王夫人看叶夫人是动了真气,也就不再劝了,倒是叶东溟牵着那个孩子,又说了句:“我又不是说你,怎么心眼这么小,还说个不停……”
“还不知道是谁心眼小呢?”旁边的宁夫人最是心直口快古道热肠,本身又是妇联的,阴阳怪气地来了句:“今天打女儿,明天就是打老婆了,官没多大,倒是赶着要当陈世美了。”
“你少说两句又不会死!”宁老太太瞪了一眼自己媳妇,宁夫人这才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场面一时很是尴尬,好在叶岚子是懂事的,拿了纸巾来递给自己母亲,叫了一声妈,又让叶素素去带各位太太去餐厅等着吃饭,这些太太们平时最刺激的事也不过打打麻将输钱而已,见过这样的好戏,哪里肯走,都一个个恋恋不舍。
叶夫人拖住了叶岚子。
“不用忙了,”她声音平静下来,眼神却心如死灰:“他既然嫌弃我生不出儿子,我又何必上赶着给他过生日,我们回你舅舅家去,让你外公找长辈来主持离婚。”
众人也不知道场面会闹成这样,一时竟不知如何劝起,王太太拉了拉叶岚子的衣角,让她劝劝自己母亲,叶岚子只当没感觉,扶着自己妹妹站了起来。
“对不住了各位,”叶夫人跟其他的夫人道歉:“今天怠慢了,改日再一起打牌。”
各位夫人纷纷表示没关系,反正今天看了这么大一场八卦,足够当半个月谈资了,谁还在乎吃没吃到生日宴。
作为闹剧的主角之一,叶东溟却被冷落在一边,不知道是觉得面子上下不来,还是真的不在乎。直到叶夫人牵着两个女儿走开,他仍然紧紧牵着手里那个孩子。
也许所有人都认为秉性柔弱的叶夫人只是一时之气,但离家第三天,她就把离婚协议书送到了叶家。
叶家这才慌起来,几个长辈把叶东溟教训了一顿,让他去于家把叶夫人接回来。
他连于家的门都没进得了。
说起于家,也是很有意思,于家老爷子官比叶家还大,可惜下面的晚辈不争气,叶素素的舅舅,人称二老板,老板是戏称,主要是一个二字,为人倒是古道热肠,就是头脑不太灵光。从军从政是没指望了,怕他轻信了人被当枪使,闯了大祸收拾不了。做生意吧,这些年大大小小也弄了不少事,都没弄成,反而赔了不少家底进去。儿子倒是生了两个,都和他一样,大儿子外号猛张飞,还和李貅打过一架,小儿子还在读书,也不甚争气,每年期末都被叶素素舅舅吊起来打。于老爷子脾气也爆,他儿子打孙子,他就打儿子,一边打一边夹杂着国骂,场面很是滑稽。但是儿子孝顺,拐杖打断了都不躲。一家人虽然在这些家族里算是落魄的,但却团结得很,虽然没有那么风光,也很温馨。
说到底,要不是于家这样的状况,叶夫人也不会在叶家委曲求全这么多年,一直装成婚姻幸福的样子怕娘家担心。这次走投无路回了家,于家一家子都气炸了,一个个喊打喊杀,连于老爷子都举着拐杖嚷着要去叶家打死叶东溟,叶家母女三人好不容易才把这一家老小劝住了,回头一看,叶家小儿子不见了,打了电话过去,已经在去叶家算账的路上了,连忙抓了回来。
叶素素一直以为自己脾气已经算爆的了,没想到舅舅一家更生猛些,忙得鸡飞狗跳之余倒忘了伤心,只余一丝感动。
她小时候最崇拜自己爸爸,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偶尔去舅舅家走亲戚,被舅舅抱着用胡子扎,疼得哇哇大哭,她舅舅还给两岁的她喂过白酒,害她睡了一天。虽然是外祖父家,亲昵没有隔阂,但偶尔也觉得一家都太粗鲁了。
但她现在才知道,温文尔雅背后藏着的也许是谁也不知道的心思,口直心快的人虽然说话不中听,至少不用担心他会在你全心信任他的时候再给你一刀。
叶家的事平静下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初夏了。
叶家不肯离,叶夫人也不肯回去,不过她现在已经不让人叫自己叶夫人了,恢复了在娘家的名字,叫于梅贞,两个女儿也改了姓,都姓于,偶尔在公开场合遇见了叶家人,只当做不认识。
老实人虽然心宽,却只是容纳得多一点,总是有底线的。因为容纳的委屈太多,所以一旦发起脾气来,才是真正的无可挽回。
叶素素,不,如今都叫于素素了。于素素是在宁老太太的八十大寿上遇到郑敖的。
那时候已经是夏天了,宁家老宅种了很多合欢花,她妈妈身体不舒服,她一个人带了两份礼来了——她舅舅不擅长这种场合,现在家里渐渐穷了,也不好意思出现在这里了。京中的圈子,世态炎凉还是很明显的。
宁老太太喜欢她,生怕冷落了她,一直拉着她手说话,后来麻将桌摆上来之后才终于放开手,也不让她走远了,要留她在家里住。她一个人四处逛了逛,和嘲笑她新名字的李貅拌了两句嘴,在回廊外面遇到了郑敖。
郑敖正在吸烟。
他瘦了不少,初夏气温很高,他穿着白衬衫,一个人垂着头站在芭蕉树旁边,合欢花开得很香,在空气里暗潮汹涌。
于素素走了过去。
郑敖感觉还是很敏锐的,她一下台阶,他就回过了头。仍然是印象中漂亮到近乎中性的长相,却多了点什么。
“HI。”于素素抬起了手跟他打招呼。
他也朝她点了点头。
于素素走过去,站在他身边,芭蕉暗绿色的大片叶子在阳光下像打了蜡一样,带着光。
他把烟在树干上按灭了。
“你最近还好吧,”于素素轻声问他:“我上次在王娴家也没见到你。”
“那天我在国外。”郑敖知道她说的是王朗结婚的事。
于素素找不到话来说了,只能陪他一起站着。明明才过去了半个月,她却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感觉。当初她很讨厌这个人,觉得没有比他更人渣的人了,再好的皮囊都救不了。但如今时过境迁,站在这里的两个人都变了,郑敖没那么嚣张了,她也成熟了。
不过她还是和原来一样,心里藏不住什么话的
“许朗的事,对不起了……”她最终还是道了歉:“如果不是我,他也不会被抓走。”
“不关你的事。”郑敖习惯性地抬手,才发现烟已经灭了:“如果不是你,他也会想办法逃走的。”
把他弄丢的人,从来都是我。
于素素没再说话,心里却有点酸。
许朗失踪之后,她是最后悔的人之一。尤其是在她母亲决心离婚之后,她才知道许朗当初的用意。但是每次想起她最后一次看许朗的时候是用那样责备的眼神,她就恨不能找人把自己揍一顿。
因为郑李两家的强势,她没有参与到找许朗的过程中,只是隐约打听到了一点消息,李貅那边守口如瓶,她一问他就黑脸走开。
“他们说的那些事,不是真的吧?”她知道郑敖懂她的意思,京中传言,都说许朗已经被关映弄死了。而关映的失踪也能说明这一点,别人都猜她是真的被软禁了。
郑敖没能回答她,
他说:“我自己也不清楚。”
他唯一清楚的事,就是那个叫许朗的人,这辈子都不愿意再见到自己了,无论生还是死。
于素素没敢看他的眼睛。
当初她掺和进许朗和郑敖的事里面,她姐姐就警告过她,两个人之间的事不需要别人插手,她不信,一意孤行。现在许朗失踪了,郑敖也像变了个人,她最开始觉得快意,觉得舒坦,现在看久了,又隐隐有点后悔。
她没说话,又在旁边站了一会儿,郑敖抬起头来:“还有事?”
她其实还摸不准要不要说,不过犹豫向来不是她性格,就算这话再异想天开都一样。
“我想和你一起做生意。”
“做生意?”郑敖挑起了眉毛,他的眼睛生得很好看,以前年少得意,未免显得太嚣张,如今人消沉了,眼睛里没了那份高高在上,反而有种让人觉得忧伤的漂亮。
于素素昂起了头。
“是的,我要跟你做生意。”她口条理清晰地说:“我外公还有点实权,但是我舅舅不敢做生意,他以前做生意别人都骗他。但是现在我会帮他看着,我信李貅,也信你!”
她这话倒说得没错,李貅那副拽拽的样子,确实不屑于骗女孩子。
“你不是要出去念书?”郑敖问她。
“那是叶家给我找的,我现在不想念了。”她昂着头:“李貅没有上学了,你也没有了。你们可以做到的事,我也可以!”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已经骂于素素犯傻了,李家人的基因里大概就没有和人好好说话的能力,就算是为了别人好,也基本没一句好话。
到郑敖没有。
“你自己想清楚了的话,可以试试。”他说:“不过也许没你想的风光,很枯燥。”
“我不怕枯燥,我可以跟着你们学一段时间。”这个改了名字的女孩子仍然是当初那副倔强的样子:“如果我能学会,我就说服我外公帮你们。”
郑敖眼底有光闪了一下。
于家虽然因为继承人而显得江河日下,但于老爷子手里还是颇有几分权力的,如果连于家也加进来的话,也许真的能够博一博……
他抬起眼睛,看着于素素。
于素素努力让自己显得值得信任的样子,挺起胸脯。
“我会回去考虑一下,如果夏家能通过,应该没问题,”他嘴角带着一点耐人寻味的笑意:“周家你能搞定吧?”
“我姐夫那边没问题的。”于素素差点高兴得跳起来,又努力压低声音:“我姐姐会帮忙。”
“那就好。”
“我现在是要等消息吗?”于素素忍不住追问:“我可以自己做一些准备吗?比如看一些文件之类。”
“你可以把英语练好。”郑敖说完,看于素素是要辩解自己英语没问题的意思,补上一句:“俄语也练一练。”
于素素猛点头。
郑敖看了看手里的烟,有点想笑。
“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啊,我吗?”于素素反应过来,眼里的神色温柔了起来:“是因为我舅舅。”
说话的时候,她的手下意识地碰了碰自己脖子的项链。
非常漂亮的蓝宝石项链,切割完美的宝石呈现出矢车菊一样的深蓝,点缀着碎钻,衬着女孩白皙的皮肤,显得十分好看。她察觉到郑敖也在看,轻声解释道:“我们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妈妈没有要婚后的首饰,我也没有要他们的东西。”
既然要改姓,就断得彻彻底底,也算是有骨气。
但是舅舅是不愿意看见掌上明珠般的外甥女这样委屈的。
对于以前的她来说,不过是一件漂亮的首饰,可是于家的状况已经是长年吃老底,这些年赔了许多生意,已经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费了。为了给外甥女见面礼又出手了两套房产。订做项链的时候因为根本不懂这些,还被坑了钱。两个表哥虽然相比同龄人都过得拮据,买辆跑车都会挨揍,对此却一点意见都没有,还没心没肺地夸她戴着好看。
她想她一辈子都会记得她舅舅送她这份礼物的那个下午,因为那个吼起儿子来跟狮子一样的男人,站在他面前,局促地搓着手,有点愧疚地对她说:“舅舅手头不太宽裕,中间人说这个是最好的,应该戴得出去吧?”
这样赧然,这样忐忑。
他长得不温文尔雅,衣着也没什么品位,不会说漂亮话。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努力把最好的东西给她。
她亲生父亲,为了一个所谓的“后继有人”,在外面养外室,生私生子,堂而皇之带到家里来,还打了她一巴掌。但是这个她小时候觉得粗鲁,觉得没涵养的舅舅,却这样忐忑地送她一份礼物,只为了她出去的时候不要感觉没面子。
于素素之所以能和男孩子们玩成一片,是因为她骨子里也有那种“拼将一死酬知己”的侠气,说起来也许有点傻,但人活着一辈子,总要仗着一口气的。
她是这样的人,别人对她好,她粉身碎骨也要回报的。她又不比他们蠢,女孩子又怎样?他们能做到的事,她拼了命,竭尽全力地去做,不顾一切地去做!总也能做到的吧?
如果觉得难的话,只要想想自己背后需要保护的人,再大的困难,也要咬着牙啃下来的。
以前她跟着李貅玩游戏,只玩一个角色,因为她喜欢那个角色的台词:“为了那些不能作战的人而战!”
可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于素素一样幸运,等她大彻大悟的时候,值得她为之而战的人还在那里。
郑敖走的时候,于素素在他背后问了句:“你会一直找许朗的吧?”
郑敖似乎顿了顿,但是没有回头。
他说:“我会。”
无论生死,我都会一直找下去。DNA检测的结果是什么并不重要,因为我永远都不信。
这世上已经没有别的人了,只有许朗。
哪怕找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许朗小剧场:
我种下一颗果子,终于结出了果实,今天是个伟大日子!
有没有人能够念出来的。
67玫瑰
对于郑敖没有再追究事发现场的事,小阎王是很松了一口气的。但回过头来看着郑敖现在的样子,又有点愧疚。郑敖倒不管他内心活动,有便宜就占,狠狠坑了他两次,气得小阎王暴跳如雷,差点和郑敖打一架。
京中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于家仍然穷着,王家仍然嚣张着,王娴的爷爷是个脾气很犟的老头,看叶家叶素素订了婚,不甘落后,也要给王娴订婚,还要订和叶素素一样好的。但王娴虽然是个好姑娘,长得却不如叶素素,所以反应平平。偏偏王老爷子很护短,一看男方表现出一点不乐意的样子,就举起拐杖要“操他娘”,也不管人家的娘是不是就在现场。王娴被他弄烦了,又不好反驳他让他伤心,只能躲出来,她也没什么别的地方可以去,只能和叶素素呆在一起。
不过叶素素现在不叫叶素素了,叫于素素。
王娴跟着于素素,于素素就跟着郑敖。
郑敖仿佛丝毫不记得她们帮许朗逃跑的事了,倒是两个女孩子心软,心里十分不好意思。于素素还好,有话就说,说了就忘。王娴性格比较温柔,话都藏在心里。
五月的最后一天,星期六,王娴照例到郑敖办公室和于素素汇合,她来得早了点,很多上班的人都没来,公司里空无一人,隔间安静得像排列整齐的树林。她听见郑敖办公室似乎有点声音。
她悄悄走到门口,办公室里冷气开得很足,站在门口都觉得冷,光却很微弱,不知道郑敖是不是有在光线昏暗的地方工作的习惯。
她小心地探了探头。
郑敖坐在办公桌后面,安静得像一尊雕像,他有很漂亮的侧面,所以剪影很好看。他沉默地坐在那里,手指间有一点火光闪烁,他微侧着脸,仿佛在想谁,又似乎只是加了一个通宵的班之后,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她默默地退了回去。
京中圈子就这么大,她也见过当初郑敖的模样。所以对比起来,才觉得许朗走后,他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身上那些浮华的,喧嚣的东西都褪了下去,换上了色调很重的沉默,和谁也看不透的悲伤。如果是现在的他遇见许朗,故事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但王娴不是为他伤心。
她只是心疼许朗。
当初于素素不喜欢许朗,说他天真,说他好笑,明明已经落到那种地步了,还振振有词地跟她说要相信爱情。王娴没有反驳,但她心里知道,许朗并不是她说的那个样子。他身上有温暖明亮的东西,他把这些东西放出去照亮了别人,自己就没有了。
就像他和郑敖。是因为他郑敖才褪去一身锋芒,变成今天的样子。但今天这么好的郑敖,他却没办法享受到了。他是那个带走仙人掌一身刺的人,但最后这株仙人掌却会便宜了别的人。他用一腔热血融化的冰川,最后却会成为别人的一江春水。
每次想到这里,想到郑敖以后也许会放下这段过往,喜欢上别的人,王娴就觉得有杀了那个人的冲动。
夏天向来是忙碌的。
今年各家的小辈都多多少少地出来了,郑敖首当其冲,李貅也做了不少事,其余的王家贺家之类,虽然晚辈不争气,但别人家的晚辈都开始掌权了,自己家的也不能还放在象牙塔里养着,所以也不管那不拿得出手,都放了出来,也造成了不少混乱。
毕业季,有创业的,有求职的,抢人才抢项目,场面十分好看。李貅脾气比较燥,贺连山那家伙有点小聪明,贺家做的也是重工,他就跟在李貅后面,李貅去哪招人他就去哪,李貅面过的人,他下手就抢,哄抬价格,清北的应届毕业生被他抬到了16*14.5的待遇,李貅气得要揍人。王朗一看也要效仿,跟在郑敖后面,被郑敖虚虚实实地坑了几把,就老实了很多。
郑敖是在这个时候遇到罗熙的。
罗家在这个圈子里向来是低调中的低调,继承人罗熙根本不和同龄人玩到一起,说来也奇怪,不知道是罗家和李家有心结还是怎么的,几次合作机会都无疾而终了。倒是郑野狐当初说过一句话:“就算这世上只剩下李祝融和罗秦两个人,他们也到死都不会互相说话的。”
郑敖就算聪明,也猜不透上辈人的事,更别说是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李祝融。但现在他无师自通地懂了。
罗秦虽然低调,眼光却不错,互联网刚起来的时候,他就插手其中。原本就神秘,躲在互联网公司之后,更加扑朔迷离了,罗熙身为他唯一的儿子,学的也是这个专业。郑敖要搞境外转账,又要弄网站,招人的时候两个人前后脚遇见三次,一个招呼没打。
他第四次遇见罗熙,是在他调高速路录像的时候,那时候车站和机场的录像和通行记录都已经细细查过,郑敖通过周勋结交了专门搞情报的部门,完全是用反恐的架势在查许朗的行踪。而且只要跟李家有关的记录就放到重中之重,李貅不知道是心虚还是怎么的,竟然没有来找他麻烦。
查到高速收费站的时候,录像被调走了,而且负责人态度很强势,显然背后有人撑腰。
郑敖打了几个电话,查到了罗家。
他掌了一段时间权,情绪也不上脸了。于素素大概天生不适合玩勾心斗角的东西,还在浑然不觉地玩周勋的袖扣,倒是王娴在旁边来了句:“他也在查许朗吗?”
郑敖无声地勾了勾嘴角,眼里神色晦暗不明:“也许他是有别的事呢。”
当天郑敖就面了几个罗熙看中的应届生,一出门就被王朗捞走了。
晚上罗熙就打了电话过来,约郑敖出来见面。
郑敖懒得跑远,现在郑家就他一个孤家寡人,风头正劲,自然要爱惜性命。直接约了罗熙来郑家老宅吃饭,管家自从郑敖解决了关映的事之后,不知是觉得郑敖过得苦还是怎么的,总是一副眼含热泪的样子看着郑敖,问他又说不出什么话来。倒是于素素搞怪,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多比,管家问多比是什么,她说是哈利波特里的家养小精灵。
罗熙没有一点来赴鸿门宴的自觉,只开了一辆车,保镖司机都在外面,一个人进了郑家。
管家还是很讲礼节,虽然罗家八卦少,但也打听到似乎是湘菜口味,所以菜式有不少是地道的湘菜,饭就摆在郑敖常吃饭的偏厅,琉璃花瓶插了白玫瑰,墙上挂的是林风眠的画。罗熙穿了一件烟灰色的衬衫,人很温和的样子。郑敖穿白衬衫,他穿白衬衫有一种独特的美感,因为五官极艳,眼尾细长如狐狸,唇色浅红,衬着最简单的白衬衫,反而别有一番感觉。
两人都入了席,偌大一桌菜,吃得这样沉默,只听得见勺子碰见碗的声音。
罗熙前面摆了一道剁椒鱼,鱼身上盖满了辣椒,他夹出一片蒜瓣般的鱼肉来,看了一眼,忽然笑起来。
“许朗会做这道菜。”
郑敖看了他一眼。
“可惜你只吃了一次。”
“因为许朗宁愿这辈子都不做菜,都不愿意做菜给你吃了。”罗熙不紧不慢地说。
郑敖把勺子往骨瓷炖盅里一扔,溅出些许汤汁,这些天他越发瘦了,厨房只好变着花样做菜。
管家在外面听见响动,大概以为东西打了,想进来收拾,刚走了两步,郑敖就冷冷道:“出去。”
管家带上了门。
罗熙笑了起来。
他眼睛仍然像他父亲,带着点忧郁的意思,这笑却很讽刺。
“这点话就受不了了?”他眼睛里都带着笑:“要是许朗找不回来,你岂不是要杀人?”
“找不找得回来,都不是你的。”
“也不是你的。”罗熙的眼尾垂着,看起来很和善,还带着笑,说的话却刀刀见血:“你说,像许朗那样温暖的人大概很适合结婚吧。他向来讨女人喜欢,又不会拒绝人,要是他现在在某个地方,被缠着谈了恋爱上了床,养了小孩,应该会死心塌地地对那个小孩好吧……”
郑敖只听见脑中“轰”的一声,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手已经挥了出去。
都说李貅脾气大,郑敖是狐狸,但狐狸被惹急了,一样是要见血的,何况是被人这样不偏不倚地踩中了痛处。
罗熙轻而易举地躲开了他的手,一扶桌子就站了起来,如果许朗在这里,应该会惊讶他的身手矫健,全然不似当初在温泉山庄挨郑敖打的样子。
郑敖也想到了,冷冷一笑,不过他既然出手就没想停。直接一脚踹了过去,他的散打很厉害,虽然看起来瘦,但是李貅都未必打得过他。
罗熙也毫不示弱,见招拆招,偏厅地方小,又摆着饭桌,两人都一言不发只是打,打烂不少东西。
缠斗中郑敖抓着罗熙一个疏忽,擒住他手腕,把他甩到厅柱上,把他手腕一折,抵住他胸口。
“我就知道你是装的,”郑敖冷笑:“想在许朗面前装乖孩子使离间计,你还嫩了点。”
“是吗?”罗熙笑得得意:“那是谁被许朗赏了一巴掌呢?”
郑敖还想再回一句,罗熙抬膝顶他腹部,郑敖躲过,罗熙抓着这空隙手腕一抖,竟然滑了出来,一个手刀劈过去,擦着郑敖脸颊,不知道见血没有,郑敖被他连着几招逼到墙角,拆招之间,还不忘嘲笑他:“贱人用贱招。”
“贱招又怎样?”罗熙反问他:“我喜欢许朗,用什么招数都好,只要能接近他。要不是你自己作死,哪里会给我机会。”
郑敖没有说话,格开他手掌,一拳挥了过去,罗熙来不及防守,只能硬挨了这一拳,手腕一摊,格开郑敖手臂,一掌重重地推在他胸口,郑敖闷哼一声,感觉肋骨都要断了。
两人各自退开,罗熙吐了一口血沫,擦了擦嘴角,看着郑敖。
“你以为你自己很高贵吗!你不过是运气好一点,早点遇上了许朗而已!那又怎样,不是被你自己浪费了。”他的眼神凶狠得像狼,仿佛有什么埋在骨子里的东西已经涌了出来,熊熊燃烧:“那就给我啊!你不想要,不珍惜,你这样作践他,那就让给我啊!我能让他生活得比跟你在一起快乐一百倍,你把他逼走了,逼死了,现在又装成这副样子,想查出他的行踪!我们俩到底是谁在犯贱!”
郑敖竟然一时想不到应答的话。
罗熙狠狠抹去了仍然在不断涌出来的血,他嘴角破了一口子,但他毫不在意。
“你想要高速路上的录像是吧?”他看着郑敖,眼里的狠劲尚未褪去,嘴角已经带上了鄙视的冷笑:“你去死吧!郑敖,死了我就烧给你。”
郑敖走出了偏厅。
罗熙已经走了,管家大概是去送客人了,回廊上空无一人,他感觉血液里仍然热得像要烧起来,但却不是因为刚才打的那场架。
他抬起手,停顿了一下,像要控制住自己一样,用力抓住了回廊的栏杆,白色的玫瑰花一直开到里面来,柔软的花朵垂在他手背上,他手背上青筋毕露。
下一秒他挥起拳头,狠狠砸在了廊柱上。
木头裂开来,他的手骨像要断了。
但这样,仍然无法宣泄他心中那种快要把自己烧成灰的愤怒,哪怕一丝。
罗熙的话仍然在他脑中一遍遍回响,像乌云里的惊雷,一次次劈在他的心上。
他小的时候看他父亲做事,诸多不解,李祝融的处事方式是严惩失误的下属,零原谅,相比之下他父亲简直算得上慈祥。他心里是更偏向于李家的方式,郑野狐却教他:“这有什么可气的,是别人犯了错。”
他一直不懂。
今天才明白,这世上最让人愤怒的,就是搞砸整件事情的人其实是自己。
无人可责怪,只有你自己。
这对自诩聪明的郑家人来说,实在是最讽刺的结果。
不知道过了多久,郑敖抬起头来。
回廊尽头站着一个女孩子,不高,最近也瘦了,背着一个棕色的书包,穿着短裙和校服衬衫,平淡五官。
王娴朝他走了过来。
关映被软禁在后院,常来看的就只有她而已,关家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想想也是,一个虽然帮了自己但是满心怨毒喜怒无常的老太太,又有什么好看的呢?
郑敖向来和她没有什么接触,但也没有走开。记得当初他还因为她的事跟许朗闹过,最后下场十分狼狈。那时候他在准备订婚仪式,心里也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所以越发看不得许朗和别人关系好,怕他对比之下越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会让他失去许朗的人,从来不是罗熙或者王娴,而是他自己。
如今万事皆休,当初那么狼狈的场景,现在也成了珍贵的回忆,午夜梦回,拿出来一遍遍地嚼。
“我想起了一件事,想要跟你说一下,”王娴不是开朗性格,语气却很淡定,看着郑敖眼睛:“我想,许朗大概是带着一个孩子走的。”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郑敖挑起了眉毛。
孩子的事可能是关映告诉她的,当初他也想过查那个孩子的下落,希望能查到许朗,连找车站和机场路线时都专门找带孩子的旅客,可如今罗熙提前一步拿走了高速路上的录像和记录,怎么找都会有漏洞了。
“我没有高速路录像。”
“未必要高速路录像,”她说着不符合自己年龄的话,语气却这样淡定:“一个男人带着个出身不明的孩子,总会留下痕迹的。就算现在没有,以后上户口,入学,都很容易查……”
郑敖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聪明人就是一点就通。
王娴见目的达到,不再说了,只是看着郑敖的眼睛,轻飘飘地问了句:“你会一直找下去吧?”
“我会。”郑敖清楚地告诉她:“一辈子。”
王娴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郑家的人不会轻易道谢,这也只是一件小事而已。
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大事。
他是属于许朗的人,是许朗用心尖上的热血浇出来的一株玫瑰,许朗身上那些最温暖最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
如果许朗活着,那么我要他回来的时候,郑敖还等在这里,他要或者不要郑敖另说。
如果许朗死了的话。
我不会允许郑敖过上比死更好的生活,更不用说忘掉许朗,开始新的爱情。
我要他的下半生,都给许朗陪葬。
68琉璃
夏天招完人,郑敖的公司直接胖了一倍。
于素素和他混熟了,也敢开玩笑了,跟他说:“郑敖啊,你这点违法犯罪的勾当,万一被新人举报了可怎么好。”
郑敖撇她一眼,继续看文件:“你也是从犯。”
“我未成年啊。”于素素得意得很。
她其实很聪明,但是聪明在做事上,在人心上的造诣也许连王娴的三分之一都没有。自从上次的事之后,郑敖就特地留意过王娴,这个女孩子貌不惊人,脑子却很聪明,而且她还会本能地掩饰,这点就非常难得。这个圈子里从不缺聪明的人,聪明,也要能活到最后才行。
但她似乎对做事并无兴趣,只偶尔提醒一下于素素的纰漏。她大概也觉察到了郑敖在观察自己,态度泰然自若,两个聪明人暗自过招,于素素浑然不觉,整天疯玩傻乐,拼命学俄语,请了个长得像熊一样的俄国人,每天和他对话。
招进来的新人筛选过之后,撇掉心术太正和心术非常不正的,剩下的人都被于素素飞快地混熟了,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子本来就很讨人喜欢,就像早晨六点的向日葵,花瓣上都带着露水,一股朝着太阳生长的劲,脸庞上都是阳光,天生有股凝聚力。如果这个女孩子做起事来比大人还厉害,那就更了不得了。
夏夜的晚上,于素素常常叫公司的人去吃夜宵,她舅舅给她的零花钱,她直接攒下来盘了公司楼下的夜宵店,她在吃上很有造诣,赚了不少,每次都请全公司,郑敖结账。要在以前,郑敖是不会参与这种事的,但是最近白天越来越长,新人又渐渐熟悉了,下班早了,回去家里,似乎也无事可做。
大概是在七月尾,于素素生日,郑敖抵不过于素素的缠功,也被拉去吃夜宵,王娴也来了,公司一堆人坐在路边的大排档,吃烤牡蛎和扇贝,整只的大龙虾劈开,用锡纸裹着蒜蓉烤,云南的野生菌子穿成串,吸收了鸡汤,烤得滴下来。于素素俨然劫道的女匪首,伸手就要了一扎酒,一堆人灌来灌去,于家的司机在旁边等着送人回家,连借口都没得找。
郑敖坐在左侧,也没人敢灌他酒,许朗走之后,他视力没有再下降,偶尔也戴眼镜,他眼睛太漂亮,戴无边的眼镜刚刚好。喝酒喝到天黑透,外面的月光非常好,地上像铺了一层水银,他忽然想起当初许朗租的那个小房子,小得好像一伸手一投足都要打到墙壁。
那里也有很好的月光。
他仍然记得那个阳台,记得许朗的笑容,那么暖和,那么近,好像一伸手仍然可以碰到……
他的手碰到了啤酒杯,杯壁上挂着水珠,金黄色的啤酒斟满了,他仿佛仍然没有反应过来,蜷了蜷手指,指尖却仍然只有一点冰凉的水珠,和抓也抓不住的月光。
“来,喝酒。”于素素喝得开心了,也是酒壮怂人胆,把一杯啤酒拍在郑敖面前:“我们来喝酒。老板,我敬你一杯,以前我觉得你是个烂人,现在既然你不是混蛋了,我们就来碰个杯吧!”
就算已经喝懵了,周围的人还是迅速地把目光都投到了这一边。
郑敖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他没有生气,只是勾了勾嘴角,端起了那杯酒。
这是他亲手种就的苦果,酿成了一杯美酒,哪怕是穿肠毒药也好。自己酿的酒,总要自己吞的。
一堆人喝到酒酣耳热,几个酒量浅点的都人事不省了,连王娴都被人敬了几杯,她坐在旁边,捧着一杯啤酒小口喝。如果这时候还有人清醒的话,大概能看出郑敖的不对劲。
他喝得太凶了。
一杯一杯,荤素不忌,就算酒量好,也不能这样喝下去,可惜这桌上都是他的员工,且敬且畏,没人敢劝。
郑敖觉得自己是很清醒的,越喝越清醒,周围的喧嚣似乎都离了很远,大概是喝得太多了,胃里是冷的,他灌下一杯酒,有那么一瞬间,似乎听见有个声音轻声在他耳边说:“别喝了。”
是的,是那个人。
他不敢动作,不敢说话,生怕把那个人吓跑了。毕竟自己曾经对他做过那么过分的事,他气得躲了那么多天,怎么会出来呢。
他表情努力装成若无其事,心里却很开心。他知道,那个人不会真的扔下他不管的,他回来看自己了。只要他回来,自己就能把他留下来,只要一点点哀求就可以了,他很喜欢自己的,还要好好道个歉,带他去看自己准备好的房子,他一定不想住在老宅……
郑敖心里转过千百个念头,面上却一点不露,他又灌下一杯酒,冰凉的酒水吞进喉咙,终于感觉一只手按在了自己的手背上,是他!
他反手就抓住了那只手,得意地笑了起来。
“抓住你了,许朗!”
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周围的世界仿佛一点点回到他身边,他看见桌上醉倒的员工,还有正惊讶地看着自己的众人。
他站在那里,手里虚握着,他身边空无一人,没有许朗,没有制止他的手,没有温暖,没有关心。
他脸上的狂喜还来不及褪去。
然而他站在那里,身边没有那个人。
喝下去的酒似乎都在身体里结成了冰,千万个冰棱从身体里刺出来,将他钉在当场万箭穿心。
他有点迟钝地,缓缓地,在众人惊讶的眼光里坐了下去,他从来没有这样痛过,好像心脏都被人挖出来了,摆在当场,让他看清楚,上面烙的是不是许朗的名字。
他很努力地笑了笑,只是没笑出来。
他说:“没事,我喝醉了。”
是王娴把郑敖送回家的,管家千恩万谢地把郑敖扶进去了,王娴叫住他,想嘱咐他,但皱着眉头想了一会,也没想到该怎么说,只嘱咐了一句:“你今晚上注意点吧。”
管家一副听懂了的样子。
王娴回到车上,沉默了一会儿,司机等了半天,忍不住问:“小姐,我们去哪?”
“回去吧。”王娴看了一眼窗外,忽然换了主意:“我们去罗家吧。”
罗熙听到管家来报这个名字的时候,都满头雾水。
已经是深夜了,他都快睡下了,何况罗家和王家向来没有什么交集。而且王娴向来没什么存在感,要不是管家提醒,他都不知道王家还有这号人物。
他见到的王娴确实也没什么存在感。
满地的月光里,她站在罗家门口,真是奇怪,其他家种的都是极具观赏性的植物,李家的玫瑰,郑家的梅花,王家的绣球花,夏家的蔷薇……
唯独罗家种的是松柏。
月光一照,树影憧憧,没有俊秀的姿态,只是青翠,也将一直青翠下去。
“你好,”罗熙温文尔雅地跟她作自我介绍:“我是罗熙。”
王娴没有伸出手,只是看了看罗家的管家,管家自觉走到一边去了。
满地的月光里,只剩下相对着的两个人和远处的警卫,大概有点冷,王娴的手放在口袋里,许朗走了之后,她渐渐不再穿短裙了,因为她知道自己和于素素站在一起是多大的对比,而且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发自内心地告诉她:“其实我觉得你也很好看。”
“你把录像给郑敖吧。”她以这句话作为开头。
罗熙笑了。
“你这么晚来替郑敖当说客?”
“我是来替许朗当说客的。”王娴清晰地告诉他:“让他去找许朗吧,他不会再把许朗抓起来了,让许朗自己来选。你没有资格替许朗做决定,许朗自己才知道怎样对他是最好……”
“这就是你的理由?”罗熙不以为然。
“无论如何许朗都不会喜欢你的。与其让许朗一个人呆在外面吃苦,不如让他回到北京,他带着一个孩子,隐姓埋名,日子不会好过的。他怎么当律师呢?要惩罚郑敖,以后有得是机会。”王娴仍然在说。
罗熙没有说话,他在看地上的影子。
“我父亲很喜欢松柏。”罗熙说:“他说花开就有花落,唯有松柏长青。”
到底是长青,还是长情呢?
他小的时候,过得不是很开心。他家里没有爱,他的父亲脾气好,沉默,予取予求,然而没有爱。他后来才知道,爱是需要学习的,从小在没有爱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也没有办法去爱人。但是他们的骨子里会有一种偏执的渴望,像飞蛾追逐着火光,他们天生会追随那种温暖明亮的人。
他是因为一个意外,才知道许煦这个名字的,他父亲爱许煦,沉默而固执,仿佛这是他无趣的人生里唯一特别的东西,是灰烬里的一棵嫩芽,没有色彩的世界里唯一的一抹光,仿佛他一个人孤独地、隐忍地在黑暗中跋涉了这么多年、仿佛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爱这个人。
他恨许煦,却又本能地关注他。他常偷看他父亲的东西,把许煦的照片偷出来,画很多叉,然后烧掉。
后来他看到许朗。
他本能地抗拒,却又忍不住接近。当他站在厨房里做着早餐等许朗起床的时候,阳光照进来,那瞬间,他忽然原谅了他父亲。
那是很温暖、很温暖的东西,就像你被埋在积雪下,那么冷,那么绝望,然后你忽然走进了守林人的小木屋,坐在温暖的壁炉前,手里捧着一碗热汤。
在许朗认识他之前,他就认识了许朗很多年。
他想,大概他需要卑鄙一点,他以为他父亲是太无能,他不会放过许朗的,他选了合适的时机,闯进许朗的生活……
可惜他没做到。
是他慢了一步也好,是他方法不够高明也好。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他想,他可能不会结婚了,也不会有孩子,这样的命运没必要再传下去了,他从未感觉真正的幸福,也许他父亲也是。
“我不会把录像给郑敖的,”他告诉王娴:“不过如果找到许朗,我会告诉你。”
无论如何都是自己得不到的光,与其把他藏在黑暗里,烧光了,烧灭了,不如让他自己去找能让他燃烧的人。
他生来是飞蛾,是沉默的小孩,是忧郁的青年,是那个平常的朋友,是一笔带过的配角,默默消失的名字。是书页里夹着的一片枫叶,天长日久褪了色,仍然在那里等着那个翻开书页的手。
他是松柏,可惜许朗喜欢梅花。
只是他们都没想到,郑敖这一找,竟然找了那么久。
夏天结束了,录像中发现一辆李家的车,只是下一个收费站就消失了,王娴传了消息给郑敖,郑敖沿着南下的方向找了半个月。
线索最后断在了那个收费站。
郑敖一直在找,找过九月,找过中秋,找过圣诞,找过除夕。北京又下起大雪来,世界都埋在了雪里。
大年夜,他一个人坐在桌边,两个位置,喝了一杯酒。
他不知道,去年的这个时候,有个人很担心他是不是一个人在过年。然而去年的除夕他并不觉得凄凉,因为第二天就能去李家拜年了。
一个男人,带着个孩子,举目无亲,又该怎样过年呢?
晚上他睡不着,把许朗的衣服找了出来,印象中许朗冬天总是穿得很多,他是很怕冷的人,冬天身上总是凉的。他走的时候没有带走郑家任何东西。
郑敖一直没有和人说过,夏天他喝醉那晚,做了什么梦。
他又梦见了李家。
很多人,李貅,李祝融,夏宸,所有人都在,他一直在找,一直在找,找到了许老师,然而他的手上牵的是另外一个小男孩,漂亮的,机灵的,像宁越,却不是许朗。
不是许朗。
他抓着许煦问:“许朗呢?你把许朗藏到哪里去了?”
许煦不说话,所有人都不说话,他翻遍了所有的地方,屋顶,阳台,床底下,书房,花房,被子里面……
没有,都没有!
梦里他变得那样小,他很累,仍然在固执地找,他揪着那个小男孩的脸,想看出这是不是一个玩笑,他推搡着许煦,大声骂他,激怒他,甚至打他,他要他们把许朗交出来,许朗是他的,这是命中注定的,是谁也没办法改变的事,许朗会遇见他,会爱上他,会对他好,会陪他走过十多年……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脸上有眼泪。
他知道这并不是噩梦。
因为他确实已经失去了许朗,就像从未得到过那样。
他开始热衷于搜集许朗的照片。
他在许朗的学校,许朗的公司、同事、还有李家那里搜集许朗的照片。他找到了许朗当年的孤儿院。
他看过许朗当初被放在孤儿院门口的样子,他看过许朗小时候被李貅在脸上画了乌龟的样子,他看见许朗戴着红领巾在红旗下发言,他看见班级春游,许朗坐在草地上,笑得那样开心。他看见许朗大学在做习题,他看见许朗在公司加班到很晚,看见许朗在他自己的小隔间累到睡着,他的侧脸一如记忆中那样。然而他伸出手来,却只能摸到一张冰凉的照片。
他错过了那么多的许朗,再也没有找回来的机会。
李貅开始掌权的时候,郑敖的公司已经不需要他坐镇了。
但他仍然很忙。
他渐渐变成了没那么热闹的人,他不再像他父亲,也不像原来的他,他的眼中多了点别的东西。公司里走了很多人,又来了很多人,他们给他起了外号,也会有各类人来表白。他仍然优秀,只是渐渐沉默了。
他倒是和王娴成了朋友。
王娴喜欢许朗,他知道。
他们曾经一同喜欢过那么好的一个人。
许朗走后的第二个冬天,关映去世了。他送她回关外,和她的父亲兄弟葬在一起。
他在回来的车上,看见铺天盖地的大雪,天地间一片苍茫,那瞬间他忽然想,许朗现在会在哪里呢?他那里有没有下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