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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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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尘

我手上提着几大袋子的东西,艰难地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来,这房子我常来,做这些也算轻车熟路,他从家里搬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他父亲貌似还没松口,倒是李貅很难得地用恶狠狠的语气跟我问起他,大概是在成都消息不灵,听了别人那些说他过得十分凄惨的传闻,怕回来没人陪他打架了。

玄关是暗的,我用手肘按亮了灯,地上散落着不少东西,我找拖鞋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件外套。

他习惯把冷气打得很低,这房子是中央空调,客厅冷得我脚面都觉得凉飕飕的,我往厨房走过去,准备先把东西放到冰箱。

事实上,我应该注意到的。

可惜手上东西太多了。

看到那个女生的时候,我正回想着有什么东西没买,所以被她吓了一跳。

她直接被我吓得尖叫起来。

厨房开着灯,她只穿了一件白衬衫,大概是他的,下摆只到臀部附近,光着两条修长的腿,长发,睡得乱了,一张小脸,漂亮的大眼睛,清纯校花款,倒不是他一贯的口味。

我连忙转过了身。

“不好意思……”我低声道歉。

“没……没关系……”女生被吓得可怜,声音也弱弱的:“你是他朋友吧,我和他刚认识……”

“客房有准备女士的衣服,是全新的。”我提醒她:“就在主卧隔壁。”

主卧就是你们俩昨晚过夜的地方。

虽然说偶尔沙发或者起居室也不是没可能,但是基于他对睡眠舒适的执念,应该是睡在主卧的。

“哦,好,好。”女生惊慌失措地答应,不知道从地上捡起一件什么,挡在腿上,整个人像受惊的小鹿,轻盈地跳着去了客卧拿衣服。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过类似情景,但是也算不上什么让人心旷神怡的好事。我站在厨房,把买来的食物一件件放进冰箱里,等到切好了皮蛋和瘦肉,听见门口传来一声关门的声音,知道那女生已经走了。

我洗了手,朝卧室走过去。

客厅光暗,我把落地窗前的窗帘全拉开,才发现地毯上散落着不少衣服,多半是他的,那女生的应该都被拿走了,只剩一条浅蓝色的半身裙,大概是慌乱之间忘了。

我把他的衣服都捡起来,看来并非是夜店之类的地方认识的,衣服很正常,一件白T恤,牛仔裤,昨晚下过雨,穿了件黑色的棒球外套,一直捡到卧室门口,卧室门没关严,冷气透出来,像冰雪世界的入口。

我打开门,昏暗卧室里,宽大双人床被子堆成了山丘,隐约可以看见埋在其中的光裸的背部曲线,窗帘缝隙里透出一线光,照见空气中飞扬的微尘,借着这点光,可以看见他埋在枕头里的侧脸,乱蓬蓬的头发。天生的优美轮廓,放在哪里,气氛都会变得旖旎起来。

我打开了灯。

房间里骤然亮起来,床上那团“不明物体”嘟囔了一下,翻了个身,露出结实的胸膛和腰,他家是军人世家,从小学格斗,腰上稍一动作,就可以看见结实却并不夸张的腹肌。再往下的部位连着小腹被盖在被子里,他弓起一条腿,用手臂挡住刺眼的灯光。

“唔……好亮……”他抱怨,秀气的嘴唇不开心地抿着,明明前两天才打得叶家的几个子侄骨折脑震荡进了医院,做这样的动作却一点不显违和,话音里还带着点沙哑,眯着眼睛看着我:“口好渴……”

“水在床头柜上。”我抱着手臂提醒他。

“好渴……”他在床上翻滚一下,臀部险些走光,他有遗传自他父亲的宽阔肩膀,肌肉线条漂亮,到腰却收紧,但是因为瘦,脸又长得秀气,所以穿上衣服就看不出来,常年扮猪吃老虎。现在他正把脸埋进枕头里,大声抱怨:“好烦,不想起床。”

我竭力面无表情,走近床边,端起水杯,递过去。

他明明埋着头在装忧郁,却跟背后长了眼睛一样,第一时间转过脸来,接过我手里的水,爬起来,靠在床头喝得开心。

他和他那个像狐狸的父亲一样,明明比虎豹都危险,却有着最无害最优美的一张脸,从额头到鼻尖,无一不是上帝杰作,祖孙三代一脉承袭的薄嘴唇,无情又漂亮,垂着眼睛喝水的时候,睫毛的阴影重得可以溺死人。

“喝完了。”他喝光一大杯水,把杯子递过来,眼睛亮亮地看着我,一大清早就开始装乖,肯定不是什么好兆头。

我警惕地伸手去接。

他手一松,我完全看不清他是怎么反手的,我手腕就被扣住了,匆忙间只记得握紧杯子,手腕上传来一股大力,整个人都被他拖倒在床上。他翻身,带着被子把我压在身下。

“小朗来陪我睡觉吧。”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气都喘不过来,他还好整以暇地玩着我头发,拿起一缕头发在鼻子旁边嗅,像好奇的幼年野兽一样。

我冷着脸,无动于衷地看着他。

“生气了?”他凑过来看我的脸,温热的气息喷在我脸颊上,眼睛凑得很近,郑家父子都是一双桃花眼,远看已经是**蚀骨,近看更加惊心动魄,眼头下勾,眼尾上飞,又大又亮的墨黑瞳仁,笑起来却带着水气,再加上喜怒无常的心性,一笑就风光旖旎,冷起脸就冰冻三尺,都是出了名的。

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笑了起来。

“别生气啦。”他松开我手腕,从我身上滚了下去,找了个舒适的位置躺好,枕着手臂开始每天起床固定的一套套路,打起呵欠赖床。

我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衬衫。

“给你三分钟,到厨房来喝粥。”

“好累……起不来……”他躺在床上,嬉皮赖脸地对我笑。

“那就倒了喂狗吧。”

三分钟之后,我在厨房煮今天要用的卤水,他坐在饭厅的长饭桌边,一条腿踩在另外一张椅子上,穿着一条宽松的棉布运动裤,就着腌洋姜喝皮蛋瘦肉粥。

我把牛肉和蹄髈用八角茴香料酒之类的腌制好,母鸡整只放进高压锅里面炖,洗了手出来,去花园里摘罗勒和薄荷。

他穿着运动裤在客厅角落里练拳,一大清早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没地方发泄,打得沙袋砰砰响。听到我走过去,头也不回地喊了句:“小朗我要吃五香牛肉。”

“你再用力点打,把房子拆了就有得吃了。”

这房子很大,两层别墅带花园,是他当初从英国退学跑回来的时候自己买的,说是怕他爸揍他,找个离家出走的地方。

事实上他爸根本揍不了他,郑家三代单传,就他这一根独苗,他祖母叫关映,人送外号武则天,虽然这两年因为心脏病在家休养,还是说一不二。从小把他当宝贝一样疼,谁能碰他一根头发。这次他和叶家的几个子侄打架,叶家连长房带二房统共五个儿子,全军覆没,轻的上了石膏,重的现在还在医院里,叶家老爷子心疼得差点背过气去,郑野狐说要教训他,也不过是没收了零花钱,把他从家里赶出来,他反正平时也没着家,乐得自在,跑到这房子里住着,这么大的人了,关映还生怕他饿着冻着,背地里不知道塞了多少钱给他。

郑家大少爷郑敖名声在外,有的是纨绔子弟上来巴结找他玩。他从小就长得高,十七岁长得一米八四,十三岁就开车带女孩子,现在放开了玩,每天更是不重样,出了名的心性凉薄。今天的这个估计也是昨天才认识的学生之类,走了他问都没问一句。

午餐两个人吃。

我一上午做了一桌菜,他坐在我右边正座,面前一字摆开最喜欢的几个菜,卤牛肉,椒盐虾,水煮鱼片,剥螃蟹剥得满手油,一看就是被伺候惯了的,半天剥出指尖大小的一点肉,恨恨地把螃蟹壳摔到一边。

我看得好笑,擦干净手,替他剥起来,他吃了两个,十分惬意地擦干净手继续吃菜,一边吃还一边指挥我:“不要蘸酱油……”

我饭量不大,已经吃得半饱了,索性就替他剥下去,他打了一上午拳,饿得不行,吃得起劲,郑家的家教好,饿成这样吃相也不难看。

“小朗你下午去学校吗?”他一边等螃蟹一边问我。

“明天才开学。”我把蟹黄清出来。

他知道我和他爱好不相同,也不问我晚上要不要一起玩,只是有点无聊地玩着螃蟹壳:“那以后就很难见面了。”

“哪有那么夸张,又不是坐牢。”我被他表情逗笑了:“而且我很快就毕业了。”

“破烂学校。”他犹自不忿地抱怨,一口气吃了一壳子的肉:“毕业之后搬出来和我住吧。”

“我又不是租不起房子。”我好笑地看着他。

他不爽地把螃蟹壳子扔到一边:“要是小朗是个女的,我一定娶过来当老婆,贤妻良母多好。”

明明知道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希望,但有时候他无心的一句话,还是会忍不住心旌摇晃,几乎要当真。因为喜欢本来就是这样低姿态的事,他一个皱眉,一个微笑,都会在你心里掀起轩然大波。

吃完饭,我把菜都打包好带去学校,不指望他会知道把冰箱里的菜拿出来放进微波炉里,何况他每天的节目都精彩得很,也不用去吃剩菜。快毕业了,很多事要忙,事务所那边也有很多问题,时间省一点是一点,能不去食堂吃饭也好。

有时候也会安慰自己,他对我终归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比如说我走的时候,他会送到门口,对于他这样颐指气使的人来说,已经是绝无仅有的待遇。

正中午,外面太阳灿烂得很,晒得地面泛出一层白。

“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把手上的一个袋子递给他:“今天早上我在你家碰到一个女孩子,这是她落在这里的裙子,下次她过来再给她吧。”

他似乎要回想一下才能想起那是谁。

“哦,那个啊……”他毫不在意地抱着手臂:“好像还是你们R大的学生,你带走吧,放我这里她也拿不到,不行就扔了吧。”

我抿了抿唇,心里似乎有千军万马在汹涌,但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他却笑起来:“其实你们R大也不是全部惨不忍睹,你这几年怎么不谈恋爱呢。”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问自己。

大概,是因为我心里,很喜欢,很喜欢某个人吧。

喜欢得快要死了,就连看着他和别人一夜情,就算只是过来,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过来给他做顿饭,我也觉得这一天都是闪着光的,甚至昨晚上,想着明天要见你,都在床上辗转反侧。

这是连我也没办法的事。

很多很多年后,我仔细回想,我到底是在哪个时候,意识到你不可能喜欢我的。

我想,大概就是那个正午,你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身形修长挺拔,面容俊美,优美的嘴唇说着朋友该说的话,漂亮的眼睛坦荡无尘。

那瞬间,我忽然明白,眼前这个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上我的。

你有最好的外貌,最好的出身,自然也值得最好的人,最漂亮的皮囊,灯红酒绿,最奢靡的享受,最精彩的生活。

我于你来说,就像那一桌午餐,已经是尽我全力的丰盛,但终究是随处可见的食材,终究是普通家常的口味,偶尔吃一餐自然觉得好吃,你却不会为了我吃一辈子这样的家常菜。

就像,就算我知道你有疼爱你的祖母,有无数簇拥你的朋友和长得漂亮惊艳的男男女女,还是会担心你过得不好,会过来给你做一顿午饭,要亲眼看见你没事才安心。

你却不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是许朗还在读大学时候的事哟,是最后一个学年开学前。

而下一章会直接跳到快毕业的时候。

其实这篇文不会大虐,因为许朗不是那种心绪起伏很大的歇斯底里的人,他是很安静的,看起来无比冷静的那种。

大家不要怕,我长篇不BE的。

☆、银魅

毕业季节,学校里时不时可以看见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毕业生,我因为事务所的关系去年拿到证后就办了离校,感伤倒不是很深。只是租的房子楼上正好在装修,吵得人心神不宁,我就在学校宿舍住了两天,学校附近有几个书店不错,我在里面淘了一天书,拿着几本原文的希腊法典当课外书,去食堂吃饭。

刚打完饭,电话响了。

我手上拿着东西,又以为是事务所的电话,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结果对面连“喂”都没说,直接来了一句:“到银魅来。”

“什么?”我还想追问,对面已经挂了,一看号码,果然是李貅。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吃饭,不到十分钟,电话又响了。

“你怎么还没到?”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行事风格越发像他父亲了,丝毫不客气。

“我在学校,还在吃饭。”我怕他发飙,问了一句:“你们在哪。”

“还能在哪,银魅。”他不知道是在跟谁抱怨:“麻烦死了,你别动,我来接你。”

我慢慢吃完一小碗饭,把书锁在超市的寄存处,还剩了一本民法典锁不进去,只好拿在手上,去学校的林荫道那里等他。

李貅车开得向来快,从东单到我学校只要十几分钟,车牌挂得凶,没人敢惹他。这次果然快得很,学校的银杏树郁郁葱葱,我在树下站了不到两分钟,一辆保时捷风驰电掣地开过来,直接刹在我面前,简直快冲到马路牙子上来。他从车窗里露出一张脸,比上次过年时更加惊艳了。说话却是一贯地简洁:

“别傻站着,上车。”

我绕到后座,他皱起眉头:“副驾驶有刺吗?”

跟这种人没得道理可讲,我认命地坐上副驾驶,心如死灰地系安全带,不知道哪里戳到他笑点,他嗤笑一声,直接发动车子。

巨大的后坐力直接把我冲得贴在了座位靠背上,还好我动作快,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你慢一点,这是学校。”虽然是上课时间人路上没人,也经不起他这样横冲直撞。

“啰嗦。”他嫌弃地说了一句,速度却慢了下来。

出了学校,就开始沉默。

我们俩之间,从小就没什么聊的。

我小时候很怕他。

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棕色的头发,蓝得像海一样的眼睛,清澈又漂亮,皮肤白得像瓷器。但是一开口却比谁都凶,我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见过的最霸道的小孩都没他难相处。不过我那时候也太惶恐了,第一次拥有一个家,所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什么事,就算他抢我的菜,把我的椅子踢倒,晚上扮鬼吓我,我也都不生气,只想着尽力对他好一点。

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从来不是带着光环的主角,那些用真情感叛逆少年戏码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是配角。

如果需要一千个人来衬托主角的幸运,我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就算戏份稍微多一点,演过几集,自然就会现原形。

所以我很少主动联系郑敖。

他要见我,我就过去。他的生活过得开心精彩,我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就算他说想见我,说我读的什么破学校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我也只是安静笑着,耐心听他说。

他说,但我不能信。

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点缀主角的生活。在适当的时候退场,留主角和真命天女happy ending。出现得太多,就会惹人厌烦。我只是他人生里稍微重要一点的路人甲,偶尔一个镜头里陪他走一段路的朋友,和他以后结婚现场照片背景上笑着的一个不知名的人。

而我喜欢他。

这是唯一不该发生的事。

到了银魅,一堆人已经在那里玩了起来。

李貅把我载过来之后,就跟不认识一样,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没有茶水,只能喝啤酒。

喝了半杯啤酒,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来,一张无比漂亮的脸在对着我笑。郑敖小时候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被人当成女孩子,长大之后骨骼长开了,好了很多,充其量只算中性而已。

“怎么来了都不跟我打招呼!”他习以为常地用手臂揽住我肩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他手上端的酒,似乎度数不低。

“我刚到,还没看见你。”我把啤酒杯挪了一挪,让他把杯子放下来。他完全没看到,喝了一口酒。

近在咫尺的身体,只是这样靠在一起坐着,就已经让我不知今夕何夕。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靠得太近,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大概是什么香水,像阳光下的森林,却很适合他。

他大概玩累了,靠了点重量在我身上,坐的姿势随意,喝着酒,偶尔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他抬抬杯子,勾一勾嘴角。郑家家传这种笑容,只翘一边嘴角,优雅而敷衍,转瞬即逝,连礼貌都算不上。

“你晚上还要回家吧?少喝点酒。”我忍不住劝他。

“今天不回去。”他简短答一句,不知道看到谁,站了起来。端着杯子要走,懒洋洋地吩咐我:“你等会先别走,晚上还有节目。”

我点了下头,看见他走过去的方向,有个女人正在表情热烈地跟他挥手打招呼。十分明艳照人的一张脸,并非中国传统的那种美人,而是狂野健康的,轮廓深,一双大眼睛,睫毛浓密,眉色黑润,唇色鲜红,头发黑得像墨,带着鸦羽般光泽。身材火辣,穿着贴身的低胸蜜色长裙,漂亮得咄咄逼人,简直照亮半个酒吧。我看见郑敖走过去,她夸张地张开双手和他拥抱,亲吻他脸颊。漂亮的人就有这点好处,不管做多夸张的表情都不会显得难看。周围的人笑着说什么,大概是感慨他艳福不浅。

“那是Shakira。”旁边有人跟我解释:“美籍华裔,刚回国,很漂亮吧。”

我转过头,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个人,年轻,带一点苍白,然而也是非常俊美的,只是瞳色浅,面庞窄,莫名地显得忧郁。

我天生一张配角脸,极少有人和我搭讪,尤其是同性。这算是非常意外的情况。

他和我对视一眼,笑起来,极绅士地伸出手来:“我姓罗。”

我和他握手:“我姓许。”

大概是我针锋相对的回复逗笑他,这位姓罗的先生笑起来,他的笑也是忧郁的,带点迁就别人心情意思。

“好吧,我叫罗熙,熙熙攘攘的那个熙。”

“我叫许朗,朗读者的那个朗。”

“你喜欢看电影?”他不急不慢地问我。

我疑惑地看着他。

“那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不过不重要了。”他没有端酒杯,大概也是这酒吧的常客,往后靠在沙发上,枕着自己的双手,表情惬意得很:“我常到这来,还是第一次看见你。”

“我不常来。”我转过眼睛看看周围,陆嘉明不在这里,李貅不会玩得多专心。他性格和他父亲很像,是很冷硬的,高傲得近乎无趣。酒吧里这些男男女女的事在他看来没什么吸引力,我从小就听他抱怨说那群和他一起上学的纨绔子弟蠢得像猪。

如果罗熙有问题的话,李貅应该不会不过来把他骂走。

我没办法不知道这个人的来意还能若无其事地和他交谈,我的性格里缺少若无其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那份安然。因为我的人生里顺其自然发生的没有什么好事。

他大概也看出我的戒备,笑了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朋友过来打招呼,凑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朝我笑一笑,先离开了。

他的衣服质地很好,态度带着某个阶层特有的优雅矜持,并不像是会莫名其妙搭讪别人的人。

当初,我刚到李家的时候,也有些人会猜不透我来历,过来打探,或者有些误会,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是我搬出来读书之后,就少了很多……

他看起来也不像是这种人。

“在想什么?”一件外套扔了过来,郑敖搂着Shakira,懒洋洋地叫我:“我们要走了,把外套穿上,外面很冷。”

Shakira明艳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她穿的长裙是蜜色的,贴身,一闪一闪的,勾勒出柔韧细长的腰肢,是最美好的女性曲线,而郑敖的手正搭在她腰间。

他扔给我的外套是黑色的,皮衣,脱下来的时候翻了过来。我低下头躲开Shakira的眼睛,翻衣服的手指尖却好像针在扎。

很久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喜欢这个叫郑敖的人。因为只要和他有关的事都让我心跳失控,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我就像上课时偷溜去打篮球的小孩,明明知道家长知道之后就会遭殃,却又无法自控地贪恋这种偷来的温暖。

但,有一件事,就算和他待在一起,也让我觉得痛。

我跟着苏律师接的第一个案子,当事人丈夫出轨,要离婚,临上庭前躲在家里不肯出来,我们劝她不要感情用事,她隔着门朝我们喊:“你们懂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我心里有多痛……”

其实当时我很想告诉她,最痛的并不是失去。

而是坐在他身边,看着他拥抱着别的人,他的笑容,他专注的眼神,他的副驾驶座,他的卧室关闭的门,都是给别人的。

一分一秒,一刀一刀。

痛过凌迟。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离上章大概六个月以后了。

☆、尴尬

他说的晚上的节目,似乎并不是指一堆人在北京这种凌晨两点还喧嚣得不行的的夜晚开着车到处乱逛,我一直住校,对北京不熟,看着窗外也猜不出是去哪。

我坐在后座上,车里空调开得很足,还好有郑敖给我的外套。不过看起来这件皮衣并不是做这个用的,我记得是贺连山还是谁在城郊有个滑雪场,上次在地铁站看见那个滑雪场的宣传,恰好拿了正大红的一部跟冰雪有关的好莱坞电影的合作权,打的是夏季冰雪世界的概念。说不定这次是要去滑雪了。一晚上没吃饭,有点饿,好在这些年我把自己照顾得尚算可以,胃也没什么毛病,偶尔饿一次也没关系。

最后停下来,却是在一间日式的料理店。我对建国门这边不太熟,只知道是寸土寸金,在这样的地方建起一间精致的日式庭院,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穿过挂着红色纸灯笼的门,庭院里的布景精致得像一幅画,中国的造园技术传入日本之后形成了自己独树一帜的风格,不过因为受苏律师影响的关系,我看多了苏州园林,也不至于太惊叹。

“哟呵,在这里还有这样的地方。”贺连山已经下了车,他车上坐了不少人,女孩子都十分漂亮,正在叽叽喳喳议论着。其中有一对双胞胎。看得出是模特,寻常人没有这样的好身材,大长腿,穿热裤,身材纤瘦,脸却是娃娃脸,一样的大眼睛长睫毛,无辜如小鹿,只是站到Shakira面前,还是逊色。

“你不知道的地方多了去了。”王朗的车停了下来。这应该是他介绍的地方,外人都把这群太子党们的生活想得太过糜烂,其实他们也是人,美的东西谁都喜欢,夜店装修再华丽,美不过这样精致的一方庭院,美不过驾着SUV开到草原上去看那达慕大会。没有人会天天喝到凌晨两点醉醺醺,没有人傻到在北京这种交通状况里飙车,也没有人每晚在夜店叫几个公主玩4P,那些都是暴发户做的事,他们从小玩到大,什么都玩过了。

“事实上,他们也么那么痴迷于猎艳,我常常看见他们几个大男人在俱乐部一起吸雪茄玩桥牌,或者跑到赛车场去开车。甚至其中一些人,是有固定女朋友的,比如王朗。他女朋友是世交家的妹妹,现在在剑桥留学,学的是环境保护,很正经的一个女孩子,他们也不像外人猜的那样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王朗光追那女孩子就追了三年,从高中开始喜欢她,她嫌他成绩差,不肯答应他,最后被他死乞白赖追到手。王朗每两个月飞过去找她,经常跟他朋友说英国天气差得像屎一样。

当然,他们也不像外人想的那样,个个都俊美无铸堪比明星。女孩子还好,从小保养,一身名牌,不会差到哪去,偶尔也会出一个叶岚子那样漂亮得惊人的存在。男孩子差距就大点,郑家自从娶了郑野狐母亲关映之后,外貌陡然提高了一个档次。李家是从李祝融父亲那一代就开始了,因为混血的缘故,李祝融很多堂姐妹也漂亮得不行,现在都没结婚,还在游戏人生。还有像今天我遇见的罗家,书香门第的夏家,都很好。其余的,王家虽然从政风生水起,但抵不过家传的肥胖基因,王朗还好,只是五官平淡,又玩射击,还在正常体重。他那个妹妹的日子不太好过,在这个以瘦为美的社会,无论在我们平常人还是在这些世家大族里,女孩子太胖都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贺连山就更悲催了点,用郑敖的一句话说,他爷爷长得跟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似的,贺连山有什么办法,不过也有个好处,至少说明他是亲生的。

所以贺连山是玩得最疯的。身边的女孩子走马灯一样地换,他的游戏人生,透着股看透那些漂亮女孩子的冷眼和阴狠,有人说他床上手段很变态,不过只是传言而已,我和他并不熟。

王朗早安排好了,这日料店没有一个顾客,只剩下服务员和老板在,庭院里用来造景的是日本红枫,其实就是槭树,比罗汉松长得快多了,颜色也鲜艳。有次苏律师跟钱教授聊起沈从文,说沈从文讲蔬菜也是有“格”的,说现在很多庭院用的槭树,格就低,不如矮松梧桐。

房间也是典型的和室,地上铺着榻榻米,布置得很精致,国土决定格局,日本文化从建筑到室内装修,到食物,都透着一股小而精致的风格,穿着和服的女服务员用托盘上菜,大概照顾到其余不常吃日料的人,食物里面生食不算多,天妇罗还不错。喝到味增汤,没想象中的恐怖。

王朗算半个雅人,他家里守旧,长房一对儿女都没出国读书,这在他同龄人中是非常少见的,他大学读的是B大,据说是自己考进去的,也算不错了。他妹妹还在上女子学校,经常有人开玩笑,说他家活在古代。

女孩子们都很喜欢日式料理这种格调,几个女孩子已经拿出手机对着食物拍起来。看来是第一次跟过来——在这堆人的聚会里,拍照不算什么好事。据说上次贺连山带着一个女孩子在香格里拉吃饭,遇到几个长辈,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被叫过去一起吃饭,大概香格里拉的摆盘实在太好看,那女孩子一时按捺不住,拿出手机,结果被保镖劈手拿过去,内存卡掰得粉碎,女孩子差点吓哭。直到现在,很多长辈都在说贺家的小儿子不识大体,不成器,年轻孟浪。

我拣了两个寿司吃了,听他们聊出国的事,Shakira是典型的ABC,骨子里是个美国人。我大学读的法学,一度想考国际法,了解过英美法系,看多了美国的案例,觉得这个国家人的性格很有意思,有种不谙世事的天真,这种天真,大概是只有当一个民族兼具历史较短和经济发展程度很高两个特点时才能保持的。而中国则完全相反,历史悠久,遗留问题多,几千年动荡,人命如草芥,几十年的安定还不够,还处于居安思危之中。所以看见美国人,常常会惊叹他们的天真。

天真的女孩子,总是讨人喜欢的。

王朗是聊得最欢的,他家里作风老派,他自己也有点像他那些一把年纪的叔爷爷,整天研究吃喝书画怎么“雅”,只差出本随园诗话。先问Shakira美国吃的东西怎么样,Shakira笑得爽朗,说那边常摆在超市里的蔬菜大概只有十几个品种,水果看起来漂亮,其实还是中国的食物好吃。

我看了一眼郑敖,他坐在我左手边,弓起一条腿,正后仰靠在一张矮几上,花瓶里插着两支不知道真假的芍药,光很亮,他的发丝被照得近乎透明,这样漂亮的鼻子,笑起来有点轻佻的薄唇,还有那漫不经心的神色。发现我看他,转过来,朝我挑了挑眉毛。

我低下头,默默又吃了一节寿司。

我不太能融入他们。

但每次又很没出息地跟过来。

就算处境尴尬得像不小心混进马群的羊一样,都心甘情愿地待在里面。偶尔也会发生一点以后想起来都十分尴尬的状况。

好在这两年已经好多了,年少时候只有一股不管不顾的热血,成年之后,就渐渐有了自制力,并不是不喜欢了,而是因为已经知道他不喜欢我。无论再怎样费尽心机地寻找话题,无论做多少类似的事,他不喜欢我,就是不喜欢我。

所以不再努力融入他们,不再吸引他目光,安心当背景就好。

中途不知道谁提议,竟然拿出日本花牌来打,那对双胞胎女孩子从没见过这种牌,一人靠在贺连山的一边,议论个不停。Shakira貌似喜欢健身,对牌类不是很感冒。我看了一会儿,发现几方实力差距太大,没什么看头,日式的槅门透进月光,我看见回廊上落了一地的芍药花瓣,走到廊下去看月光。

如果陆嘉明在这里的话,大概最关心的是那株芍药花吧。

叶岚之的妹妹叶素素,当年高中时候在德国留学,大概因为不在父母身边,家里又冒出个私生子弟弟,性情变得很跋扈,当时李貅暑假在德国学东西,和她两个人互相看不惯对方,整天吵,严重起来还动手,小女孩子心思最难猜,吵着吵着竟然吵出了感情。也不跟李貅说,径直跑去找陆嘉明,用她的原话说是“看看他是何方神圣”,陆嘉明脾气好得很,被她居高临下盘问了一顿,还耐心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回答她。叶家家教严,叶素素也本来就不是什么坏人,被他这样一弄,反而不好意思太凶了,嫌弃了他两句,就自己跑回来了。

这是现代版的“我见犹怜”。

我以前很羡慕陆嘉明。

他小时候很善良,善良得近乎懵懂,所以周围的人都会下意识地保护他。我并不羡慕他有家长疼爱,家庭美满,我知道那个我羡慕不来。我羡慕的是他的性格,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坏人,就算再过分的事,他也会用很积极的态度原谅,下一秒就海阔天空。我希望我也能有这样的乐观,我以为,只要你自己不觉得伤心,就没什么事可以伤到你。

后来才知道,就算是他的性格,也要有爱的家庭才养得出来。只有得到了满满的爱的孩子,才能对这个世界充满怜惜。一朵花,一只蜻蜓,他都能平等对待。如果真有所谓的大善人,应该就是他这种了。

而我做不到。

不过也没关系。

我不是陆嘉明,也不用做陆嘉明。就算不够善良,不够积极,顶多少一些人喜欢而已,只要我足够努力,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我不用像任何人。

我就是许朗。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见犹怜的典故是这样的:

东晋大将桓温讨平蜀国后,纳了成汉皇帝李势的妹妹为妾。他的妻子即晋明帝之女南康长公主,很凶悍妒忌,当时还不知这件事。待后来知道了,就带着刀到李女的住所,想杀了她。

接下来的情节发展是:见李在窗梳头,姿貌端丽,徐徐结发,敛手向主(即公主),神色闲正,辞甚凄婉。主于是掷刀前抱之,曰:‘阿子,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遂善之。”

☆、相处

“在看什么。”

我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他。

尽管知道他也是因为无聊才会走出来,并不是刻意来找我。但此刻月光这样好,白芍药皎洁如雪,如此漂亮,和室里传来他们正在打牌的交谈,日式清酒喝了一杯就让人微醺。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小敖,你想没想过?”

“想什么?”他反问我,笑得这样好看,天生的浪子。

“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我看着他眼睛:“不要再这样换来换去了,好好谈一场恋爱,安定下来。”

话还没落音,我就知道我错了。

他仍然在笑,这些话对他来说不过一句轻飘飘劝告,他轻易就能化解,连一秒钟思考都不用。

“我找不到喜欢的人啊。”他轻松地感慨:“找上床的人比找喜欢的人容易多了。”

脑中那些微醺的、旖旎的情绪,一点点退去了,像退潮之后的海滩,像铺满大雪的平原,空无一物,凉意彻骨,我几乎就瞬间清醒过来。

我这是在干什么?只不过一杯清酒,就差点做出失控的事。

这些年,之所以能过得还算不错,不就是因为自己的自制力么,不要表露,不要要求,就算失去,就算一无所有,也要平静对待,仿佛从来就没有想要过。

这样就没人会觉得愧疚,场面也不会太过难看。

庭院里似乎瞬间冷了起来,有一点微风,槭树的影子摇晃起来,我抱紧了手臂。

“起风了,我们进去吧。”

我不等他回答,从他身边走过去,挤进了和室,擦身而过的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挣扎咆哮,却被死死锁在笼子里。

我心里有一只猛兽,小敖。

我不能放他出来,它会把目前平静和谐的场面撕得粉碎。我不能靠你太近,你会听见野兽的咆哮,你会看到它露出的一鳞半爪,你会惊讶,会愧疚,然后一切就都毁了。

我知道,和你一起玩的人很多,但你的朋友不多。

我会做最安全的那一个,不常常陪伴,但会一直在这里。只要你想,你就来,我会倾尽所有地招待你。一直到你不再需要我的那天。

但我永远不会告诉你,我曾经爱过你。

玩了大半个通宵,凌晨四点散了,我坐郑敖的车回去。

我以为他会带Shakira回来,没想到Shakira去王朗家找他妹妹玩去了,这女孩子很聪明,不像上次那个R大的女学生,明明不是洒脱到可以一夜情的性格,但大概是太喜欢郑敖,就和他上了床。

都说美国女孩子开放,其实她们因为**教育早的缘故,对自己的身体很了解,就算开放也是明白后果的开放。而中国有些小女孩子,根本不懂男女之事,莫名其妙就上了床,做出傻事,对身体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我跟着苏律师跑,接触过一些致力于在中国高校普及性教育的前辈,他们虽然辛苦,很多时候还不被理解,甚至被家长攻击说是在宣传早恋,宣传乱交,但他们是真正在做对社会有用的事。所以我一直准备以后跟苏律师一样,给他们当法律顾问。

当然,我自己得先变得足够优秀才行,我现在还不算真正的律师,只能算法律从业者。

车从后海过,这地方凌晨四点多竟然还很热闹,朝阳已经快升起来了,阳光照在水面上,有粼粼的波光。

我偏头看郑敖,他在开车,抿着唇,侧面看起来颇严肃。

“困了?”我问他。

他摇摇头,只是笑了笑。

凌晨的光线一点点亮起来,莫名地让人觉得万物复苏,睡意都没了。我租的地方凌晨倒很安静,毕竟楼上还没开工,我按亮楼道灯,回过头来看郑敖。

他从车上走了下来。

“我在你这睡一夜吧,懒得回去了。”熹微晨光里,他伸了个懒腰。

我犹豫了一下。

“好吧。”

大概确实是累,我自己眼睛也睁不太开了,张罗找了睡衣给他,勉强烧了水,准备给他冲杯牛奶,回头一看,他已经倒在沙发上睡着了。那么高的身材,蜷在沙发上,莫名地有点受了委屈的意思,完全不见清醒时飞扬跋扈的影子。我搬不动他,无奈地拉上窗帘,把水杯放在茶几上,开了景观灯,怕他等会醒来口渴,找不到水喝。

倒下不到三分钟,我就睡着了。朦胧中有人爬到我床上来,大概是沙发太难睡,所以爬过来跟我挤一张床,不知道是嫌床小还是睡觉习惯,伸过手臂来搂着我,连脚也放在我身上,低声嘟囔了一声“小朗。”

我睡得迷迷糊糊,实在挣扎不开,再度睡过去前只有一个念头: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把冷气打那么低……因为和他一起睡觉,真的,太热了。

睡下去三个小时,准时被楼上的声音吵醒,不知道是在凿墙壁还是在干什么,声音尖锐,极有穿透力。我被吵醒时整个人还是懵的,结果睡在我旁边的人也被这声音吵到,直接烦躁伸手拖过被子,蒙在头上。

我被他这么一弄,反而彻底清醒了,找了我自己的隔音耳塞,给他戴上。他睡觉也不安分,我捉着他下巴给他戴耳塞,他翻来覆去,最后直接反手一个擒拿把我脸按进枕头里。

还好,耳塞已经都给他戴上了。

我在枕头里沉思了一会,楼上凿得更欢了,一声声简直像在凿我头盖骨。大脑太困倦,不想动,又睡不着,只好转过脸来看着他睡。

我很久没看见他这样不设防的表情了,我在读书,他在当前呼后拥的纨绔,我们很少见面。

但我知道他过得不算开心。

小时候李貅骂他不是亲生的,其实是在骂我。

因为他其实是亲生的。

只是他爸爸不认他而已,对外面宣称是收养的侄儿,外人自然心领神会不会当真,但是他却要在这样的谎言中长大。

小时候他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

他一直叫我小朗,其实我比他大。

小时候我很老实,唯一一个不那么老实的习惯,就是喜欢躲起来,爬到别人都找不到的地方,越高越好,躲起来。那些我躲避的“私人领地”我都一个个和他分享。他留宿在李家的时候,我们半夜一起从卧室溜出来,爬到三楼废弃的书房阳台上,去看月光。午夜很冷,只有一条毯子,我们裹在一起,什么都不用说,就这样安静地坐到天亮。

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有一天,能变得足够强大,非常强大,能够像他保护我一样,保护他,我想一直往上爬,一直爬,直到找到一个地方,像童话里小孩子藏身的树洞,海洋中的天鹅休憩的石山,或者恶龙的洞穴,我们能躲在那里面,看一晚永不会天亮的月光。

但还没等到我实现这个梦想的千分之一,他就已经习惯了在那下面的生活。

他似乎过得很好,车尘马足,前呼后拥,怀中人美如画。他的生活很精彩,很奢靡,随意又自在。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看不透他。

清晨的阳光照进来,他侧脸埋在枕头里,微微皱着眉。

我抬起手来,却始终放不下去。

这个时刻,似乎有某种魔力,某些隐秘的心思在心里涨潮,一点点浸湿沙滩,摧毁城堡。有个声音在心里说,不管你做什么,他都不会知道的。

隔着半厘米的空气,我小心翼翼地描画他的轮廓。

从额头,到鼻尖,到唇角。

缓慢,珍重。

我知道他听不到,所以才敢开口。

“如果有一天,小敖,”我轻声跟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觉得不开心,一定要告诉我。”

对不起,我太笨了,我不是天才,我没有你和李貅他们那样,专属于你们这个阶层的,天生的聪慧和对人心的察觉。我没法看懂你面具后是不是在强颜欢笑,我没法知道你心里没有说出去的那句话是什么,所以你一定要告诉我,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你开心,无论是待在你身边当一个可靠的朋友,还是做那个让你可以放心在他旁边睡着的人。筚路蓝缕,赴汤蹈火,我都会去。

唯有以此,才能报答很多很多年前,你陪我一起渡过的那无数个漫长的午夜,和寒冷的黎明。

作者有话要说:陆嘉明是个好孩子,许朗也有闪着光的一面,但谈恋爱不是做买卖,没法比较。这篇文不会换攻,郑敖并不是精虫上脑的小种马。而且李貅放在主角栏里是因为他是负责家人的那部分啊╮(╯╰)╭你们脑洞真的好大。

☆、律师

这样吵着,我竟然也睡着了。

醒来时阳光似乎都换了个方向,我吓了一跳,整整把一天睡过去的感觉实在太奢侈了。

“唔……”把我当抱枕的家伙似乎也还在睡,似乎还对我突然弹起来的反应不满,伸出手来乱摸,把我头发揉乱:“睡觉吧。”

“已经下午了。”

“是吗?”他问得毫不走心,决定也十分昏庸:“ 那就睡到晚上好了。”

“我不睡了。”我刚想爬起来,从背后伸过来揽住我肩膀的手却收紧了,我挣扎了一下,根本爬不起来。

“我要起床了。”我无奈地跟他说。

“好啊……”他一副无辜样:“早睡早起是好事啊,顺便给我倒杯水。”

简直好像现在揽着我的手臂是别人的一样。

“郑敖,你这样真的很无聊……”

他在背后发出闷笑,手却松开了,我赶紧坐起来,睡觉前累得没脱衣服,只要穿双鞋子,昨晚没开窗户,现在房间里闷得很,夕阳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我推开窗,外面新鲜空气涌进来,越发显得室内空气沉闷。天边已经只剩一点余光,地面上都已经暗下来了。

也只有他,还能毫无负罪感地躺在床上,悠闲自在地枕着手臂,四处乱瞄。本来就是不甚宽松的一居室,因为要节省开支的缘故,地段也不是很好,家具也是我在二手市场买的,虽然竭力布置得整洁一点,但因为房间里有一个这样耀眼的人,一切古旧的,鄙陋的,似乎都被照得纤毫毕现。

我打开冰箱,发现因为最近不在这边吃,只有简单的鸡蛋和面条,我小时候跟收养我的奶奶住过一段时间,因为在孤儿院一直吃得不算饱,所以饮食习惯大概是在那时候养成的。喜欢吃辣,不喜欢吃面,我自己会做菜之后,一直想熬出奶奶炖的那些汤的味道,可惜一直做不到。

用鸡蛋下面的话,我自己倒是无所谓,不过像他那么挑食的人,一醒来就吃这么简单的早餐,大概会不习惯的吧。

“家里没东西了,我要下去买,你呆在家里别乱跑。”虽然知道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不过好歹是郑家当宝贝一样众星捧月的独生子,还是呆在家里比较好。

床上的人却一个翻身,爬了起来。

“去哪里,我也要去。”

我无言以对地看着他。

他也理直气壮地看着我,脸上带着笑,逆光站着,简直大杀器,不知道是不是中途醒来爬到床上的时候换的睡衣,衣袖和裤腿都短了,露出一大截的手腕。就是这样的场景,仍然不显得狼狈,他是天生的王子,精致得如同艺术品一般的脸,再滑稽的衣服,到了他身上,都能被原谅。

“你在家呆着吧。”我试图劝说他。

他从床上跳下来,穿上拖鞋,一脸的“我觉得我已经可以出门了”。

我打开衣柜门,不多的几件日常衣服,因为都是名牌的缘故,很耐穿。李家这样蕴藉深厚的大家族,作风都是体现在细节处,连偶然造访的客人都会准备全套礼服睡衣家居服,何况是养子。就算后来我不常回去,管家也会把每季衣服送到学校来。

挂在衣柜上层的,是几件工作时穿的正装,都用防水塑料袋套好了。最靠里面的一件,尺码大了两号,是一件深黑色的西装,配了条纹领带和白衬衫,并不算十分正式,也是为了应急的。

我把白衬衫和西裤拿了出来,刚抖开,看见郑敖抱着手,站在一旁神情严肃地看着我。

“怎么了?”

“我在想,小朗家里怎么会有别的男人的衣服……”他勾了勾嘴角,动作准确地翻出衣服上干洗的名牌:“苏臻远?”

“苏律师是我们事务所的招牌律师,”我把其余的衣服收好:“我跟着他当助理,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他哧笑了一声,不知道在笑个什么。

大了整整两码的衣服,总算能够应付郑家这种高个子还手长腿长的变态基因。他扣衬衫扣子的时候一脸不爽地扭来扭去,像衣服上有刺一样,大概是想骗我过去给他系扣子,还好我没有理他。

老式的楼房楼梯很陡,我走在前面,怕他走不习惯。晚上上来的时候光线很暗,又困,估计他没看清楚。现在正不着痕迹地四处扫视,楼梯间的煤堆、被水泥板简单盖住的排水沟、垃圾堆旁边种着的蔬菜……

刚走出居民区,一辆黑色轿车直接与我擦身而过,猛然停车。

“许朗。”

车窗摇下,坐在驾驶座上的是苏律师,大概是刚下庭,还穿着黑西装,衬衫领口解开了两颗扣子。狭长凤眼挑着,好在有金丝边眼镜挡着,不用被他那堪比X光的目光直接扫视。

“苏律师。”我连忙和他打招呼,今天他上庭是薛师姐在跟,我不用去,不过他把车开到这片来,肯定不是无聊闲逛,而是找我有事。

“今天钱律师上课,薛雪找你去听,打不通你电话,事务所的人都有案子要忙,我过来看看你怎么了。”他用最简洁的话说明情况,抬手一抛,一道银光飞出来,我连忙伸手去接。

“这是今天讲课的录音……”苏律师皱起眉头,眯细了眼睛,看着我身后的郑敖。

刚才的U盘我没接到,被郑敖手一伸接下了。

“这是我朋友。”我没有介绍郑敖名字,毕竟这几家里面,数他名气最大,苏律师接的案子不少,又是金牌律师,说不定听过他名字,没必要说出来,增加不必要的猜测。

郑敖却自报家门:“苏臻远是吧,我是郑敖。”

无论什么情景,直呼人名字都算不上礼貌,而且苏律师比我年长近十岁,完全是事务所里的前辈。

我拉了一下郑敖的手。

“郑家。”苏律师向来不苟言笑,唇一抿更加是化身冰雕,我跟他快半年,还是有点吃不消。他眼睛扫了郑敖一圈,停在了衬衫上。

“我会给您再买一件衬衫的。”我连忙解释:“我朋友临时留宿在我家,只有您这套衣服比较合身,实在不好意思……”

事务所里三位重量级的大律师,钱老是学校的老教授,为人很好相处,黄律师也很和善,唯独苏律师,是最最难跟的,几位师兄师姐都视苏律师为洪水猛兽,平时在事务所擦肩而过连气都不敢喘一口,我倒觉得他除了性格冷一点,对生活品质追求高一点,人其实很博学很君子,就算难相处,也是有规律可循的难相处。

“明天把衣服送到我家来。”苏律师也没再说什么,按下车窗按钮。

“工作这么久,还在穿HUGO BOSS,现在的律师已经这么穷了。”郑敖不知道哪里来的莫名其妙的敌意,翻了翻衣服牌子就是一句。

车窗已经快摇上,苏律师的声音从窗后传来。

“那套衣服烧了吧,放在家里也是疾病源,容易得艾滋。”

好在,郑敖不是李貅那样冲动的性格,不至于吵架吵不过就飞起一脚踹裂苏律师的车窗玻璃。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钱老说苏律师是我们事务所最会吵架的人,不是说他上庭打官司厉害,而是真的说的是吵架。

“……苏律师以前当过私人律师的,大概对你们有什么偏见的。”我跟郑敖解释:“我以后会让钱老把我调开,衣服也会买新的还给他。”

他嘴角噙着一点冷笑,一副阴阴沉沉的样子,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我不想他一直想着这件事,买了一堆菜回去做,他不知道在盘算什么,我跟他陆陆续续讲了一些苏律师的事,他虽然一直是养尊处优,但是毕竟是被作为郑家的继承人培养的,这点胸襟还是有的。而且苏律师其实是个君子,虽然性格冷了点,其实在事务所也教了我不少东西,我想他分得清是非。

吃完晚饭,他接到电话,是他家里打来的。

他虽然才十七岁,但也算成年人了,郑家对待继承人不如李家严苛,但也多少会让他做点事了。只是不知道打电话的是谁。不到是十分钟,来接的车就到了楼下。

他走的时候情绪颇轻松,不知道是想通了还是有什么好事,对我笑了笑,说要去南方一趟。

我送了他下楼,拿U盘接到电脑上,开始听课。

钱老是博士生导师,法学本来就是个深造之路很长的学科,我虽然不准备考研,但也有很多东西要学。事务所里的股份,我迟早要还给李家的。

只有脑子里的东西,才是自己的。

☆、案子

因为毕业有很多手续要办,跟事务所那边休了三天假,郑敖到南方的时候,我也正好要上班了。

我到得早,事务所里只有几个实习生在,钱老办公室挂着名牌,他常抱怨说:人年纪大了,想睡也睡不着。

我刚把咖啡和西装外套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背后就响起了一连串的“苏律师早”。

我回头看,苏律师穿了一件西装,衬衫一丝不苟,打着深蓝领带,正面无表情地穿过办公区。这样的清早,同事都多多少少有点倦容,唯独他,仍然冷静严肃如冰雕,俊美面孔上看不出半点疲色。

“这些资料传真给明盛总经理办公室,给昨天那个起诉离婚的委托人打电话,约到下午三点。送杯咖啡到我办公室来。”他简洁干练地指挥着实习生,路过我的时候顺手一指:“许朗来我办公室。”

我连忙端起咖啡,拿起用防尘罩装好的西装外套跟过去。

他的办公室风格像极了他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极度理智,极度地干净整洁,黑白色调,一点多余颜色也无,除去资历最深的钱教授,他是事务所时薪最高的律师,而他的年纪才刚刚过三十,如果法律界也有金字塔的话,他一定是最顶尖的那一群。

他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迅速地翻阅着资料,他的阅读速度快得惊人,我也是跟了他半个月之后,才能说服自己相信这世上真的有人可以用这么快的速度读卷宗的。

薄薄一沓卷宗翻完,他伸手拿过咖啡,抬头看了我一眼。

因为低头阅读的缘故,金丝眼镜的位置略略往下了一点,可以清晰看见他眼镜的轮廓,他是真正的凤眼,线条极漂亮的双眼皮,不怒自威。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是戴着眼镜的,多少也遮掩了一点凌厉的眼神,不至于吓哭那些哭哭啼啼来离婚的委托人。

我轻咳了一声。

在他面前主动说话,是很需要勇气的事。

“苏律师,这是您的西装。”我怕他以为是郑敖穿过的,解释一句:“款式和品牌都是照着你原来那套买的,已经在干洗店洗熨过了。”

他平静地看着我,不带一点情绪,但光是那一双眼睛,就已经让人觉得有莫大的压力。

“你哪来的钱。”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事务所里三位大律师,苏律师是给人距离感最重的一个,别说私生活,如果不是钱律师偶尔提起,我们连他年龄都不会知道。所以我没想到他会忽然这样问我一句。

“我自己读书的时候,攒了一点钱……”我跟他解释。

“现在的大学生还能攒钱?”他反问:“R大的法律专业这么闲?”

我握紧了西装的肩部,隔着防尘套和西装布料,木制的阔肩衣架硬硬的。

“苏律师,我不太懂你的意思。”我抬起眼睛,和他对视。

“我不管你和郑敖是什么关系,也不管你的钱是哪里来的。”他喝了一口咖啡,动作优雅得像礼仪课范本:“陈逸太蠢,薛雪很快就要结婚,我已经跟钱律师说让你当我助手,我不想再花时间找人。”

惊喜来得太突然,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反应。

“谢……谢谢苏律师。”

他已经低下头去看卷宗,手一摆,示意我出去,头也不抬。

我轻手轻脚地把西装挂到他办公室的小休息室里,悄悄退了出去。

一出去就被拦住了。

薛师姐和几个实习生正靠在茶水间门口聊天,看见我路过,一把就把我捞了过去。

“嘿,冰山找你干什么?你怎么撞到他手上了?”问话的是薛师姐,她已经订婚,据说年底就要结婚,男方是公检,比她还忙。

“没什么事,就是让我把衣服拿进去。”薛师姐事业心很强,而且事情还没定下来,我也不好到处说。

“切,就知道冰山不会搞你。”一个实习生不忿地晃着咖啡杯:“我们都快被他弄死了。”

“你们要是有许朗一半能干,他怎么会搞你们。”薛师姐维护我:“许朗你也别太听他的话,干洗衣服这种事,就让他自己做,你又不是他佣人……”

我不好拂了她的好意,只能答应着。还好钱律师办公室一动,大家顿时散了,我也得以脱身,回到自己位置上。

我被收养之后,也做过很详尽的体检,医生说我心脏可能有点小麻烦,不过问题不大,应该是先心病,后来自愈了,对基本生活还是没什么影响。我长大之后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偶尔会有一点喘不过气来的情况,深呼吸几下就好了。相比孤儿院那些孩子,我这点缺陷几乎不值一提。

只是为了养生,我在办公桌上放了不少绿色植物,大办公室里女孩子多,怕冷,不肯开窗,空气不流通,有点植物总归好点。偶尔她们收到男朋友送的仙人球金钱草什么的,快枯了也扔给我养,积累了半年,也颇具一点规模。常有人夸我办公区域养眼,上次有个委托人崩溃大哭,她们还把她拉到我位置上坐,把这里当小型氧吧。

这段时间没什么重要案子,我手上要整理的就只有一个离婚案,签了婚前协议,律师能发挥的空间相当有限,不过苏律师既然接下来,作为助手的我还是要认真看。

中午给苏律师叫了餐,自己去微波炉热饭,薛雪他们叫了外卖,叫我过去一起吃,陈逸师兄也回来了,不过在外面吃过了,他跟的黄律师比较擅长知识产权,不像苏律师接案子随心所欲,所以工作轻松很多。

下午仍然整理资料。

很多影视作品里把律师写得意气风发挥斥方遒,其实庭上只占律师工作的很少一部分,还不是非常重要的那部分,中国是大陆法系,又没有陪审团当观众,庭上可供发挥的空间其实很好。真正决定胜利的,恰恰是那些最枯燥的文书工作,必须用心搜集物证书证,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下午三点,委托人到了。是个非常年轻的夫人,戴墨镜,披着格子披肩。我看过她的登记表,和上次周律师接的案子差不多,老夫少妻,不满丈夫的遗产协议,决定离婚。

可是周律师只堪堪赚回一点辛苦费而已。

我带这位“童夫人”去见苏律师。

敲了两声,门里传来一声“请进”,推开门,苏律师正低头在写什么,看见我们,合上正在写的卷宗,系上西装纽扣,站了起来。

童夫人施施然伸出手,和他握了一握,她涂的口红是鲜红色,唇角尖尖,朝苏律师笑了笑。

我看苏律师没有让我走,就坐下来,拿着本子开始做记录。

“你在电话里说可以提供你丈夫家暴的证据。”苏律师开门见山:“有伤情证明吗?最好是公立医院开具的。”

童夫人戴着墨镜看了我一眼。

“可以让你的助理先出去吗?”

“不需要。”苏律师果然和薛师姐说的一样态度强硬,而且极其护短:“他和我一样,是专业的法律从业者。”

童夫人抿了抿唇,然后抬手取下了墨镜。

原本以为会看到眼眶淤青,但却是非常光洁漂亮的一张脸,肤质紧绷,色如凝脂,绝不超过25岁的皮肤状态。明眸善睐,只是眼神比她的同龄人成熟许多,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她站了起来,我以为她要走。

披肩滑下来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

然后里面的长裙也滑了下来,细细的肩带顺着纤细的手臂一路滑到手肘。

她就这样站在苏律师的面前,阳光透过苏律师背后的落地窗照进来,她那优美的锁骨,堪堪被披肩遮住关键点的挺翘的胸部,上好的丝绸一样的皮肤,光裸的背,还有背上那一道道交织的鞭痕,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造成的烫伤,还是手臂上像红线一样细细的勒痕,都暴露在阳光下。

她说:“律师,这样算家暴吗?”

☆、暗恋

送走童夫人,已经是下午六点,事务所里大部分人都下班了。

我因为中午被薛师姐叫去和她们一起吃饭,所以中午自己带的饭基本没怎么动,那群女孩子天天嚷嚷着减肥,连每种食物的卡路里都记得一清二楚,看见一点肉就跟看到洪水猛兽一样,忙不迭地往我碗里扔。

既然有晚饭,我就不急着下班,事务所里有些卷宗是公开的,我把能找到的苏律师接过的案子整理了一下,希望能先熟悉一下他的办事风格,做个好助手。

撇开事务所的股份不谈,刚毕业的法律实习生其实处境很尴尬,北京的事务所一般实习期间都是无薪的,而且因为实习生流动性大,事务所也不会认真去教什么东西,都是用来跑腿,所以学不到什么,自己接案子更是不可能。我刚毕业,跟着苏律师,能学的东西很多。

落地窗外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看得入神,不知道什么时候,事务所里的同事都走光了。

背后传来一声开门声。

“薛雪。”苏律师习惯性地叫的是薛师姐,发现人走光了:“薛雪呢?”

“薛师姐手上的工作都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