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约会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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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3日。
“爸,我吃饱了。”韩诺惟放下筷子,从纸巾盒里扯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巴。
系着围裙的韩孟昶急忙走到厨房门口,“还有排骨汤,你不等等吗?放了你喜欢的牛肝菌哟。”
韩诺惟摇摇头,“您给我留一点儿就行,我明天回来喝。”说着,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补充道,“我跟阿强说好了,晚上去他家复习,我帮他英语,他帮我数学。”
韩孟昶迟疑了一下,“那,要不我先给你盛点汤带上,你俩晚上复习饿了可以当宵夜。”
“算啦,路上万一洒出来了弄到书包里多麻烦。”说着,韩诺惟走进浴室,打开了水龙头,开始洗头。
韩孟昶叹了一口气,他很想让儿子喝完汤再走,但又不愿让儿子觉得勉强。他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确定不会下雨,便将“记得带伞”的话咽了回去。
韩诺惟吹干头,又抹了一点啫喱,他对着镜子抓出了一个自己很满意的型,然后走到客厅,对韩孟昶说:“爸,帮我看看。”
韩孟昶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好看。”
韩诺惟哭笑不得:“我没问您好不好看。”他等父亲抬起头,才指了指自己的后脑勺,“帮我看看,后边头有没有翘起来?”
韩孟昶露出吃惊的表情,“怎么会翘成这样?”看着韩诺惟急急忙忙冲进浴室,他笑了起来,“逗你的,很帅,跟我差不多。”
韩诺惟气呼呼地走出浴室,“我真搞不懂,您怎么会是政治老师。”他略带戏谑地瞟了一眼韩孟昶,“我们班的政治老师,压根就不会笑,更别说逗我们了。”他一边将一袋琥珀装入书包,一边做了个鬼脸,“要是像您这么幽默就好了。”
“去去去。”韩孟昶将碗筷都端进了厨房,“你少拍我马屁,有什么事直说。”
韩诺惟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爸,给我点钱,我这两天午饭都蹭的阿强的。”
“不是上周才给了你五十吗?你们学校的午饭又涨价了?”
“不是,我跟您说过了呀,我买了英语和数学的参考书,然后就没钱了。”
韩孟昶走出厨房,掀起围裙,翻了翻裤子口袋,“你要多少?”
韩诺惟挠了挠头,“有一百吗?”韩孟昶把口袋里的钞票都翻了出来,放到了餐桌上,然后整理了一遍,“我这儿就六十多块了。”他留下两个硬币,将其余的都推到儿子面前,“你先拿着这些吧,我晚上去医院看你妈,听说算错了药费,会退一点钱给我,你明天回来,我再给你钱。”他拿起抹布,开始擦桌子,“对了,陶无法还没给你结算工钱?”
韩诺惟摇摇头,“我这不是正要把加工好的这批琥珀给他拿过去嘛,估计也快结钱了。”
“那你先去陶家,再去找阿强?这可是反方向,路程有点远,你要不要骑车去?”
“不骑,太折腾了,阿强家那边的邻居有点杂,万一车子丢了麻烦。”说着,他拿起两张二十元和一张十元,“那我走了,爸。”
韩孟昶转身走进了厨房,“路上小心。”
韩诺惟笑嘻嘻地抓起书包,跑出了门,“知道啦!”他跑得飞快,“啦”字说出口时,人已经到了门外。
九月的韩城,夏色正好。路边的花坛里,玫粉的醉蝶花含羞带怯。晚风轻拂,甜蜜的花香就像是丝绸一般娇柔地掠过人的脸庞。远处,不知谁家的孩子正在练琴,而阳台上的三角梅也随风轻舞,几瓣艳红的萼片飘下来,落在干净的街道上,正如明信片上那若隐若现的底纹。
韩诺惟深吸了一口气,脚步越轻快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去女友陶白荷的家里过夜,他克制不住一路上砰砰的心跳。
陶白荷是他的初恋,也是他最在乎和最感激的人。因为,在韩诺惟看来,只有陶白荷才能真正理解他、爱护他,这比什么都重要。
打从韩诺惟有记忆起,他就一直跟着父母搬来搬去,直到他七岁那年,他们一家才在韩城安定下来。从小,韩诺惟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在其他人看来,他的长相颇为奇怪:眉毛又粗又长,好像是被谁打翻了砚台;眼睛虽然不小,但瞳孔却不像别人那样非黑既棕,而是一种奇怪的亮金色。这让韩诺惟很苦恼,有时候,他只是呆瞪着前方,或者毫无意识地瞟了一眼,但却会令人不安。好在他有着高挺笔直的鼻梁,以及线条分明的下巴,如果忽略掉奇怪的瞳孔,那么,他还是能算得上是一个小帅哥的。可惜,为了不引起闲言碎语,最终,在他四岁那年,他在父母的劝说下戴上了一幅厚重的深色平光镜,这让他看起来显得笨拙而老土。
韩诺惟次听到赞美他眼睛的话语,是在他打工的琥珀店里。
韩城虽是座边陲小镇,却颇富庶,因为一线之隔的缅甸拥有数量惊人的琥珀矿藏。商贩将韩城的生活物资销往异国,同时带回各种琥珀的原石。在这些商贩当中,最成功的就是头脑灵活的陶无法。他的琥珀店越做越大,眼见人手不够,便招收了一些新人。这其中,就有半工半读的韩诺惟。
就在这一年,陶无法的独生女儿陶白荷刚好大学毕业回到家,打算考研究生。陶白荷无聊时会去店里转一圈,看看有没有她喜欢的工艺品或者饰,顺便看看在店里帮佣的年轻帅哥。
第一次见面,韩诺惟在陶白荷面前摔了一跤。
那天,韩诺惟按照陶无法的吩咐,去书店买了一堆琥珀雕刻专用的画册。画册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侧身推开店门,刚转身进入店内,就撞上了正坐在柜台边专注地观察着一块虫珀的陶白荷。陶白荷一声惊呼,吓得韩诺惟连人带书跌倒在地。
他那副尺寸略大的眼镜正好滚落到了陶白荷的脚边。
韩诺惟万分窘迫,他实在不想让陌生人看到自己的眼睛,尤其是一个年轻女孩。
“你是混血儿吗?”这是陶白荷对韩诺惟说的第一句话。
“啊,我不是,我算是韩城人。”韩诺惟低着头说。
“那你家里一定有混血儿。”陶白荷说话的风格非常武断,语气也很笃定。她捡起眼镜,递给韩诺惟,视线却始终追随着韩诺惟的脸。
韩诺惟摇了摇头,赶紧接过眼镜戴上。他蹲在地上,一面收拾着散乱的画册,一面偷偷观察着陶白荷:纤细瘦削,圆脸大眼,妆容精致。她戴着一副窄边框眼镜,身着红色套装,胳膊上挎着一个设计简约的包,这使得她看上去跟那些把头染得乱七八糟、穿夸张松糕鞋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韩诺惟觉得心跳加速了。
“你的眼睛像混血儿,很酷。”这是陶白荷当天离开之前对韩诺惟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让韩诺惟觉得一见钟情的一句话。
几乎是顺理成章,他们在一起了。尽管那时还不流行“姐弟恋”,但两个情投意合的年轻人还是开心地相爱了,当然,是偷偷在一起。毕竟,陶白荷那位骄傲的父亲根本不可能同意她嫁给这个看不出前途的男孩子,更何况,韩诺惟才十七岁。
“不要想那么多,我们开心就行。”每当韩诺惟愁的时候,陶白荷总会这样说,她的表情就像第一次见到韩诺惟那样,不容置疑。
尽管陶白荷固执又任性,但初恋实在美好得让韩诺惟心醉,他觉得,只要能拥抱住陶白荷,那他的让步就是值得的。
他听了陶白荷的话,剪去了长长的刘海,并摘掉了厚重的深色眼镜,开始挺胸抬头地面对和接受自己的特殊之处。
让韩诺惟诧异的是,外界并没有对他的改变做出让他不适的反应。——父母没有反对他摘下眼镜,而且还有几个女同学红着脸给他递了情书。
手机短消息的铃声打断了韩诺惟的回忆,他连忙将手机掏了出来。那是陶白荷来的短消息,只有简短的四个字,“二四五一。”
明知是陶家大门的开锁密码,并没有别的意义,但韩诺惟还是忍不住笑了。据说陶无法这次要去外地三天,他难得能跟恋人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想到就觉得心里甜丝丝的。
韩诺惟走进一家花店,花了四十八块钱买了一小束花。他数了数,中间是六朵红玫瑰,外围点缀着粉色和紫色的月季,加上穿插其中的白色满天星,让整束花看起来甜美又浪漫。
韩诺惟捧着花,感觉路上的行人都在对他微笑,他有些难为情,便将花藏到了身后,同时加快了脚步。
几分钟后,韩诺惟来到了陶家门外,他默念着开锁密码,打开了陶家大门。虽然他之前跟随陶无法来过几次陶家,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唯独这一次是来约会的,这让他觉得兴奋而又刺激。
“小惟!”当着佣人林妈的面,陶白荷毫不避讳地冲过来,紧紧搂住了韩诺惟的脖子。
韩诺惟虽然早已和恋人有过亲密接触,但都是私下里的,头一次当着第三人的面如此亲昵,使他的脸腾地一下红到了脖子,紧张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尴尬地抻了一下身上的浅紫色衬衫,那是陶白荷送给他的七夕礼物,也是他最喜欢的一件衣服。
他鼓起勇气,将藏在身后的花递给了陶白荷,“送你的!”
陶白荷捧着花,语带埋怨,“干嘛买花啊,好俗气的。”话虽如此,她的脸上却满是掩饰不住的甜蜜。
她把花交给了林妈,后者接过花,会意地笑了,然后转身去端茶了。
陶白荷拉着韩诺惟的手,一步一跳,一直拉到三楼——她的房间里。
刚关上门,韩诺惟就迫不及待地拥着恋人亲吻了起来,两人吻得难分难解,意乱情迷,期间陶白荷的手机响了好几次,两人都不愿理睬,直到林妈敲门,“小姐,我把茶放在走廊的桌上了。对了,有电话找你。”
陶白荷挣脱了韩诺惟,冲着门外喊道:“你不要管。”
韩诺惟有点紧张,“谁的电话?会不会是你爸?”
陶白荷不以为然地说:“不会啦,我爸才不会夺命连环call呢,这是我爸一个朋友,估计是找不着我爸了,就来骚扰我,不理他。”
这时,陶白荷的手机像是有感应一般,又响了起来。
韩诺惟犹豫了一下,“要不,你还是接一下吧,让长辈这么等着也不太合适。”
陶白荷扑哧一声笑了,“谁说我爸的朋友就一定是长辈的。”她伸出纤细的手指,在韩诺惟的脖子上轻轻地画着圈,“我先去洗澡了,你等我啊。”
韩诺惟依依不舍地说:“我能进去和你一起吗?”
陶白荷嘟起了嘴,“我还要卸妆呢,你别来捣乱,乖乖等着。”
见恋人如此坚持,韩诺惟只好让步,“那你快点好不?”
陶白荷眨了眨眼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她推开浴室的门,“要不,你先去一楼的书房玩会儿,我爸书挺多的,你消磨会儿时间。”
陶无法虽是个商人,却颇好附庸风雅,书房的面积不小,且三面都是书墙。深栗色的木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最上层几乎快要触及天花板了,人若要取书还得爬梯子。
韩诺惟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排场的书房,他忍不住好奇心,爬上了梯子,想看看高处放的是什么书。
陶无法的书摆放得很有规律,一面墙是哲学与宗教,一面墙是文学作品,还有一面墙,则全是与琥珀相关的知识丛书和工具书。
韩诺惟不经意间看到了一本暗红色封皮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这本书被摆放在工具书那面墙的最上层中间。他先是一愣,接着觉得十分好笑:陶无法是满脑子生意经的人,会去研究马克思?这样想着,他便将那本书抽了出来。
书的封面已经有点褪色了,看得出来有些年头,韩诺惟将书翻过来,背面印着“一九八四年一月第一版”。
但令韩诺惟诧异的是,这本书的内页很新,几乎像是从来没有翻看过一样。而在内页的大约四分之三处,夹着一张雕刻精美的木质书签。
“一本封面很旧的书,内页却很新,难道这本书经常被人拿出来,却从不阅读?”韩诺惟好奇地看向木柜的空格处,但什么也没看出来。他转念一想,便鬼使神差地将手伸了进去,摸索了起来。不出几秒,他就摸到了一个圆形凸起。一瞬间,各种电影片段在他的脑中闪回,他深吸一口气,用力按了下去。只听得脚下突然传来“咔哒”一声,他扭头一看,地面上赫然露出了一个方形的地下室来。
地下室恰好嵌在三面书墙的中间,一侧露出了盘旋而下的楼梯。楼梯很干净,显然是经常有人使用的。
“你在干嘛?”陶白荷的声音突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