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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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擦擦!!!!”
“啪叽!!!”
随着锉刀放在玻璃展示柜上的声音响起,三人同时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
也就在这个时候,香烟正好燃尽,烟头燃烧到烟嘴的位置,散发出阵阵焦糊的味道。
不知道是放锉刀的声音吸引了乾生钱,还是香烟味道的变化。
只见乾生钱挑眼一看,没有起身,指了指三人的座位:“坐吧,辛苦了,剩下的事情。”他说到这里,偏头看了眼挂在墙上的钟表:“时间还差点,等时辰到了我再去忙。”
三人也站了一个多小时,刚刚一直专注在手上的事情,被乾生钱一提,双腿还真是有些发软,没有犹豫,直接坐回了位置上。
陆轩坐下之后,欲言又止,转头看了看其余两人。
乾生钱当然发现了陆轩的表情,嘿嘿一笑之后给三人扔了几根烟:“想问点烟,点燃犀牛粉末的事情对吧?”
三人同时点了点头,并点燃香烟洗耳恭听。
“在解释这件事情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为什么你们刚刚费劲巴力地锉了半天,也没锉下来许多。”
乾生钱这时就像个老师一样,不厌其烦教导着三人。
“等一下!”我听到陆轩讲到这里,打断了他的话,紧接着解开安全带指了指戴佳伟的方向:“到了,到了,一会儿吃饭,边吃边讲。”
陆轩点了点头,同时一行人也顺势下车。
我站在车边看着这条街道,觉得异常熟悉,正挠着脑袋在回忆的时候。
“你们上次,老严,老苏和你,我们一起在这里吃的。”戴佳伟将车门关好,笑着指了指其中一个《音乐餐厅》:“呐,上次你们就是在这里吃的。”
我看着他手指的方向,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紧接着又想到了那天晚上遇到的一系列事情,包括按摩,洗脚.....
我摇了摇脑袋,连忙将心中的欲念给清理了出去,正好也看到陆轩三人迎面走来,连忙岔开话题:“那个,陆兄,走,边走边说嘛。”
戴佳伟咧嘴一笑,我看他这个表情似乎有些嘲讽我,我有些尴尬地耸了耸肩,直接与陆轩他们三人并肩而行,就这样跟着戴佳伟慢慢走着。
“对了。”趁着陆轩还没有讲,我偏头看了一眼走在最边上的云中散人:“云中兄,关于他刚刚说的,乾老板的操作,是何为?”
云中散人就像是一本百科全书一样,只是轻轻一颔首便转头看着我解释了起来:“闻陆兄之事迹,奇异非常,所言牛角难锉,实为非原角。”
“非原角?”王嗣武功了得,却并不像其余人所说的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人。他先是嘀咕了一句,眼睛一亮:“哦?难道说是,牛角被封印?或者被改过?”
云中散人对着王嗣竖起了一个大拇指:“然也,虽未见其角,但所讲之事能窥得一二之理。”
“牛角坚硬,为纯阳开光之法,燃犀牛之象,引得过路魂魄不爽,一阴一阳相互制衡,牛角便回归俗物。”
“哦.......”我愣愣地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个道理。”于是连忙转头看向陆轩:“是这么个情况?”
陆轩嗯了一声,看向云中散人之时,眼中已经满是佩服之色:“是的,当时乾师傅大致也是这个意思。”
“也就是这两尊雕像,是开过光的,用锉刀倒是也能锉下,但是过程会相当艰难,所以通过燃烧犀牛的灰,引得过路的阴魂不满。”
“开光为阳,阴魂为阴,两方相互抵制,这牛角便成了普通的牛角,就很简单处理了。”
“至于乾师傅为什么要将犀牛粉末放在我们身上,其实这是因为,锉下来的犀牛粉,还有开光的能量在里面,搞到我们身上,其实算是保护我们。”
“是的!”我听到赞同着他的话:“如果是没有开光的犀牛粉,如若是沾到人的衣服上,特别是点燃之后,不仅不能保护,反而能看见鬼魂。”
“因为在《晋书》中曾言:峤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出,奇形怪状。其夜梦人谓之曰:与君幽明道别,同意相照也!”
“大致的意思就是说,犀牛角燃烧发出的光芒,能照见神怪之类的东西。”
“还有。”陆轩接过我的话:“民间也有传闻,就算照不见,点燃有香,也能看见。”
“原来是这样。”王嗣看了我们三人一眼,挠着脑袋笑道:“嗨呀,你们好像啥都懂,我原以为自己懂得不算少了,这么一看,还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听到这里,连忙摆了摆手:“别,别,王兄,不开玩笑,我以前和你一模一样,甚至你比我以前都好多了。我以前是别人随便说个什么,我都要刨根问清楚。”
“这样才慢慢积累出一些知识的,你其实已经很牛了。”
王嗣看着我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此时,戴佳伟已经找到了餐厅的位置,并且简单与服务员交流了几句便直接朝着包房走去。
看样子他是这里的常客。
进入饭店,上了二楼,七拐八拐,我们进入了包房。
包房不大,一个圆桌放在中间。整体装饰主色为红色,看起来甚是喜庆,房间内有厕所,其余摆件与别处饭店一般无二。
戴佳伟随意坐下,这个桌子比较大,我反正是不太喜欢坐上位,其余人都没坐,就这样空了下来。
戴佳伟点着菜,我则坐在陆轩的旁边,接过他倒来的水杯问道:“那后来呢?东西做好之后,你们去了吗?怎么去的?”
陆轩给其余三人都斟满茶水之后,饮了一口自己手中的茶杯,目光再次深邃,陷入了回忆之中。
只记得。
当时将东西做好之后,发现乾生钱临时做的东西实在是有些粗糙。
被做好的东西很小,只比拇指大一点,除了能分辨四只脚,头上三只角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征了,如果不说这是饕餮,都看不出来是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