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前世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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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在四月很狂妄,一个单薄的铁做的水碗在磨盘上,就被无端起的风,卷到地上,翻了好几个筋斗云,伴着叮叮当当声戛然而止,而遁入一个不大不小的洼窝里,然后摇晃几下,不再动弹,李精伦似乎老了,他不再喜欢到十里集上指手划脚,而是静静呆在家里,有时一整天不出去,这个犟人,牛了一辈子,且豪情万丈,他喜欢穿着长衫,戴着礼帽,有时还要捎上一根文明棍,走出姿势,喜欢左右晃动,话不多,那看人的眼神,能让人发毛发麻,他是十里集一面旗帜,许多人尊称一句“李爷”,与李精妙既是兄弟,又是投机的朋友,相交甚远甚深,很多时候不分彼此,李建军能够撑开一片天的时候,李精伦就有意无意退场,很多时候,李精伦发现儿子处理事情不那么圆滑,他看出来并不指出来,如果李建军要问,他会说出个子丑寅卯,不问则看,任由事态向左或向右,不那么老道,是过程不够,缺乏历练。
十里集是个小官场,且李建军端的又是共产党的碗,一言一行,备受十里集人关注,洋集敞码头,专吃水饭,过往船只每天数以千计,现在那里主事的是李建军堂兄弟李建阔,这个人四十多岁,油腻得很,扛着李家父子这面大旗,畅通无阻,偶尔有啥过不去的事,就坐着毛驴车,亲到李精伦跟前,听他训斥,更听他意见,偶尔在那儿会碰见胡艳萍,头一低,轻声叫一声‘弟妹’,拂袖而过,这胡艳萍艳诈得很,肤白貌美,是当地一名小学老师,李建阔年轻时,象蚂蟥一样叮咬过她,可人家就看不上他一身浮躁之气,便就隔空送爽,相中了小她几岁的李建军,都说漂亮的女人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胡艳萍就是有趣的灵魂,她象荡秋千一样,把李建军一度弄得神魂颠倒,这茬虽在,事却翻篇了,硌硬却在心中如坎,没有特别的事,李建阔不到这边来,来一回还不能空手,李精伦虽口头上不让他瞎花钱,可这钱不花,事就不成。
码头那儿是个肥差,多少双眼睛盯着,碍于李精伦父子实力,敢怒不敢言,粮食、木材、医药、种子、化肥、酒水、盐巴、布匹……凡人畜之用,莫不行此道,地方政府授权,管理这码头,每船每月五块,临界过往的船只一次五毛,真金白银,谁来查证?李建阔除了上上下下打点,他游魂鬼一样,一年下来,赚得盆满钵满,能娶下城里女人为妻,虽有遗憾,养妾弥补,娶不下的永远是最好的,姜英外表是比不上胡艳萍,但根子硬,且又会出诊打针,白天城里大医院工作,晚上顺水而下,回家伺候李建阔,李建阔个子不矮,但人太壮实,走路如同打墙,脚头太重,他的妾,就是敞码头上酒馆里的杨菜花,白、胖、肉透,这种女人别人不稀罕,但李建阔如获至宝,喝喝酒,打打牌,撩撩女人,日子悠哉游哉,象水一样流失,姜英未必不知道杨菜花的存在,但她懒得答理,无论多少钱,都水一样落在姜英钱匣子里,各取所需。
日子可翻可卷,见一回胡艳萍,这李建阔就跟轻霜打似的,要好几天才能还阳,他比李建军差哪儿?女人象蚂蟥趴在石缝里,这样一析:就分出参差不齐,叹一口气:罢了,咱不是那鸟,就不夹那菜了!宽慰自己,心却不管不顾四处游荡,妈的,不都是女人吗?咋就这样不同呢?差那一口,心就搓在一起,象天津大麻花。
从李精伦那里出来,太阳就怂了一地,斜着看世界,世界就有些倾斜,那光芒虽一如麦芒,刺着不疼不痒,倒是把西天世界常渲染得如火如荼,乖乖个隆得咚,美,美得掉在地上,心生疼,让人惋惜,水声,哗哗水声,在心上流过,他吐一口气,仰脸看见杨菜花那酒馆极其丑陋跌坐在阳光里,香烟缭绕,酒香饭香扑鼻,肉钩子上带着倒刺,把食客喉咙馋虫钓到嗓子眼,烟火三千点云烟,一河污水画繁忙,水鸟叽嘎时儿俯冲,时儿直冲,李建阔疲了,力不能支,就想躺着,且有女人肉手撩拨他,心酥痒起来。
李春堂腚撅得象油壶,他这一生活得一步三叹,他会时常想起他的兄弟几人,或早或晚,他们都无牵无挂地走了,他这一枝倒是活成了全乎人,几世同堂,虽磕磕绊绊不止,但都在什么年龄做什么事,一点儿也不含糊,虽为人病垢,但毕竟是娶嫁自如,哪怕是换亲,这种羞于向人道及的事,代代相传,但终是一脉香火不落。
有根就立苗,在这一点上,李建松是难得糊涂,他有三儿亦有三女,按说应当没什么问题,该儿女多全,但家贫且噬酒如水,白白糟蹋了好资源,现在李春堂提起这一段,还会欷吁不止,宁折不弯的品格,是李建松独有的,但他在孩子们最好年华里,没有掌好舵,所以他们成年以后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结局令人叹息,谁之过?
李建松是我文学启蒙之师,这一点,我终生不忘,但他刚直不阿的品性让我佩服五体投地,但在孩子安排上,是一踏糊涂。
长女李淑华是那样温惋可人,却因一场不该邂逅的酒,酿成人生悲剧,许多年前,我还是孩子时候,就偷窥见我这位堂姐的美,象画子上的美人,没人任何粉饰,也不用雪花膏涂抹,就是一朵春开浪漫的桃花,香且迷人,走过她的身旁,你会流连忘返,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秋挂树梢时,生产队分秫瓤子,她挎个大挎篮子,装了满满一直塞到篮把的秫瓤子,她挎起来一摇三晃有些吃力,在经过井沿汪边,由于前几天刚下小雨,路面虽没水,但水渍还在,她一脚刺滑,连人带篮头都滚进汪里,我看见我惊呼我往家里跑,去找我大爷李建松。
我们一行人跑到那儿,李淑华居然象鱼,彩色的那种,在一泓死水中打转转,人惊人呼,人越聚越多,我被淹没,齐声吵吵,男人一个个象青蛙,自告奋勇跳入水中,我紧张得不行不行,搓在人堆中,露不了脸,却冲我小姐做鬼脸,我小姐是李银侠,年长我七天,有些轴,我不是很喜欢她,她对我倒是热扑扑的,李子道、李子轩兄弟不在家,很快,一群男人抬着李淑华上了岸,大家七嘴八舌在议论,李淑华当回落汤鸡,哭得七荤八素,李建松背着个手,没有安慰,却不断指责,“这孩子没什么用,长大也是个没出息的,幸巧没让她上学,甩子一个!”
人七零八落散了,我倒是蹲在地上,看着李淑华可怜,要拉她起来,她却不动,甩一下头,甩了我一脸水。
“罢了,都走!让她嚎一会儿!”
李淑华小声唏嘘,我们就走得无牵无挂。那时间,已经有了李子燕,还没有李素娟,李子莲跟在我妈身后,像个小尾巴。
李子道听故事喜欢睡,头歪着,鼾声如雷,在豆瓣灯影里,滴着长条涎水,“你去睡吧!困成磕头虫!”李建松会伸出脚,踹他一下。
“嗯哼!别动,我没困,你继续讲,我听着!”不到一袋烟的功夫又睡着了。
“妥尸忘谷凉(方言,睡觉。带有嘲笑咒骂之意!)吧!硬撑着,受这份罪!吵死啦!”李子轩那时和我一样精神抖擞,曲折生动的故事,让我们听得津津有味,夜越深,听得越带劲,七八个小脑袋,凑一起,窝在破旧棉絮一堆草里,鸡不叫头遍,决不散场,我是每天最后一个走的人,碰到天冷或雨雪天,我就缩在麦瓤草里,象狗一样,带着没有听完无尽的遗憾,想像着后面故事情节,有些和我想的一样,听后很失落,有些和我想的不一样,再听仍然津津有味,一觉杠到天亮,不动不尿。
外宿这件事,让我母亲不能容忍,且经常揪住我耳朵往家里拎,大约积习难改,后来我母亲索性听之任之,李子轩是喜欢恶作剧的,经常拿我开涮,“二大呢(他称呼我母亲,李建松比我父亲小许多岁,且结婚早。),你找李子北呢,他在这!”他经常这样,有时话音一落,我母亲就站在那里,但更多时候,他扯尕屁谎,我被他吓唬得一愣一愣的,我对于听故事,有几分执着,别人听不听都无所谓,如果我欠缺一晚,会如猪拱猫舔,心就酥痒难搔,李如珍是长着智慧的,有些落下的情节,她会一五一十向我转述,自从小普夭折之后,我感到我们的心经常会往一起靠一靠,一点温暖,曾经照亮过我的心,让我思念到如今,她的领悟能力优于别人,她年长李子坤,李子坤却听得虎头蛇尾,我一问还三不知,听过就忘,因为他每天都走过忘川,别人提及细节,他会“对!对对!”插话,李子丹偶尔加入我们阵营,他有书看,我大兮李建辉是教书匠,人脉四通八达,拥有各种渠道,那些有封面和没封面书页泛黄的书,总能看到:《创业史》、《小二黑结婚》、《林海雪原》、《红日》……,加之我大姐李爱华从上大学的地方也会带书来家,《半夜鸡叫》、《苦菜花》、《野火春秋斗古城》……这些书,我看过一鳞半爪,那些夜,我是无眠的,李建木如果在家,就会把灯收走,点灯的油要0.16元\/斤,熬不起,我痛恨他,不下于地主黄世仁,我曾经幻想去庙里读书,可惜离我家最近的庙也有几里地,更何况那里有了缘师太,也就马凤莲,李精树爱了她一辈子,却没有一天属于他,兄弟俩因为这事,老死不相往来,这包括李精树去世,李精妙都没有到场,听着喇叭唢呐哀乐此起彼伏,痴痴坐在那里伤心抹泪,双唇哆嗦,突然惊爆一声,“四弟啊!你在那边是否安好?”就是失声痛哭,他倒是没有反对三个儿子俩女儿去帮忙去行礼,李精树出殡时,小庙里传出过噼哩叭啦的鞭炮声,人心向背、尘埃落定,如风吹散爱恨情仇过眼烟云,李精树死于某一年秋天,我不在家,我正在城里上高中。
时间移错,影子重叠,我最匮乏的是读书,找不到书,即使找到,也不能通宵达旦随心所欲去读,白天不够,夜晚填补,油灯经常被收走,我和我父亲憨二李建木没少冲突,甚至很长时间,我都不去理会他,他无情剥夺了我读书的权利,书通三江达四海,长智慧弥不足,我陶醉在这有限的空间里,旁若无人醉了,我的思想在无边的深夜里,随风跌落,跟雨萌芽,灵性的光芒,在漆黑的深夜,一如幽灵,带着闪烁的蓝光,如同萤火虫在游荡,象泉,一股清泉,在心底暗流涌动:我要写书!我要成为作家!这个美梦一经落地就生了根,根深蒂固如同久治不愈的病痛折磨我几十年,不屑生活,不屑婚姻,不谙世故,游走在个人臆想的世界里。
命运不济,才华不够,至今在这条路上一穷二白,象沉疴,漫过皮肉,深入骨髓,不死不休,如此执着,象愚公,挖山不止,感过天,动过地,于事无补修行,被人耻笑:空有智慧,江郎才尽!郝慧离我远去,去沾烟火,是明智的选择,要不然,秦氏就是她的影子,带病上班,一边唠骚不止,一边奋斗不止,我自始至终没能象那些男人一样,卖尽力气,象牲口一样使唤自己,做了房奴车奴,我清高站在岸上,一汪清水照着我日渐苍老的身影,叹息一声,学夫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夫复何求?
一场突然而来的酒,烧了李建松的心,一场有预谋的安排,让能说会道的李建松沦落成泥碾作尘,十七岁的李淑华接受父命,远嫁到外省一个穷得比我们这儿还穷的叫团城的地方,而且对方有些十不全,总觉得大脑少根筋,样子也普通掉渣,且年龄有些偏大,李淑华哭得死去活来,她不愿意去那么远的地方,在她的心目中,曾经有过爱人的影子,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大她许多岁的田家兴,这是许多人始料不及的,由于羞涩,由于无助,她总是磨磨蹭蹭,远远地,象鹰一样关注着他,怀春的日子里,无数次梦见田家兴搂着她,把她剥光,让她欲死欲仙,这会儿她哭得稀哩哗啦,为自己悲哀的命运,李建松酒醒之后,深深自责过:但男人吐口唾沫就是一行行走的钉子,它要书写未来的快意恩仇,人高马大的朱九红倒是骂过他,可是骂归骂,行归行,男人有张朝外的给人看的脸,女儿虽是她生的,怀胎十月,甚至都没来得及好好疼疼,就要远嫁团城,团城不是城,是个大队,曾经历史也许有过城,但早已经灰飞烟灭,纯粹穷山恶水之地,没有山的高耸,只有丘陵如蛇而趴,又是土里刨命的营生,母子俩抱头痛哭两天,夫命难为,父命难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