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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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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个穿着白t恤套着牛仔衣的帅气男子便是卢明,我几乎认不出他来。几年不见,他变了许多,成熟了,帅气了。

我这个颓丧的鬼样子,大概把他吓坏了吧!

“阿宁,你怎么醉成这样子?”

他一把拉起我,把我架在他的胳膊上。

“你不是说我是女诗人吗?女诗人哪个不是酒鬼?”

我趴在他肩上,喷着浓浓的酒气。

喝一口李白的酒,消不掉我心中的愁。

“你家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东边儿。”

我指着广场东边。

“看来,还没有喝糊涂,还记得回家的路。”

“肖恩,我先送万宁回家。”

白衣先生摆摆手,目光灼灼地望着卢明背起不省人事的我。

卢明慢悠悠地背着我穿过空阔的滨江广场,灯光璀璨,夜色幽凉。夜里三点半,卢明把我背回了家。

空荡荡的公寓连灯光都是冷的。

我满身酒气地窝在被子里,卢明站在床前,皱着眉。

我背对着他,朝他摆了摆手。

意思是,老子要安眠了,请滚蛋。

卢明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又走了进来,泼水声。

他拉起被子,把一张滚烫的毛巾覆在我脸上。

我陷在柔软的里枕头,头痛欲裂,那张热毛巾像要把我熔化一般。

他帮我把脸擦干净,动作轻柔,把毛巾放在盆中洗净绞干,端着盆出去了,又回来了。

“万宁。”

他搬了张椅子坐在床前,手臂支在膝盖上,愣愣地看着我。

我困倦地抬了抬眼皮。

“嗯。”

我蜷在被子里,抱紧自己。

“那年,圣诞节前夕,下了一场老大老大的雪。我路过南城,就去东区看你。我只想看看,你过得好不好。那天的雪,下得真大啊!”

他坐在椅子里,我蜷在被子里。

我记得那天的雪,我记得陈尘抱着我说,他不想死。

雪,是我做的一个梦。

陈尘,也是我做的一个梦。

那晚从青鸾馆出来,我在bLoG里写下这首《雪》。

我好像看到他的结局和我的命运。

是我做的梦

醒来时

天还没有亮

乌云在每个清晨前来拜访

凌乱的日子

连记忆也是凌乱的

我理不清头绪

不知自己身在何方

窗前绽放的玫瑰花

是我献给夜的祭品

我们的坟墓

在河之彼岸

雪水泛滥成灾

最好的时光里

我在给你写诗

他们说

伪装不是一切

思念是一切

“那天,我看着你穿过光秃秃的树林,雪,融化了整个世界。我没有勇气叫住你,眼睁睁地看着你踏雪而去。

万宁,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走进你的心。

我永远希望你能对自己好一点儿,少点儿忧伤,多点儿快乐。”

那天早晨的阳光比平日都璀璨,我带着宿醉的酸疼醒来。

Good moRNING,万宁。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苍白的笑,简单洗漱,换好衣服鞋子,出门跑步。沿着东江,顺着堤岸,一路狂奔。我想象着自己在青萝湾的岸边,被那条碧绿的河水袭卷而去。

绿树成荫,凉风飒飒。

我站在东江桥上,对着远方漂泊的白色游轮,大声喊了一嗓子。

“万宁!你要好好的!”

我风一样地跑下东江桥,沿着江岸往回跑。

“靓女,加油哦!我每天都看到你来跑步的!”

迎面走来一个老太太,头发雪白,上穿一件针织薄衫,下套一婆婆一身时髦,笑得鲜花般地灿烂。

“加油!”

我握紧拳头,对着那一头雪白的老婆婆,绽放一个流光溢彩的笑。

我还年轻,为什么要在这感情的泥潭里浮沉?

万般执念皆是错,错!错!错!

我对着远处的白云远处的轻风,大声嘶喊,大声尖叫!

我要忘记,我要放弃,我要逃离,我只要做我自己!

今天有个媒体人聚会,我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开开心心去赴会。

跑完步,回家冲凉,望着镜子里精瘦精瘦的女人,头发乌黑,眼神淡漠。换了一身米白色长裙,雪白的颈脖上坠着红色的丝绳,玉白色的平安扣,闪耀着雪亮的光。

我还是未能弄明白,这小玩意儿为什么在这里?

难道是陈烟?那夜,一直一直都在的人,是陈烟?那陪着我,照顾我的田螺哥哥,真的是陈烟?

为什么?

他明明怨恨我还来不及呢!

我将一头青丝绾起,盘好,拿起妆台上那支银簪,斜斜插在发髻之上。

下了楼,出了公寓,在路边拦了辆车,直往目的地奔去。

这次的活动在一个小岛上举行,搭船上了岛我才明白了,受邀参与活动的都是媒体界的未婚青年男女。组织者还真有点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

大家伙儿兴致都很高,有人围炉煮茶,有人围炉烧烤,有人围炉吹水,也有人坐在一个角落怔忡出神。

那个异类,就是我。

我坐在椅子里,倚着大树,躲在浓密的树荫里,吹着凉凉的海风,带着格格不入的哀思,静默地,老僧入定般地坐着。

“咦?打坐呢?”

老沈体量修长地迈着两条细腿,圆规般地走来。手里端着半盘鲜红的虾,数只开膛破肚的生蚝,一截儿黄澄澄的玉米受刑般地穿粗壮的竹签上。

看见老沈我有些意外,忙扯好裙摆,端坐好。

“领导好!”

我恭恭敬敬站起来。风扬起我额前的碎发,迷离了我的眼。

“领什么领,导什么导?油嘴滑舌的,快吃吧!这里的生蚝可不错!”

我道了谢,随手从圆桌上拿了双一次性筷子,扒拉掉雪白的生蚝上细碎的大蒜末,夹起一大块鲜美肥美的生蚝肉来毫不客气地往嘴里塞去!

那段时间,我都没怎么好好地吃东西,睡眠极其糟糕,生活极其混乱,心情极其恶劣,我甚至怀疑自己得了很严重的心理疾病,我甚至拿起Jimmy的名片准备给他打电话约个时间见个面。

美食面前,我卸下了防备和伪装。

一口气干掉面前的食物,将盘子一扫而光。

我仰起脸来,唇角油光可鉴。

“还要!”

我捏着那支穿过玉米的竹签,一粒一粒地将玉米粒儿抠下来,扔嘴里嚼着。

老沈笑了笑,端着空盘子走了,很快又端了一盘回来。

“又是生蚝,没别的吃了?”

我拨弄着盘子里飘荡着热气的生蚝,瞪着他。

“有大螃蟹,螃蟹性寒,女孩子少吃为妙,你更要少吃,那么冷淡的一个人。生蚝女人多吃,美容养颜的。快吃。”

老沈嘴里叼着烟,风把青烟飘到我头发上,我下意识地抬手扇了扇。他马上把椅子搬到我身侧的下风口。

我吃着生蚝,看着盘子里被竹签穿过的玉米,突然笑起来,笑容哀婉生动。

一束光透过树梢,落在我的脸上,像无数只金色的飞鸟扇动轻灵的翅膀,起起落落,沉沉浮浮。

我在那束光里,一定异常美丽动人。

因为我在老沈眼里看到不一样的情绪,他平时看我不是这样的表情,是那种像看着他那十六岁儿子的眼神,是慈父溺爱的眼神。

但是那一刻,他看我,像在看一个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