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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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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棵灰灰菜,就算老天不下雨,我也能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顽强生存。

和叶景欢聊完,当天晚上,叶晨就被同僚丢在了魔都大街之上。

从此以后,自生自灭,没有经费,没有一切。

“现在去哪?”

忽然,叶晨就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名孤儿,没人疼爱。

“回家!我妈妈,就是我姐姐”

想到了去处后,叶晨立刻就开始打扮。

戴上黑色口罩,戴上草帽,再戴上墨镜,脚穿黑色布鞋,上身穿一件黑色丝绸外褂,里面穿红色小背心,下身再穿一条黑色灯笼裤。

一副帮派门徒打扮,一步一摇,大摇大摆,威风凛凛的行走在黑夜之中。

穿街走巷,沿途只要遇到馋人的特色小吃,立刻驻足,花钱购买。

东西越买越多,不停搬运进入储物空间。

不知不觉中,叶晨就发现自己的身后,有人正在跟踪自己。

“一群傻逼,真是找死!”

初来乍到,不想杀人,叶晨咬牙切齿的气愤说道。

特训结束后,只要脑海中想到战斗,叶晨立刻就会想到杀人。

财不外露,一定是自己买东西的时候,被人看见了百元大钞。

市区的街道,不是很熟,可华界掌控的城区,叶晨基本熟悉。

“前面有条胡同,可以伏击他们。”

市区内,老百姓住的宅院,为了安全,往往都是几十户,上百户,住在一起。

这样的大院,一般是前后两门,就好像后世的住宅小区,只是没有这么规则。

没有路灯的胡同小道,在市区内,到处都有。

路灯下,马路边,叶晨加快速度,朝着前方大步走去。

前行几十米后,叶晨突然拐进路边小巷,然后撒腿就跑。

“小瘪三要跑”

一名纹身混混,手指前方,一声惊呼。

“追!”

混混统领,一声热血大喊。

咚咚咚。。。

七八名混混,撒开双腿,一起全速奔跑,紧紧追在叶晨身后,眨眼就冲进了路边小巷。

这条巷子,弯弯曲曲,只要到了没有星星的夜晚,就连附近的住户,都不敢随意通过。

市区内抢劫,每天都要发生很多起,由于警察不能及时破案,日积月累,大街上抢劫就变成了家常便饭。

只要能抢到钱,花起来,基本就没啥心理负担。

钻入小巷,混混们借着星光,拼命追赶。

绝不能让前面的小肥羊,逃出胡同。

咚咚咚。。

混混们喘着粗气,争先恐后,朝前狂奔。

来的太快。

叶晨刚跑入拐角,混混就追了进来。

取出机械弩,对准奔跑而来的混混,叶晨立刻就扣动了扳机。

嗖。

噗。

“啊!---”

十几米的距离,根本就不用瞄,一箭就射中了一名混混。

噗通。

混混中箭后,一头栽倒。

“卧槽。”

一名混混,发出惊叫,直接原地刹车。

根本就来不及再次上箭,叶晨收起机械弩,再次取出一把机械弩,对准前方,立刻扣动了扳机。

嗖。

噗。

“哎呦!---”

噗通。

有一名混混,中箭倒地。

。。。

七八名混混,刚刚跑入胡同,跑在最前面的两名混混,就接连发出惨叫,笨重摔倒。

“有埋伏。”

一名非常有抢劫经验的混混,一声惊叫,转身就跑。

其他几名混混,立刻醒悟,撒腿就跑。

咚咚咚。。。

来的快,离开的更快,几名混混眨眼之间,就已经跑的无影无踪。

嗖!

噗。

嗖!

噗。

拐角处,再次射出两箭。

躺在地上,还没有死透的混混,这一次,头部中箭,哼都没哼一声,就当场死了。

咚咚咚。。

叶晨收起机械弩,一阵小跑,冲到两具尸体身前,伸手接触尸体,下一刻,地上的两具尸体,就凭空消失。

叶晨立刻转身,朝着胡同的另一边,全速跑去。

几分钟后,跑出胡同,叶晨就跟没事人一样,喘着粗气,继续漫步街头。

“有种再来抢我!”

叶晨在心里牛牛的说道。

十分钟后。

“见了姐姐,我该咋说?”

一路散步前行,叶晨忽然就想到了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

马上就要打仗了,已经获得自由的叶晨,不想再继续留在魔都。

只要姐姐同意,叶晨马上就会陪着姐姐离开魔都。

如果姐姐愿意离开,就算姐姐想去国外,叶晨也愿意陪着姐姐一起前往。

可姐姐是地下党,是意志无比坚定的布尔什维克,国难当头,就算战死沙场,姐姐也不会选择离开。

想到这里,叶晨突然感觉特别头大,不知道应该怎样劝说姐姐。

“生煎馒头,又香又甜的生煎馒头。”

前方传来了小贩,热情的吆喝声。

“生煎馒头。”

刚刚杀过人,没有一点后遗症的叶晨,听到吆喝声,又走不动了。

生煎馒头是叶晨最爱吃的街边美食,而且从来就没有吃够过。

“这一锅全部给我。”

走上前,叶晨手指热气腾腾的大平锅,大声说道。

“好嘞,马上出锅”

本就对着叶晨大喊,见来了大生意,老板立刻高兴招呼。

“你为啥晚上在卖生煎馒头?”

叶晨好奇问道。

生煎馒头一般都是白天才有。

“生意难做,白天家里人卖,晚上我来卖”

付钱结账,叶晨提了几十个生煎馒头,继续前进。

半个小时后,叶晨进入了非常熟悉的棚户区,又前行几分钟,就行走在狭窄的通道之中。

生活在棚户区的人,没有秘密。

不管你什么时候,进入棚户区,黑暗中,你看不见的角落里,都会有人在默默的注视着你。

棚户区的住户,一家挨着一家,密集程度,远超其它居住区。

脚下这条狭窄通道,是棚户区的主干道,主干道也就只有在深更半夜,卡车才能正常行驶。

十几分钟后。

离开主干道,叶晨进入了深宅小巷。

小巷更窄,卡车已经无法通行,这种四处纵横的小巷,只有洋包车可以自由穿行。

叶晨继续在黑夜中前进,这里基本没有强盗,就算有强盗,也一定是棚户区的小混混。

棚户区太穷了,这里是抢劫犯,都不愿意光顾的地方。

吱---

轻轻推开院门,站在门口,望了一会寂静院子,叶晨迈出右脚,走进了大杂院。

这个不大的院子里,密密麻麻的住了几十户人家。

楼下空地之处,叶晨没有看见姐夫特别爱惜的洋包车。

二楼姐姐家的窗户,也没有看见昏暗的灯光。

夜色已深,院子里,只有了了几户家里还亮着电灯。

叶晨忽然有一种预感,今晚,姐姐不在家。

蹑手蹑脚,走进院子。

上楼的时候,走在木制楼梯上,叶晨落地时,脚步非常轻。

姐姐家在二楼,家中大门,一把铁锁,牢牢锁住。

“姐姐果然不在家”

叶晨取出高科技万能钥匙,对着铁锁锁孔,随便一捅,“咔嚓”一声,铁锁就应声打开。

“嘎吱”一声,推门进入家中,然后小心关上房门。

黑暗中,叶晨静静的望着二十几平米的小屋。

从懂事起,叶晨就在这里,和姐姐姐夫一起生活。

咔。

拉开电灯,望着一尘不染的八仙桌,叶晨眉头紧皱。

“姐姐刚走”

家里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醒目的脚印,姐姐应该是和平离开。

走到桌前,拿起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封,轻轻打开。

信封里,只有一页信纸。叶晨一脸疑惑的望着信纸,轻轻展开。

信笺上,没有称呼,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只有两个娟秀大字。

再见!

“我草拟大爷的,狗杂碎!”

姐姐失踪了,一定是被力行社抓走了。

也许这一生,再也见不到姐姐了。

穿越来到民国,只有血浓于水的姐姐,最亲,也只有姐姐姐夫可以信赖。

叶晨渴望见到姐姐,特别想依偎在姐姐的怀里,憧憬未来。

在叶晨的心里,姐姐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最善良的女人。

至于这一世,投身革命的父母,叶晨根本就不愿意回忆,更不想言语提起。

“不要再去棚户区了”

这是叶景欢的原话。

此时,叶晨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去棚户区看一看。

想要再见你的姐姐,就要认真为组织工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不能跑,而且还不能叛变。

否则,厄运就会降临在姐姐身上。

叛变是不可能的!

否则,姐姐会亲自枪毙了自己。

坐在太师椅上,叶晨无精打采的胡思乱想。

十几分钟后。

取出一盒华子,抽出一根香烟,点燃后,无聊的吐着烟圈。

先找个地方,住下再说。

既然暂时不能走了,那就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