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佟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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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大度的人,答应你了。”对于这个小小的要求,贾平安没有拒绝。
哪里有要别人干活,还不给别人饭吃的道理。
再说了,小白狐只要喝了灵泉水之后,它就会忘不了,那就不怕对方会反悔,甚至会违约离自己而去。或许喝了灵泉之后,它还会赖在自己身边不走了吧。
只是,小白狐真有寻找野山参的本事,那就不能将它送给妹妹当宠物了。
算了,以后有合适的东西再送给妹妹好了。毕竟天大地大,现在自己的需求最大。
在贾平安的控制之下,其它灵泉水都消失不见,但有一滴还是直向着小白狐的嘴边飞了过去。
小白狐很是配合的张了张嘴,跟着那水滴就进入到它的身体之中,再然后水入体内,一股子若隐若无的力量感便涌入其身。
相比于人类的感知,白狐一族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不管是贾平安自己,还是将军的母亲,或是自己的父亲,他们喝到灵泉水的时候都没有什么其它的感觉。白狐却是不同,它可以感受到这水滴与其它水液不同之处,甚至还可以感受它那体内蕴含的那强大的力量。
一滴入体,小白狐感觉到自己之前的那道伤口愈合的速度更快了。
甚至它感觉到自己的视线比之以前更好了一些,动作似乎都更敏捷,力气也更大。
这就是灵泉水的厉害所在,可以没有任何副作用的去强化一个人的强大。
小白狐的体积很小,强化起来的效果自然也就更好了一些。
吱吱。
感受到身体变化之后,小白狐马上就露出了喜悦的样子,欢喜的叫个不停。
这个结果让贾平安非常的满意,事实证明,灵泉水对小白狐的诱惑力还是很强的,这样他就不怕对方会不守承诺,拿了好处之后弃他而去了。
但贾平安更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
一个人就不能喂得太饱,要让他时刻有想法有需求,这才会更好的控制住他。
“行了,灵泉水的味道很不错吧,现在也到了你表现自己能力的时候。我们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没有你说的那种能力,那我可不会养活你。”
好处给了,现在是自己要好处的时候。
小白狐还在回味着灵泉水的美好味道时,这就听到了贾平安的话。虽然它还很想在喝第二滴,但也知道,眼前的这个人类非常的狡猾,自己什么也不付出,是别想在其手中得到好处。
好在自己之前并没有吹牛,深山之中的确有很多野参。
至于说幼苗,那不要说深山之中,就算是附近都有不少,它可以寻着味道找到。
吱吱,不断发出着声音,白狐表示自己会遵守承诺,现在要先放自己出去,它好寻找。
贾平安并不怕小白狐会骗自己,除非它不是一个合格的吃货。当下就答应下来,跟着意念一动,小白狐这就被移出了空间。不仅如此,贾平安也走出了空间,一人一动物就这样屹立于白山黑水之间。
碍于山中路不好走,贾平安隐于空间之中,这才勉强可以跟在小白狐的身后。当然,这还是对方有意的放慢了速度。
很快,小白狐就来到一处大树之前,身子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从表面上看去,这里什么都没有,与其它有着厚厚黑土之地并无二样。但贾平安知晓,即是小白狐停在了这里,那这里应该就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二话不说,出了空间的贾平安这就用手开始去挖,没两下,表面的浮土被除去之后,里面就露出了一颗野山参的幼芽。
如果不是小白狐引路的话,怕是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这里会藏有此物。而看这里的位置,竟然就在之前贾平安所站之地不足两百米远。要说还是小白狐厉害,至少任由贾平安去找的话,这一株是一定会错过的。
伸手一摸,野山参这就完整的进入到了空间之中,竟然足有近四钱重,这让贾平安十分的满意。
吱吱。
小白狐叫了一声,一副我立功了,你要表扬我的样子。
“行了,这才哪到哪呀。再说了,灵泉水是好东西,但也不能多喝,不然的话,真把你撑死可怎么办。”贾平安不会因为一株野山参就给小白狐奖励,若是如此,它的胃口就会越来越大。
这很不好,所以适当的打压也是必要的。
小白狐听到这种回答,多少是有些不高兴的,可没有办法,谁让它是一个吃货来着的呢。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它只得继续的寻找,继续的给贾平安打工。
......
将军府。
后院。
老夫人的咳嗽又变得严重了起来。
得到消息赶来的胡步云一脸焦急,一见到管家胡守福就厉声问着,“这是怎么回事,昨天服药之后不是好多了吗?”
“是好多了,可就因为此,老夫人今天一早起来有了食欲,就想要吃甜食,下人不敢忤逆,弄了一些来,谁知道就成这个样子了。”胡守福低头有些心虚的解释着。
“还敢吃甜食,那些大夫不是说了,越是甜食越是容易引起咳疾吗?”听到这里,胡步云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了。
这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只是做这件事情的是自己的母亲,胡步云又是一个极为孝顺的人,他是不会指责自己的母亲。这便就只能对着胡管家说道:“把那个送甜食之人重责三十板子,然后发卖出府。还有,马上依着昨天那个配方去抓药。”
封建王朝下,是允许有奴隶出现的。他们的命一向不被家主所重视,动辄就会被打。但像是直接发卖出去,除非是办了大错事才会如此。这也可以看出这一会胡步云是真的生气了。
“是。”胡守福身为管家,下人都归他管,他在这件事情中也是有责任的。似生怕将军也会惩罚于他,这便连忙答应一声之后就去做事。
抓药很快、煎药的过程也不算慢,但药是服下去了,却不见丝毫的好转。
看到这里,胡步云并没有什么失望,看来贾家那个小子终还是留了一手呀。只是这也正常,家传绝学,凭什么就要交给自己呢。“去,找到贾公子,请他速来。”
......
贾平安下山了。
与昨天相比,他今天的收获极多,足有五十余株野山参的幼苗被他所找到。且用的时间还不如昨天的一半。
又奖励了小白狐一滴勾兑过的灵泉水,跟着将它收入到空间之中,下山的他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准备在在宁古搭城内好好逛上一逛。
有了山参,就要考虑卖出去的问题,他需要先打听一下行情。而想打听这样的事情,通常人类集中的地方,信息也就会越多。
怀才酒楼,贾平安迈步而入,小二引入其中,随便点了一些吃食,贾平安这就竖起了双耳,认真聆听起来。
这个点,酒楼中的人并不是很多,且他们也没有议论什么卖参的事情。
一来,现在并非是采参的最佳时间,夏秋之交才是。
二来,所谓的卖参规则但凡是城内的老人就没有不知道的,议论起此事实在无趣。
贾平安没有听到自己想要听到的,相反另一件事情却是入了他的耳中。
“哎,听说了吗?佟夫子昨天家中遭贼了呢。”
临桌之上,坐有三人,此时是一边喝着酒,一边议论着刚刚发生的城内新闻。
有人起了头,一位年纪看起来四十多的老者跟着就开了口,“这件事情我当然知道了,而且我还听说,这位佟夫子家中的米粮都被抢光,且仅剩的老仆人佟贵还被打得成了重伤,现在更是连医治的钱都有,怕是命不久矣了。”
“是呀,这偷东西就偷东西,竟然还伤了人,这些人着实可恶。只是可怜佟夫子了,原本很有才学,只是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被同僚所妒忌,然后被构陷给发配到我们宁古塔,如今不仅大好前程没有了,家里也没有了余粮,这寒冬可怎么渡过去呀。”另一位中年男子同样开了口,还颇有些同情的唉声叹气。
三人还在议论着,但贾平安此时已然放下了一块碎银在桌上,选择了离开。
贾平安这是对这位佟夫子起了兴趣。
一个人想要活在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单独就可以生存的,他需要朋友,去与自己分享快乐,或是分担痛楚。
而如果想要做大事者,那就需要更多的盟友,且还要有能力的盟友才行,唯如此,才可做大事。
贾平安既然来了,就要适应这个社会,自然也就需要志同道合之人。听说这位佟夫子被发配之前曾是宣国的状元,后入翰林院为编纂,那不用说,定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在这个平均识字率不足半成的时代,读书人还是很受人尊重,且也是有前途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