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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道德经》版本这么多,我们该信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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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版本这么多,我们该信哪一个?

我们常言:“《道德经》,五千言”。也许有人会问:“《道德经》是真的刚好五千字吗?”关于这个问题,有些人给出了更准确的回答,如4999字、5284字等。但实际上,不同版本的《道德经》在字数有一些差异。

李零先生在《我们的经典》中,引用其学生苏晓威的数据:马王堆帛书,甲本为5344字,乙本为5342字(外加重文124字);今本,河上公《道德经章句》为5201字(外加重文94字),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为5162字(外加重文106字),傅奕《道德经古本》为5450字(外加重文106字)。

这些数字之差,又是由哪些原因造成的,本文简单从部分版本中找寻一些线索,并解开大家心中的疑问。

所谓帛书,是指古代写在绢帛上的文书,马王堆出土的《道德经》甲、乙本,是以手抄时间为主要依据进行区分的,而主要的推论依据是文中对帝王名号的避讳。

避名讳,是古代的一种礼法,是我国汉字的一种文化现象:人们在日常对话或书写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避讳的人物名字时,应该用同音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方式来表述书写,避帝王名讳为“公讳”,避父母名讳为“家讳”,避圣人名讳为“圣讳”。

举一些例子:为避秦始皇嬴政(正)的名讳,正月被改成端月,避光武刘秀讳,秀才改茂才。

出土的甲本中,并没有避开“邦”的字讳,说明此书应在高祖前,处秦汉之际,而乙本中,避“邦”字讳,但仍使用“盈”和“恒”两字,可见其抄写的时间应在文、景二帝之前。

丝帛已有破损,文字多有残缺,甲本不分章节,以“德经”在前,“道经”在后。

帛书甲本卷后,还有四篇佚书,分别为:五行、九主、明君、德圣。乙本与甲本的章次完全一致。不过甲本用篆书抄写,而乙本则用隶书抄写。

我们现在看到的《道德经》通行本,是以王弼所注,以上文中所引用的数据,王弼版的字数为5162字。

我们将通行本和帛书本进行简单的对比:

通行本的《道德经》,开篇第一句话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在帛书《道德经》甲本、乙本中均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通行本中,将“恒”改为“常”,是为避开汉文帝的名讳,李零先生指出“常与恒不完全一样,常是经常,恒是不变。《道德经》的说法是‘独立而不改’。恒很重要,在道论类的作品中,是表示终极性的概念。楚简《恒先》的‘恒先’就是指道。今本《系辞》的‘太极’,马王堆帛书的‘太恒’都是指道。”

道家将《道德经》奉为最高经典。饶宗颐先生曾在《老子想尔注校笺》指出:“东汉以来的文本分删助字本、不删助字本。前者是道家传本,往往删略助字以凑五千言之数,如葛洪所定河上公《道德经章句》本,只有4999字,就是这种本子。”

“敦煌本成玄英《老子开题》谓‘系师葛本不足五千言’,原因是,第11章‘卅辐共一毂’,‘卅’是‘三十’的合文,少了一个字。”

可见,道家的《老子五千文》是有一定渊源可寻的。

通行本是经过王弼在前人基础上做的修注,一来要考虑当时的语言特色,如上文所说到的避名讳;二来也受到当时社会主流思想和自身理解的影响。

如今学术界对各个版本有一定的争论,孰好孰坏难下定论,读者朋友如果想多方面进行了解,可以参考各个版本。

那么,修道之人又如何面对不同版本的差异?笔者认为阅读《道德经》应该在自身的理解之上,广泛吸纳各家注释。

同时,也要在自身实际修行之中,将传统智慧中的精华逐渐融入自己的思想体系并指导自己日常的修行,对于不同字数的各类版本,也不必太过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