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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傻逼作者穿书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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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妈妈,江添得到了重要的第二件外挂…这可怎么办呀?!〗

“凉拌下稀饭,好吃又好看。”

白月借着烛光,手头忙着绣一个荷包,上面绣着一对水栖鸟儿,还有荷花做为点缀,绣的景象是炎炎夏日。

574在桌子上爬来爬去,徘徊不定。湿馨的屋内响起了哼哼声,白月在哼着小曲。

〖宿主妈妈你可真的不急呀,一天天的净搞这些无聊的东西,难道妈妈忘了我们终极目标了吗?〗

白月难得有个好心情,不想被574的唠唠叨叨草草结束。

她又有什么办法呢?那把破剑她根本碰都碰不了,一碰就会被弹开,近身都进不了,更别说驾驭了。

想不通为什么,好似那把剑专门为江添所存在于世,相比较于其他宝物,就十分容易的好获取了。

574仰首挺胸,对方专注于刺绣上了,不得不说他的妈妈针线活好的一批,那些景物绣的栩栩如生,真是心灵手巧。

龙傲天都有后宫佳丽三千人,大部分凤傲天也肯定有后宫,不过妈妈是个专注打怪升级的恋爱脑……

他却认为应该是怕人多得杂病。

不过,妈妈真的好辛苦啊!

大半夜的还在做这些事情,为沐晖绣荷包,还是一对鸳鸯,这么好的妈妈真是便宜那个沐晖了。

574这么想着,还是嚷嚷着。

〖妈妈…别不理鼠鼠我呀!〗

“安静点,你知道他再怎么急也没有用的,所以说再吵吵闹闹就把你扔去喂师尊的猫了。”

〖……〗

574很快就安静下来。

那是猫吗?那是一只爱吃小鱼干的龙猫,就算他给741啃,741也啃不了啊。

574不敢说出来,只敢在心里腹诽。

这时候,落下最后一针,白月已经绣好了一个漂亮的荷包,她满意的点头:“嗯,果然不错,这样沐晖的生辰就快到了,就能送给他了。”

白月将荷包放在眼前仔细端详着。她的脸上带着一丝泛红的笑意,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翌日,天边放晴,满山遍野的红色做为点缀,风一吹梅香飘十里。

雪之巅乃是一座极冷之地,做为醉青山派的禁地,乃是绝情草的生长地,亦是几百年前朝雪仙尊的居所处。

因朝雪仙尊飞升之后,此地便成为了禁地。

云雾缭绕,鹤鸣九皋,徘徊在山脉中不绝。连绵起伏的醉青山脉的尽头,一座耸立于云端的高山,飘着风雪交加,层层叠叠的薄云穿过山腰,最后游走于少年的身旁,换来一个喷嚏。

“阿嚏…”少年吸了吸鼻子,身着厚重棉袄,登上顶峰,惊道:“我去,我都这个修为了还能打喷嚏?!”

『这些都是灵雪,蕴含灵气,跟那些千年玄冰差不多的效果。』

16抖动翅膀从顾云的肩上飞离,飞向了前方。

顾云加快速度在16后边追着道:“比如千年玄冰冰窟。”

『说的没错,宝贝。』

16穿过一树树梅花,来到了一座由篱笆围起的屋子前,从高空俯视着,那篱笆内有着一棵梅花树,簇簇的梅花开的极为艳丽。

清芳在风雪中游离。

“16,你别飞这么快啊,等、等等我啊!”顾云在后边追都快追不上,两脚兽哪里比得上一对翅膀!

顾云追上来后,弯腰弓背喘了一口气,化作了雾气消散,扬起脑袋眼中浮现着三字:“迎、迎朝居…”

篱笆围的房屋,院门用材朴实无华,牌匾上是闪闪发光的字体,而左右还贴着一张纸。

右边:

纷雪香自来,风啸万物瑟。

左边:

万红缀银地,唯卿胜朝梅。

哑口无言的顾云,抬头一见:

迎朝居。

左下角。

落笔:萧野。

“这谁写的啊?写的相当桀骜不驯,非常有个性…”下次别写了,污染眼睛。

顾云硬夸完后,耳边响起了16的声音。

『朝雪仙尊,仙龄二百岁,是天妒人怨的天之骄子,更是赫赫有名的雪情尊者,‘不知七情六欲’,‘不知人情世故’,‘不知情为何物’,以三不知闻名于世。

信奉‘太平盛世,唯善长存’。』

“16,这跟咱们现在的目的有关系吗?!”顾云问着停在空中的16。

顾云抛弃了一时的情情爱爱,几年下的努力接任务获得业绩,终于混上了守卫禁地的堂主,还被炎弦夸奖了一番。

至此他便脱离了宋御宴的控制,搬到了堂主的院子,以后也多了一份收入,不用靠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了。

想什么时候进来就什么时候进来。

16沉吟不语,顾云就开始了找话题。

“16既然都知道这些,那个落笔之人是谁呀?写的字是真的丑死了…”

『宝贝,你刚才还夸人家字有个性,现在呢。』

我去,把心里想法说出来了。

“额…这不是很有个性吗?很像考古中的甲骨文!”顾云狡辩道。

『是吗?』

“我的意思是我欣赏不来,所以我觉得很丑…”顾云赶忙加上一句话,挽回形象。

16知道却不拆穿,继续说道。

『当然跟咱们任务有点关系。』

“愿闻其详。”

『萧野是朝雪仙尊的儿子。』

顾云震惊:“没有七情六欲,哪来的儿子?!”

『人类还可以到福利院领养,萧野自是他从冰天雪地里捡来的‘狼崽子’。』

“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没错,因为这个才会有绝情草这种神奇的植物诞生。』

“我去,不愧是高危职业,捡到的基本不是什么义子,基本是以下犯上、欺师灭祖的玩意!”

顾云是个小说作者,涉猎颇广,什么类型的文他都会看一点点,跟风的类型也写过几本,只不过运气不佳,每本都会扑街。

差评不是认为他拖沓节奏,就是因为他写的不够甜,再离谱一点,就是因为刀了他们喜欢的反派惹他们泪流三天,最后将好评改成差评。

顾云觉得很无语,反派本来就是用来做boss给男主践踏踩在脚下,不可能留着过年用吧?!

在某一本扑街后,顾云开启了他的人生狗血模式,因为狗血惊奇的发现他不仅粉丝大涨,收入也开始日益增加。

因为礼物是那群黑粉寄的刀片…成千上万的刀片打赏,成为了他的日常收入。

他好像发现自己找到了自己的致富渠道,便在这条路上越发的不可收拾,读者们越是喜欢哪个角色,他越是先把角色刀了,引起读者的群愤。

在某年某月某天某晚凌晨,顾云被陌生男人闯入家中给真的用小刀,划破了胳膊,因失血过多而嗝屁。

后面才能绑定系统穿进小说里,只要走完剧情就可以复活回到现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