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他们有爱,只是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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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飒达成协议后,安奕的工作量又多了不少。
研究所内的项目尚未结束,金融公司的重大决策需要他一起商讨。
而那个全息,虽然技术是他跟系统兑换的,但还需要他进行修改,才能让其和现在的科技接轨,不至于太过于跃进,影响小世界的发展进程。
所以,现在的他是真的忙到飞起。
忙到每天晚上的加班,都改成了三天一次。
太久没彻夜小黑屋的楠楠都不适应了:【是不是忘了是来做任务,不是事业有成的?
反派的黑化值还有40%,攻略值也没满呢,你忙这些工作干什么,本末倒置了!】
安奕敷衍他:{事业既然已经开始,不能成为第一岂不是浪费我的努力?}
楠楠听的无语:【什么事业?老婆更重要!
你让他自己支撑金融公司,是不是太高估他了啊,看看这黑化值,肯定是工作的怨念!】
{他的秘书是职业经理人,公司的职业经理人是我师兄的合伙人,跟着他的保镖是研究所派给我的。
他还有王教授的人脉,有我靠的大背景,这么多人带着他,他可以的。}
【他不行。】楠楠坚持。
“他不行啊。”
觥筹交错的宴会厅里,几位老总很是感叹,“安总把路都铺成这样,他就只需要当一个吉祥物而已,怎么还能怯场成这样?”
“别管他怯不怯场,安奕不倒不就行了?你也别要求的太多。”
“我再要求不多,他也不能为几句训斥吓哭吧?”
“那是沈家的当家人。”
角落里。
秘书给捧着果汁时不时抽泣一声的沈凌云递上纸巾:“沈总,咱们回去吧?”
沈凌云抬头看看不远处,满脸讥讽看着他的沈明耀,摇了摇头:“要参加完。”
他只是想让沈叔叔看到他现在有多厉害,要是他知道自己能这么棒,是不是就会为小时候,把他随便丢掉道歉了?
想到这。
他擦干眼泪放下果汁,再次走了过去。
沈西从看到他走向自己,就露出了毫不掩饰的厌恶,他盯着他努力走的很慢,却依旧遮不住残疾的脚,不耐烦的让沈明耀去旁边,免得被人比较。
跟个又傻又瘸的废物去比较,根本就是自降身价。
沈明耀走开没多久,沈凌云就走到了。
“沈叔叔。”他挺直后背,从侍应生手里拿了酒,双手递给他:“我,我的公司……”
“那是你的么?”
沈西冷笑,自己从旁边拿了一杯酒:“你该感谢你的亲生父母把你生的这么漂亮。
又或者,该感谢我当年给了你足够的钱,能够让你养出这么一棵摇钱树来。”
“我,我……谢谢。”沈凌云放下酒杯,认真的冲沈西鞠了个90度的躬。
他是真心实意的感谢他这些年给的钱。
可沈西却再次冷笑:“别来跟我套近乎,就算你不改名,也和沈家毫无关系,我永远不会接纳一个残疾。”
沈凌云愣住了。
他抬头错愕的看着他,眼睛瞬间就红了。
但这次不是因为泪,而是气到脸都红了的愤怒。
他失控的冲沈西喊起来:“因为你,因为你,残疾因为你!!”
喊声太大,宴会厅瞬间安静,只余下他歇斯底里的怒吼,和崩溃后的痛哭。
哭到脱力的沈凌云,是被秘书送回去的。
路上他一直低头不说话,等看见等在楼下的安奕,依旧倔强的不开口,只伸出手要抱抱。
“安总。”秘书很紧张,人是他带出去的,可现在却搞成这样。
“没事,你回去吧。”安奕把沈凌云抱稳,轻轻拍他后背:“他明天就不去公司了,最近的活动也都推了吧。”
“好的。”秘书看了眼已经把脸埋安奕颈窝的沈凌云,驱车离开了。
安奕叹了口气,抱着人回了家,将客厅所有灯都打开,坐在了沙发上。
他什么话都没说。
就轻轻的拍着他的背,从后颈到腰窝,一点点的拍,一点点的给他顺气。
本来已经安静的沈凌云眼泪再次往下落,啪嗒啪嗒的砸在他肩膀上,砸的安奕心里刺疼。
“乖乖。”他抱紧他:“别憋着,哭出来喊出来,好不好?”
沈凌云却只摇头,继续无声的哭。
“乖乖,”安奕手从衣摆伸进去,抵在他心口位置:“发泄出来,别把自己憋坏了。”
手按下去那一刻,沈凌云就僵了下。
他撑着他的肩膀直起身,定定的看着自己的老攻,突然狠狠的咬住了他的锁骨。
那么凶,像是有无数的怨气,更像是有天大的委屈。
安奕又叹了口气,把头扭到旁边,让他更好下口。
好久。
久到沈凌云牙齿发酸。
安奕才问:“乖乖,为什么你会说,你的残疾是因为沈西?”
沈凌云松开嘴,软在他怀里,擦了擦眼泪,开始断断续续的跟安奕讲述着,令人心痛的过往。
沈凌云不是天生的痴傻,他小时候也是人人夸奖的聪明孩子。
可他三岁的时候,被家里的保姆伙同外人给绑架了,那保姆清楚沈家的富贵,张口就是一千万。
那个年代的一千万,足以让沈西放弃这个儿子。
他不仅不愿意交赎金,更是放狠话,说会抓到保姆和同伙让他们尝尝威胁沈家的代价。
这伙人虽然害怕,却还是想拼一把,他们打断了沈凌云的右腿,让人把照片丢到沈家门口。
可下次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们得到的依旧是不交赎金的回答,沈西更是冷漠的告诉他们,如果是个完整的孩子他还会考虑,但现在即使沈凌云被扔回来,他都不会去捡。
意识到他狠辣的绑匪真的扔了沈凌云。
扔在破旧城区的垃圾堆里。
小小的沈凌云绝望的躺在垃圾下面,耳边是苍蝇嗡嗡声,身上是攀爬的蛆虫,他很怕,可断了腿的三岁孩子,除了哭什么也做不了。
他躺了一天,从夜晚到白天,如果不是抢食的野狗将他拖出那条巷子,大概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哪里曾经躺着一个断腿的孩子。
被救下来后,又怕又疼的沈凌云发了高烧,在医院躺了三天后,得到通知的沈家人才姗姗来迟。
“我烧的晕乎乎,可是,我记得他们讨厌我的眼睛,所以,他们不要我我不难受。”沈凌云捏着自己的手指,重复:“不难受的。”
“乖乖。”安奕难受,他抱紧他,恨不得把他嵌进自己怀里:“会好的,都会好的。”
“不会。”沈凌云倔强的摇头:“他们爱他,很爱,他们有很多很多的爱,会爱小朋友,可是不爱我。
只是不爱我。”
“我爱你。”安奕轻吻他脸颊:“我爱你,乖乖,我爱你。”
三岁的孩子被丢在垃圾堆一天一夜,根本活不下来。
活下来的是被他匆忙丢进来的哥。
是他的错,他明知道进入小世界那一刻最不稳定,明明该等魂珠将撕裂的灵魂再蕴养一阵,才让哥取代任务对象的。
不过还好,他还有机会弥补。
他会加强自己和魂珠的联系,只要能修补哥的灵魂,哪怕在灌溉时加入自己的灵魂,他也愿意。
(*^▽^*)
好多小富婆给我评分!我要多更一章感谢大家~啾咪~
我已经决定,以后不看评分了!就看段评悄悄偷图,一定能保持时刻快乐哎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