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孤女何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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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老好意替孙长眉购置了棺材,让老人入棺为安。
但小孩对酒老的恨意深入骨髓,非三言两语可以消释,也不是一两件小事可以弥补。
即便是剑心谷那个漂亮的彩衣美女和青阳崔岑岑出面调解,任凭二人说的口干舌燥天花乱坠,他也不理不睬,一根筋地死守着爷爷的棺材,不让任何人靠近,也不跟任何人说话。
唯独对于张崇义,他还愿意释放一些善意。
张崇义试探性地问他家住何处,家里还有什么人。他神情冷漠,却还是说了一些有价值的内容。
除了爷爷,他没有任何亲人。父母早年死于江湖仇杀,这些年来爷孙两人相依为命,日子过的极其辛苦,家里那间破草庐四壁通风,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爷爷是个刀痴,每天只知道钻进黄河深处练刀,很少陪他。如今爷爷走了,他就是无依无靠的孤儿。
小孩讲述故事的时候,酒老等人躲在不远处的墙后静静倾听,脸色都很难看。
在江湖上,杀人和被杀是永恒的主题。江湖从来没有温情脉脉,只有刀剑,只有血腥,只有仇杀。
每天都有人杀人,也有人被杀。
酒老混迹江湖几十年,大大小小数百战,见惯了风风雨雨,见惯了生离死别,可是眼看着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孩在自己眼前成为孤儿,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
按照酒老的意思,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必须要收留这个小孩,把他抚养成人,传授他上乘武功,就算以后小孩要杀他报仇也心安理得。
可是小孩绝对不愿意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如果不是因为外面已经宵禁,他多半会马上请人拉着棺材去城外安葬,彻底远离这家客栈。
要青龙四剑和崔岑岑居中调停,他们或许会肯,要他们收留这个小孩,明显还没到这种交情,而且这小孩性子极为坚韧固执,多半不肯接受他们的馈赠。
最后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于唯一能和小孩搭上话的张崇义。
张崇义一脸苦笑,讪讪道:“各位大侠,我自己才十六岁,初次行走江湖都战战兢兢,哪里敢收留一个小孩?”
酒老沉声道:“他只愿意跟你说话,或许也只愿意跟你走,如果你都不愿意收养他,等到天一亮他肯定会逃出客栈,到处流浪,一个八岁的小孩子流落街头,等待他的结局就是死路一条。
张公子,老夫猜你家世肯定不凡,多养一个孩子应该问题不大,就当是买了一个小厮吧。”
事已至此,张崇义知道再行推脱真的会让人鄙视甚至仇视,况且这个小孩身上浑身充满杀气,把他带回去好好栽培,说不定可以成为陷阵猛将。
想通了这点,他缓缓走到枕着棺材的小孩身旁,柔声道:“小朋友,跟我走,好不好?”
那小孩用清澈而疲倦的眼神凝视着张崇义,坚定地点了点头,没有任何犹豫。
出人意料的顺利,张崇义准备的说辞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倒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张崇义劝他先去房间睡一晚,明早雇马车出城埋葬爷爷,他摇头表示今晚就在这里陪着爷爷。张崇义知道拗不过他的性子,只能悉听尊便,自己回到房间休息。
那三个被孙长眉暴走砍成两截的伏龙山庄高手,被酒老让人用麻袋装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江湖就是如此残酷。
次日天蒙蒙亮,那小孩来敲张崇义的房门,叫他一起运棺出城。
此时酒老已让人把棺材抬上马车,备了一些香烛纸钱。毕竟是相识几十年的老友,酒老想着略尽绵薄之力。
即将启程的时候,酒老本想送上一程,小孩充满敌意瞪着酒老,大声道:“我不许你跟着,你是我的仇人。”
酒老一怔,苦笑着转身离去,这小孩真是不识好歹,不可理喻!
张崇义牵着大黑马,让小孩骑在马上,与马车一前一后出城,在城外五里外的坟山将孙长眉入土为安,孙长眉的那把断刀,也被小孩塞进了棺材里。
这把断刀是老人唯一的财物和遗物,混江湖混到这等地步,到底值不值得?
那小孩或许是昨晚哭干了眼泪,今天没有流一滴眼泪,神色坚毅地看着坟墓,自言自语道:“爷爷,等我长大,一定会杀了他们替你报仇,一定会的。”
说完,他磕了两个头,转身离开坟山,那车夫驾车回城。
张崇义牵着马和小孩,走在荒山野岭,看着冉冉上升的太阳怔怔发呆。
周围大大小小的树都凋零了叶子,满地的枯枝败叶,一派说不尽的深秋肃杀之气。
这趟京城之行短短两三天,说平淡也平淡,说刺激也刺激。
先是遇到逃出驿馆、不想当皇家金丝雀的大美女郦宛丘,后来为了看未婚妻,被闲得蛋疼的老丈人拉进苏府,听了大半天的书生念经,好不容易见到那个腰圆膀阔的未婚妻苏清人,恨不得一头撞死。
随便住个店、吃个饭,都能看到一场还算精彩的高手比武。
从承光十一年初走到晚秋,从幽燕之地走到京城,大半年时间,足迹上千里,这是第一次看到江湖一流高手对决。
一开始他很兴奋,昨晚他一直在回顾酒老和孙长眉的大战,将他们的每一次出手抽丝剥茧的回放,力求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想与自家的武学砥砺印证,看看能否有所裨益,增强修为。
然而收效甚微,张家的风雷枪法本来就自成体系,属于纯粹的战场武学,与酒老、孙长眉这种纯粹的江湖武学,路数风格截然不同。
战场武学讲究实用、简捷、省力、杀伤力大,力求删繁就简,去掉一切不实用的花花招式。
像昨晚酒老使出的绝招三千酒剑,花里胡哨,好看是好看,江湖比武也还凑合,用来泡妞更好,但这种招数用在战场上,一万条命都不够死。
孙长眉那招浊浪滔滔的刀意,使将出来威力倒是吓人,这种气息运用法门在战场上完全是取死之道,凝聚内息于一刀之上,力求以惊涛骇浪之势一举摧毁敌人,可是一刀之后呢?
江湖比武,对手可能只有一个。但沙场上,敌人成千上万,你把所有的力气耗在一刀上,就算劈死了一个人,后面的人也会把你剁成肉酱。
都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趟行程没有遇到任何可以提升风雷枪法境界的人或境遇。
张崇义很失望,对这个所谓的江湖很失望,他觉得江湖上的都是废物,是战场和官场都看不上的废物。所谓的高手,不值一提。
既然寻求不到自己梦寐以求的武道和天道,那就回家吧,浪迹江湖大半年,也该回去了。
他在苦思冥想,那小孩安静地陪伴在侧,一声不响。
张崇义忍不住问道:“对啦,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一直忘了问你。”
小孩认真纠正他的错误:“这位大哥,我不是小弟弟,我是小妹妹,我叫秦无衣。”
天雷滚滚,地动山摇,张崇义有种三观碎一地的错觉,瞪大眼睛道:“什么?你是女孩?”
“嗯!”自称秦无衣的小女孩咧嘴一笑,边脱裤子边诚恳道:“不信你看。”
她真把裤子解开让张崇义检验,张崇义雷的里焦外嫩三分熟,连忙转身道:“行啦行啦,我相信你,赶紧穿上裤子。”
她咧嘴一笑,穿上裤子。
张崇义看着这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长得瘦骨嶙峋,留着男童发型,那发型绝对没经过剪刀修理,可能是她爷爷用刀割的,显而易见的参差不齐,她脸上肮脏,似乎从出生就没认真洗过。
那套无数补丁的粗布衣服,怎么看都是男孩的,就这模样这打扮,若非她自己承认,谁敢说是女孩?
想起她悲惨的命运,张崇义心有戚戚然,柔声道:“你今年几岁?”
“爷爷说我过完年就九岁了。”
“你爷爷没教你,女孩子不能随便脱裤子给别人看吗?”
“没有呀。我在老家的时候,经常和男孩一起尿尿呢。怎么啦?大哥哥,这样不好吗?”
“......”张崇义哑口无言,不过怪不得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一个为刀痴狂的顽固老人带大,能活到现在就是奇迹。
这些狗日的江湖中人,整天想着苦练武功打败敌人扬名立万,却连子孙后代的死活都不顾,还算是人吗?这个操蛋的江湖,他不喜欢。
“对啦,你爷爷明明姓孙,为什么你姓秦呢?”
“我跟娘亲姓,我娘说我爹不配当爹,所以不让我跟他姓,就随了娘的姓。”
“啊?还有这种操作?你娘挺有个性的。”
“是的,我爷爷也是这样说的,我娘还是个大美人呢。”
“...”张崇义无语,心想就你这糟糕的模样,你娘美不到哪里去,不过这话不可能对孩子说出口,太伤人了。
按他的意思,今天就要返程回蓟州,可是看着秦无衣这身破烂衣衫,越看越心酸,想要给她买几套干净漂亮的新衣衫,再让她好好洗个澡。自己好歹是侯门公子,身边丫鬟不能太寒碜。
绕了一圈,不知不觉回到了京城,东南西北四城都走过,想来想去还是东城住着最舒服。
西城太乱太杂,南城容易遇到苏家的神经病,北城嘛,刚刚经历了那场变故,他不想再去了,倒是东城,若不是突然冒出郦宛丘这红颜祸水,一切还算安好。
其实南城那么大,只要他不特意跑到苏府大门口作死,想遇到苏家的人也不容易,不过他对苏家人的厌恶程度又上了一层楼,所谓爱屋及乌,恨屋也及乌,自然不会给南城好脸色。
他先带秦无衣去绸缎庄买衣服,然后住进一家小春楼的客栈。
在门口的时候没注意去看那块招牌,只是瞅着这家客栈的装修风格比较顺眼就进去了。
等到听到小春楼这个名字,猛地想起郦宛丘姨妈的那家客栈貌似叫小楼春,小楼春,小春楼,不会恰巧是连锁店吧?
不知为何,想到这家客栈可能与郦宛丘有联系,他就涌出想要逃跑的冲动,然而已经迟了,房间已经开好。
那个店小二热情地拉着邋里邋遢的秦无衣进了房间,毫无嫌弃的意思,在这嫌贫爱富、等级森严的永安城里,这店小二颇为罕见,他默默叹息一声,跟随进去。
他让店小二送来女子专用的洗澡盆,装满热水给秦无衣洗澡,结果这洗澡水又花了好几百文钱,有些肉痛。
以他的身份怎么都不至于对几百文铜钱上心,可是他偷溜出来的时候只带了二百两银子,刚上路时对物价没有概念,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没出幽州就花掉了三分之一,慢慢体会到江湖路远,这点银钱要且花且珍惜,否则撑不了一个月就得夹着尾巴灰溜溜滚回家。
之后懂事多了,不敢大手大脚花钱,买东西学会砍价。饶是如此,从镇北侯府带出来的银钱也早就花光了。
要不是两个月前从劫匪的手里救了一个员外,那员外感激涕零之余,大手笔赠送三百银作为酬劳,他恐怕要讨饭回蓟州,哪里还敢来永安城溜达。
这两个月里,那三百两银子也花掉了小半,再不省着点花,回程还得为银钱发愁,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呀。
秦无衣洗澡的时候,他在门口守着,丫头虽然年幼,毕竟是女孩,该避嫌还是得避嫌。
等她洗完出来,穿上精心挑选的淡绿色绸衫,张崇义眼前一亮,别说,邋遢的小丫头洗净后倒是大变模样,有些灵气。
先前她说她妈妈是个大美人,说不定不假。她顺着这个框架长大,或许比不上郦宛丘那等祸国殃民的绝色佳人,怎么都是中上之姿。
这小女孩从昨晚开始,就对张崇义怀着难以言喻的亲昵态度,与对其他人的敌视警惕迥然不同。
张崇义捏着她的小脸蛋开玩笑道:“咱无衣很漂亮嘛,就是头发暂时长不起来,等头发长好后会更好看的。”
秦无衣捂着脸蛋,羞涩一笑。
二人随便吃了一些东西,张崇义知道她昨晚守灵没睡好,精神有些萎靡,就让她先回房间休息,自己要出去逛一逛。
可是小女孩生怕张崇义就此离开,死死拽着他,硬生生把他拖进房间,靠在他身上昏昏睡去。
张崇义昨晚被折腾的不轻,整晚都在回想两大高手对决细节,确实疲倦,陪着陪着自己也昏昏睡去。
一觉睡到黄昏,张崇义推开窗户透气,一抹斜阳挂在天边,晚霞如火燃烧,极美!
二人叫了一些饭食,在房内胡吃海塞。吃饱喝足,叫小二收走碗筷,张崇义从行囊里拿出一本崭新册子,上面歪斜小楷写着《酒剑经》。
字迹实在磕碜,但一笔一划剑气森森,似欲破纸而出,应是酒老亲手撰写。
昨晚后半夜,满脸愧疚的酒老敲开张崇义的房门,将这本《酒剑经》塞给他,说:“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孩子认定我是杀他的爷爷凶手,以后要找我报仇,老夫无话可说。
害他成为孤儿,老夫愧疚难安,只能将毕生武学倾囊相授,稍作补救。他对我恨之入骨,我直接给他,他必不受,烦请张公子代为传授。”
张崇义调侃道:“酒老就不怕我据为己有?”
酒老饶有深意地看着他道:“老夫纵然年迈,这双招子倒还敞亮,公子精华内敛,气息不泄于外,武功大概不在老夫之下,多半会瞧不上这些东西。”
被看穿的张崇义不加辩解,缓缓点头承诺道:“放心,我必将这套武功完完整整传给他,至于他能领悟几分,就听天由命了。”
张崇义缓缓摩挲着武学秘籍,若有所思。
气胜中阶的酒老在江湖上堪称一代宗师,在其他州郡足可开宗立派,这本《酒剑经》实乃宝典,若流入江湖,必将掀起争抢狂潮,引得无数江湖儿郎流血拼命,酒老竟然把毕生所学毫无保留托付给他。
这些可笑的江湖中人,在有些地方令人齿冷,有些地方又让人钦佩。
秦无衣自然不知这内幕,低头瞄了一眼小册,轻声道:“崇义哥哥,你要看书么?我替你点蜡烛吧。”屁颠屁颠跑去烛台,用客栈预留的火折点燃蜡烛。
烛光瞬间铺满房间,张崇义将册子递给她,柔声道:“无衣,这是一本很高明的武功秘籍,哥哥想教你练武功,你学不学?”
“学!”秦无衣回答的斩钉截铁,咬牙切齿道:“我要练成很厉害的武功,长大后给爷爷报仇。”
将门出身的张崇义从小眼界就高、胸襟博大宽广,最鄙夷江湖人报仇雪恨那一套。
在他看来,人生在世,不管是学文习武,终究是要将立己、立人、立家、立国作为宗旨,虽然尚未读过“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名言,信奉的法则倒也相差不远,坚信大英雄生于天地间,当以守护一方太平为己任,岂能为一己私仇将自己画地为牢,自囚于仇恨的樊笼而不可自拔?
他缓缓摸着她的脑袋,很认真地说道:“无衣,报仇是小事,人生才是大事,你还小,千万不能陷入仇恨的泥淖中。”
年幼的秦无衣茫然不懂,但隐隐觉得崇义哥哥说的很有道理,眼睛眨呀眨问道:“崇义哥哥,人生是什么?”
“人生是...”张崇义突然不知如何解释,他虽读了一些书,却不是辩才无碍的大家,讪讪道:“以后你会知道的。总之,哥哥是想告诉你,练武不要只想着报仇,当你学武有成后,要想着为更多人做点事情。”
秦无衣蹦蹦跳跳抚掌笑道:“我知道啦,要行侠仗义,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要当一代女侠。”
张崇义无语,江湖儿女的眼界,也就这么高吧。算了,她还年幼,以后去了张家,有的是机会改造她提升她。
他翻开《酒剑经》首页,想要她先背的滚瓜烂熟,然后慢慢修炼,秦无衣大眼睛盯着小册子,疑惑道:“崇义哥哥,这上面写着什么?”
张崇义猛地一抽:“你不认识字?”
秦无衣噘嘴道:“我没念过书,不认识字。”
“你爷爷不教你读书识字?”
“爷爷每天只会练刀,哪里有时间教我识字?”
张崇义顿感棘手,默默合上册子,得了,还得教她读书识字,想来就头痛。
这本《酒剑经》不同于其他的武学,主要修炼气息运用法门,须从内功着手,招式反而不甚重要。
道教《金丹四百字》记载:“以精化为气,以气化为神,以神化为虚。”这武功修得是以气化为神的内息技巧。
这事慢慢来吧!他将《酒剑经》塞进木箱,在腰包里塞了几锭碎银和一串铜钱,牵着秦无衣外出闲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