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刘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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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程暮注意的,是这间木牢角落里的一堆布料。
走近之后,他才发现是一堆衣服。
【破衣烂衫
品阶:废品
道具说明:完全没用,就是拿来做抹布都嫌太碎。
“周元杰很后悔,如果当初他没有因为冲动闯进那个房间,他也就不会沦落至此。】
周元杰又是谁?
蹲身的程暮左手举着火把,右手小臂放在膝盖上,心中吐槽道:一堆品阶废品的破衣烂衫道具,也能有故事?
起身,转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这个空间已经没别的东西。
程暮一边朝着牢门走,一边隔着木桩墙对刘东平说道:“小丫头,你看看给你的书册里写的是什么?是犯人的名册吗?”
“啊……我看看……”
程暮弯腰走出木牢,发现此刻的刘东平正蹲在地上,一手举着火把,一手翻阅摆在地上的书册。
程暮也没有催促,继续往前走。
路过第三间木牢的时候,他看见了老朋友。
那只被他用来挡门的肿胀丧尸。
这间木牢,就是那个坑道的所在地。
这里,程暮自然不需要查看。
那么现在就只剩下两间木牢了。
“找到了!找到了!”
就在程暮走到倒数第二间木牢,蹲下身准备试钥匙的时候,刘东平说道:“还真有一个周元杰耶!”
程暮将一把铁钥匙插进锁眼,问道:“都有什么信息?”
“嗯……说这个人是……因为挖掘陵墓被捕的,罪当斩首,花名已经……已经上报朝廷。呃……只要圣人披红,就秋后问斩。”
“盗墓的?”
程暮手上动作不停,心中想到:难道那个坑道就是周元杰挖的?
不对呀!
如果那堆衣服是周元杰的,那他的牢房就应该是那间,而坑道牢房,可是在他隔壁呀!?
而且那两间牢房的锁都是锁上的。
怎么滴?
那小子还会穿墙术,白天在隔壁挖地道,晚上回来睡觉?
这显然不可能呀!
程暮打开了倒数第二间木牢的铜锁。
还是一样的动作,先将火把伸进牢房,然后伸头往里查看。
“你说这些人是咋想的?怎么就会干上挖坟盗墓的勾当呢?也不怕坟里的脏东西找上门来?”
刘东平将书册合上之后,并没有立刻起身。
因为她害怕自己起得太猛了会晕过去。
没办法。
她本就饥饿,虽然前不久吃了程暮送给她的半张饼子,算是有了七分饱。
但是架不住之前吃得太少,身体虚弱可不是一顿饱就能恢复的。
加之在这恶臭弥漫的地牢中堵着鼻孔呼吸不畅。
要是她猛地站起,保不齐就会因为晕眩而倒地。
刘东平蹲在地上,一边慢慢起身,一边看着同样蹲在地上的程暮的背影。
“哎,我想到了!爹爹以前说泰山还有一个别名,叫泰岳。不如,小家伙就叫刘泰岳怎么样?嗯……不好不好,要把丘山岳改成乐府的乐!”
刘东平说完,背后的小家伙忽然发出了笑声。
这让她为之一惊。
不过细听之后,发现小家伙的笑只是很普通的“呵呵”笑,不尖不刺,不急不促。
这才让刘东平放下心来。
“刘泰乐!你刚才突然笑起来,都吓死我了,你知道吗?”
“呵呵!”
背上的小家伙更加兴奋,一边笑着,一边挥舞双手。
感觉到小家伙的兴奋,已经完全站直起身的刘东平笑了笑:“看你这兴奋劲儿,是喜欢这个名字吗。刘泰乐?”
“哈哈!”
小家伙变得更加兴奋。
“刘泰乐!”
“啊哈哈!”
刘东平已经背着小家伙走到了蹲在木牢门前的程暮身后。
她带着一脸笑意的拍了拍程暮的后背。
“你看,你看,他喜欢这个名字!”
“他喜不喜欢这个名字现在不重要,你来看看这个!”
一直没有开口的程暮终于说话了。
“怎么了?”
刘东平一脸疑惑的在程暮身后蹲下。
透过程暮的身体缝隙,刘东平看见了牢笼中的景象。
刘东平也不再说话。
此刻,整个陵水县衙地牢之中,只剩下刚刚得到名字的刘泰乐的欢喜。
雨,在下着。
它不大。
但是已经足够清洗这个世界。
陵水县当铺中,林晓晓从昏厥中苏醒。
昏迷之前,天空晴朗。
苏醒以后,雨点不断。
当铺的破败,让它的屋顶和墙壁已经失去遮风挡雨的功能。
雨水从屋顶的破口处落下,落在一块翘起的木板上。
哒!
哒!
哒!
有节奏的声音回荡在当铺之中。
听着这声音,林晓晓心中首先想到的问题是:今天还能走吗?
她记得,今天应该是那个男人带她离开县城的日子。
应该要走的吧。
林晓晓想:天只会越走越好的。
天只会越走越好,天只会越走越亮。
这句话是林晓晓的师傅常常对她说起的。
在七秀坊,边缘人物并不是只有林晓晓一个。
还有她的师傅。
既然要走,应该带上一些衣服吧?
想着,林晓晓转头看向了当铺地下室的入口。
我记得,下面有个箱子,里面装的都是衣服。
林晓晓开始朝着地下室入口走去。
抬脚,然后摔倒。
麻。
面朝下摔倒在地上的林晓晓只感觉自己全身酥麻,就像盘腿打坐睡着后的那种感觉。
疼。
倒下时,她没来得及用自己的手臂做支撑,因此脸和胸那叫摔得一个结结实实。
痛……
趴在地上的林晓晓脑子飞转。
她感觉自己好久没有感觉到痛了。
双手前移动至胸的位置,手心朝下,用力撑起之后,林晓晓继续往地下通道走去。
如果此时程暮在当铺,一定会一脸惊讶。
因为林晓晓的行走速度很快。
当然,她的快是相对的。
今天的林晓晓比昨天快。
而昏迷之后苏醒的林晓晓,又要比昏迷之前快。
一阵风出过,撩动了她的衣衫。
右腿伤口处的布片飞起。
在其下,是一大片暗红色的血痂。
在昨天的时候,这里还是烂肉。
呼吸。
呼吸。
林晓晓从自己所站的位置走到地下室入口,四步的距离用了两个呼吸的时间。
呼吸、
林晓晓从地下室入口下到地下室,只用了一个呼吸。
因为她是摔下去的。
毕竟,这样虽然会疼,但是速度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