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们是来走亲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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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修宸回到老房子的时候,刚好是饭点儿。
老傅总和老傅总夫人坐在餐桌边吃饭,看到他进来了,老傅总夫人让佣人加一双碗筷。
老傅总却没好气的说:“加什么加,让他上外面吃饭去。”
老傅总夫人嗔他一眼,问:“大晚上的,谁惹你了,吃枪药了?”
老傅总生着闷气:“哼,一个两个,都是大孝子!”
听到这话,他止住了上楼的脚步。
老傅总夫人说:“你不是不让修霖回国,这会儿倒又念叨起修霖来了。来,儿子,快坐下吃饭。”
“妈,大哥快回国了,你不用挂念了。”他淡淡的坐下。
“是么,那可太好了,咱们一家四口终于要团聚了。”
老傅总冷哼一声说:“他要是还一心想要带着那女人进门,就还让他滚去海外,一辈子都不用回来。”
他轻轻笑了笑,说:“除非,山庄项目交给别人去办。依我看,山庄项目,没我大哥不行。”
老傅总放下筷子,板起脸,质问道:“你大哥回来,有没有你的插手?如实告诉我!”
老傅总夫人听了惊喜道:“哟,你们兄弟二人从小就不对付,怎么,大了大了,终于意识到还是自家兄弟亲了?”
“若真是那样便好了。你自己的儿子什么德性你自己还不清楚?他能有这么好的心?”老傅总讽刺道。
老傅总夫人给他夹菜,高兴的说:“别管什么心,两兄弟表面和睦也行啊。”
老傅总并不领情,反而迁怒道:“你瞧瞧,一个两个的,让你惯成什么样了。”
他懒得听二老拌嘴,于是起身离席。老傅总夫人欲留他,老傅总直接点破:“还吃什么吃,他在外面早就吃饱了!”
傅修宸顿了下,冷哼一声,径直上了楼。
回到房间以后,他打通了电话,询问事情的进展。
“调查的怎么样了?”他声音冷冷地,来到放满酒瓶子的架子边上,单手打开酒柜门,拿起一瓶金色的香槟,启开瓶口,往高脚杯里面倒了半杯液体。
属下汇报说,叶倩的出身并不好,叶倩出生在卖鱼翁的小家庭里,靠近临海的小地方,父母都以卖鱼为营生,家境并没有比江念暖好多少。
叶倩还有个弟弟,家里素来有重男轻女的观念。对弟弟很关心,对叶倩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好,叶倩自己出息,靠着优异的学习成绩一路考上了重点中学,重点大学,又考上了海外的名校,这些全部是好心人的资助之下,才完成了学业。
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叶倩遇到了富家公子哥傅修霖,两人在假面舞会上一拍即合,暗生了情愫,一来二去,便好上了。
傅修霖原本是抱着玩玩的态度,才和叶倩搞在一起的,没想到,叶倩是个很优秀的女孩,让傅修霖越陷越深,最后竟然产生了要与其结婚的想法。
这一想法,自然遭到了傅老的反对。
在两人毕业以后,傅修霖原本是要在傅氏集团上班的,结果在傅氏集团待了没多久,又一声招呼不打的带着叶倩出国了,也就是后来流传甚广的“海外私奔”
傅修宸并没有见过叶倩的面。
他的计划很简单。
江念暖怀孕了,坏了自己的孩子,不管是不是合约婚姻,他都得让孩子进傅家,让傅家人都承认孩子的身份。
所以,江念暖也必须进傅家。
而老傅总那边,很注重门第观念,如果知道江念暖的身份低微,说什么也是不会同意这门婚事。
而他想要让父亲接纳江念暖,就得先让父亲接纳叶倩。
而他自己,得先亲自了解去了解下叶倩。
临海小地方。
傅修宸正开着车行驶在海边的小路上,听到手机响了一声,于是顺手拿起来按了一下。
周秘书的语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傅总,客户已经到集团了,我按照您的指示和他们谈了,他们打算回去考虑一下。”
听到以后,傅修宸无声的挑了挑嘴角。
副驾驶位上的江念暖,在心里升起了一股脑的好奇,难道,傅修宸一个人出差太孤单,故意携着她作伴的?
可是,这个地方也太美了吧?海面几乎要和路面齐平了,开着车行驶在上面,就像是在海面上行驶一样。
她甚至都要以为是带她度假来了。
今天,他穿的依旧是黑色的西装套装,就算是度假,也像是在上班一样。
他们是一早的飞机,抵达海城以后,又开了大约两小时的高速公路,才到达了目的地。
到了吃饭的地方,轿车停在了路边。轿车是他在租车中心租来的,虽然车是普通的车,可是他从车上下来的一瞬间,还是吸引了不少的注意力。
得知他是为了叶倩的身世而来,她倒是有小小的吃惊。
调查这种事情,一般交给助手秘书去做就好了,为什么要亲自来跑一趟呢。
临海小地方,离江市说远也不算太远,坐飞机一个小时就能到。
看他买东西时的悠闲劲儿,还以为真是带着来休息的。
一碗抄手,一碗海鲜云吞,香喷喷的端了上来,她顿了一下,没想到他少爷出身,享用惯了山珍海味,竟然也能吃得惯路边小餐馆。
果然,是她想太多了。
一口下去,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儿。
抄手的肉,为了图便宜,自然不会用什么好肉,吃在嘴里有一股怪味。
但这对她来说,确是不常吃到的美食。
“你还好吧?”她顺手从桌上抽了张纸巾,却没有递给他。
小餐馆提供的纸巾,捏在手里粗糙又很稀薄,颜色也是暗淡发青的颜色。
不知道是什么做的,不敢给他用,于是,她默默把那张纸攥紧手心,低着头从凯蒂猫的包包里面掏出来了自己出门携带的纸巾。
粉色的200抽的包装,塞进包包里,还有一点的空间装唇膏钱包和手机。
抽出来一张递给了他。
他接过以后,擦了擦唇边的汤汁,说了句:“我带你去其他地方吃吧。”
她摇了摇头,说:“这里的餐馆都是差不多的,速食就是这个味道,是少爷你没吃过。我上大学的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云吞了。”
听她这么说,他又重新坐了回来。
她居然喊他“少爷”?他懒懒的抬了抬眼皮。
她口中所说的国内的大学生活,他是没有体会的。他的大学是在国外念的,和傅修霖一个学校,区别是,傅修霖是傅家砸钱砸进去的,他是凭自己的成绩考进去的。
傅修宸从小时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是学霸一般的存在,每次的考试成绩都稳居第一,甩第二名甩得远远的。
在国外的时候,和校友一起创建了一个公司,转手就卖给了歪果仁,赚了第一桶金,小小几千万美金。
这样耀眼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耀眼的存在。
小小的餐馆里,旁边吃饭的客人都忍不住多望了几眼。
他西装革履的装扮,在破旧甚至有些凌乱的海边小餐馆,确实有些格格不入。
她的穿着就合拍多了,白色的亚麻长裙,搭配浅蓝色的针织薄衫,像是渔民家的女儿,又像是来度假的。
“两位,是本地人还是?”老板娘端着盘子,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我们……”她看了一眼他,“是来走亲戚的。”
她其实是留了点心眼在的。
因为说话口音不是当地的,若是故意说是当地的,反倒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如果说是外地的,又怕老板娘动机不纯,打他们的主意。她说来走亲戚的,就意味着当地人有他们的人,他们只是不经常在这里住,让老板娘断了打他们主意的念头。
“哦,怪不得,我说怎么没见过呢。”老板娘说了句,“一碗抄手,一碗云吞,一共是12元,姑娘。”
“好的。”她掏出钱包,付了钱。
上了车以后,他冷不丁说了句:“你还挺聪明的。看来,没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