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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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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已被清出来的地上,通过几天的感觉发现,沃德的适应能力特别的强,可能与他的童年有关。沃德·黑暗沼泽,一个幸运与不幸的孩子,生父是一个人类教徒,生母是一名恶鬼,相识相爱那些叽叽歪歪就不说了。博德莱姆和班森这对小哥俩诞生了,根据宗教法典的规定:人类和魔鬼通婚是犯禁的,要被烧死,生下的孩子也一样,沃德的父母当然也没有逃过宗教的火刑架,班森天生羸弱,就算能活下来也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博德莱姆就要比弟弟强壮许多,在被捕前,妈妈巧妙的隐藏下了小博,与爸爸和班森一同赴难,几天后,虚弱的小博被他的养父,老猎人克利夫兰·黑色沼泽所救,并改名为沃德,以前的老猎人是一个嗜酒如命的家伙,他的生活特别简单,酒馆、狩猎区和他们之间的路上,自从抚养了沃德,可能是责任的原因,光顾酒馆的时间缩短了,狩猎的时间却增加了,为了避免沃德被发现,从来没有带小家伙接触过任何有人烟的地方,小沃德当然也不敢违逆这位脾气烂透了的酒鬼老爹,沃德12岁,老猎人终因饮酒过度瘫痪了,他用十年的积蓄为小家伙买下了一条命,一个关于教皇犯禁的秘密,握在了神秘人的手中,老猎人希望这张护身符能保佑儿子一世平安。未来的三年,沃德靠养父传授的手艺与养父相依为命,直至克利夫兰病死。“杂种就应该上火刑架!”“滚出这里!”这是沃德每天都能听到的一句话。世人的歧视可不仅仅只表现在嘴上,石子儿、空酒瓶儿、各种污秽之物每天都能被招呼几波,就连最小的孩子也乐此不疲,但为了生存也只能忍了,购买食物需要付出常人买最好黄油面包三倍的价钱才能得到最次的黑面包,并且还是加了店老板口水的。这还得是这家老板心情好,心情不好,就只能麻烦沃德先生饿肚子了。20岁的沃德被抓到了一位女魔鬼领主身边当男宠,人魔的混血儿,自然要比那些丑不拉几的男魔鬼要好看得多,虽然不是什么好职业,但条件改善了,最主要的还是,这位女领主在传授子女们学业时允许沃德旁听,代价要以灵魂起誓:在女领主的有生之年不能以任何理由离开或者背叛。要知道魔鬼的寿命是人类的几倍还不止,并且越是高贵的寿命越长,生病的概率还不足人类的一半,恢复的能力是人类的两倍还多,皮糙、肉厚、力气大,总之是特别的皮实,唯一的缺点就是大部分魔鬼的脑袋不如人类那么好使。为了有出头的希望,沃德也咬牙忍了,也许是神的眷顾,七年后,女领主遇刺身亡,沃德恢复了自由身,如今的沃德已不是当年任人宰割的绵羊了,在几个挑衅者付出血的代价后,沃德终于赢得了看似公平的待遇,但还是有不服儿的或因为某些原因叫板儿的白痴陆续躺在沃德的脚下,民众们的失望和心里不平衡是不言而喻的,“他是怪物吗?”这是大家心里的呐喊。又是一个三年,在这三年中,沃德游历了数万公里,近百座城堡,小镇和村落那就多的数不清了,又有无数个不开眼的家伙被打的起不来了,可能和打架有关系,沃德也越来越厉害了,在这信息传的比蜗牛还慢的社会中,沃德的名声却如狂风一样席卷着,直到加入了我的麾下。思索中,同伴们当中有的已经发出了呼噜声,也有三五成群围坐在一起聊天的,还有就是和我一样,躺在地上看星星的,比如安妮,美吗?不,也许生前会吧,但现在我是一点也看不出,仅看容貌我是分辨不出她是男是女,声音也不好听,有一种嗓子里好像卡了东西的感觉,身材还挺好,只是没有腿。“与沃德一样都是苦命的孩子。”我不禁想到。安妮发现了我在注视着他,转过头来问:“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我则是一愣,回过神来,说道:“对不起,失礼了。”安妮还是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的心里有些不自在,赶紧收回眼神,假装睡觉,竟然就真的睡着了。

醒来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有几名手下和我一样已经醒了,其余都在睡着,包括安妮,安妮在睡觉时,身体的轮廓就会朦胧化,变得不清晰了,这样到让我觉得有那么一点儿美的雏形了,不远处,玛莎和玛蒂一个斜着身子,一个仰面朝天都没醒,玛蒂睡着觉,口中还含含糊糊的不知在念叨着什么,女性恶魔的身材除去脑袋和小腿,绝对是一等一的火爆,能嫉妒死非龙族的所有女性同胞,包括天使,没有之一,小腿相比于头,其实也不算掉价了,无非就是比人类多了一个反关节而已,如果仔细观察还会发现恶魔每只脚只有四根脚趾,但他们每只手却有六个手指。恶魔的脸绝对是一绝,那真是怎么难看怎么长,倒八字的双眼,窄而尖挺的鹰钩鼻子,又大又宽的嘴,锯齿般的牙,如胶皮糖一样的舌头,感觉变窄时,伸出来应该能舔到自己头上的角,就算不能至少也能舔到耳朵,说到耳朵,可能是头上最漂亮的器官了,如精灵一样尖尖的上耳廓,只是精灵族向外后上方尖,恶魔向正上方尖,当然也没有精灵族那么大的耳廓,头上的角有点像山羊的,只是纹路不同,颜色不同,质地当然……就不知道了,也应该不同吧。如今的我头上也有两个鼓包,只能叫角的雏形,不能真正的称之为角。渐渐的起来的同伴越来越多,天也已经大亮了,地还是黢黑黢黑的,炭黑被蹭到身上脸上的不在少数,简单的拍拍,抖抖身上的黑渍,脸上黑的用手蹭蹭,将没醒的同伴儿弄醒,又给了他们十分钟回神儿的时间,五分钟的整理装备后,我们再次出发,这场火真大呀,两个小时十来公里,愣是没看见火场的边缘,四下一望,除了自己分散开的同伴,尽是漆黑一片,敞亮是敞亮,就是这色儿没有黄色儿绿色儿瞅着顺眼儿,好处是这里光秃秃的没有挡路的,坏处是容易迷路,看着眼晕,到了下午,远处隐约能看见黄绿色的影子了,只可惜到了晚上也没走到,今天走了足有五十公里,区别于往常的较密集式的行动方式,今天大家全部分散开了,四百五左右的队员拉成一条近万米长的横队,目标:就是捡破烂儿。晚上收拢队伍用了一个多小时,收获是喜人的,大大小小的宝箱盒子就近百个,宝物六件,散落的金银币折十五万多枚金币,丰收的喜悦让我的嘴都合不上了,大伙儿也很高兴,谁都没想到,早上的在身下发现的两枚不起眼的银币,会有这么大的连锁效应,事情是这样的,在临出发前,我拔起地上的插着的单手长剑,在我昨晚睡觉的地方压着两枚已经被熏黑的银币,伸手捡起来的同时不禁想到:“这么一大片的区域得有多少遗落的东西了,这是要发呀!”随后就吩咐手下分散开,给我捡破烂。到了晚上,收获超乎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