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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重回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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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村。天空渐渐泛起了鱼肚白。

惊心动魄的大战,电光石火般的结束。

结束的太突然,让林枫感觉这场经历,既是那么真实,又是那么的虚幻。

虚幻的感觉,涌上心头,他慌了,他害怕了!

怎么办?上哪去找凝儿?对,眼睛!

他急忙冲进塌掉屋子的废墟里,拼命扒拉!

很快,扒拉出一面铜镜。擦掉上面的灰尘,林枫颤抖的看去。

看到蓝宝石色的眼瞳,星眸闪烁,出现在镜中,令林枫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这一路的经历,是真实的。

但不要命的拼杀,心力交瘁。纵使内心再怎么强大,也绷不住了,嚎啕大哭。

但哭着哭着。赶紧停下了。不能哭,要保护好这只眼睛!

振作起来!凝儿和冰儿还等着自己!

想到这,林枫压力十分巨大。肉身凡胎,几十年光阴如白驹过隙!

但开始细细盘算就难受了。

要几十年修得飞升,近乎痴人说梦。并且他失去了龙神之剑。

没有无坚不摧的外挂相助。前途更加渺茫。

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首先要赶紧收集起手头的资源,钱,物资。不能呆在这个山村。要出去。

……

……

乡村的人干活都起早。林枫拾掇废墟的时候,村里的人就看到了。

经过半上午的扒拉,左邻右舍大叔大婶的帮忙下。把这个家拾掇好了。

又用的半上午做了个简易小窝棚。

到了中午,把这些忙完后,林枫躺在以前自制的摇摇椅上,一边闭目养神,一边回味思考。

目前钱是够用的,得益以前拥有龙神之剑,打魔兽积攒了点。

但失去了这个东西,再去打猎,走打怪升级路线,那就不现实了。

唯一能让林枫感觉有希望,能走捷径的是,这只眼睛很厉害。

字面意义上的明察秋毫,目光所及之处,哪怕是天空的飞鸟的羽毛,他能看得清清楚楚。

但除了看东西这种眼睛的基本功能很厉害外,其他特殊地方根本做不到。更别提什么目力放光,电眼逼人这种事情。

冥想意念去呼唤龙冰凝,也是毫无反应。

林枫只能放弃思考这些,去想自己能做的。

离开林家村,目的地已经选好了,先去银铃城。

……

正在想带什么吃的,沿途补给什么的,突然院有人喊他。

“喂!~林枫!~~”

林枫起身一看:“哟,二嘎子啊!啥事?”

“恒叔叫我来告诉你,要你去狩猎队一趟。”

“嗯,好,我知道了。”

送走二嘎子,拿上一个小盒子,就去了狩猎队。

到了狩猎队,见到了林恒。

这个叔叔辈的猥琐瘦小的人,林家村族长林南天的儿子,仗着族长老爹的身份,鱼肉乡里的周扒皮式的人物。

林枫在收拾屋子时,特意找叔伯稍话,打了招呼请求预约见他。

之所以找这号人物,一是坑这种人没心理负担。二是这种人贪婪,容易达成目的。

见面简单寒暄过后,林枫便直奔主题。

“恒世伯,我家房子倒了,您也听说了。我这无依无靠的,想混口饭吃。”

林恒一听,以为林枫找他的目的,是想在他手下干活。

便回道:“贤侄,那你来我庄上干活吧。”

林枫先看了管事一眼,拿出盒子。略有深意的看向林恒。

林恒一看,秒懂林枫的意思,随即挥手,叫管事的下去了。

“世伯,小侄这里有一物,还请世伯鉴赏。”

林恒打开拿起来把玩,吃了一惊:“贤侄,这可是长尾火锦鸡的魔核?这温度,上等品质的?”

“世伯眼力真的高,小侄佩服!”林枫马屁马上接上。

“这可是好东西啊,价值不菲啊,那些女修特别喜欢带这个。”

“既然世伯非常喜欢,那就献给世伯,相信叔母会非常喜欢的。”

林恒顿时打哈哈:“那怎么好意思呢~”

“还请世伯笑纳。”林枫顶着恶心回道。

“小侄此次前来,是想和世伯商量个事。”

“贤侄有何要事?请讲。”林枫既然送礼,肯定有事,林恒来了兴趣。

“您还记得紫月竹林吗?不瞒世伯,这东西,就是我以前从那里取来的。”

“取来的?”

林枫以为林恒会反问,是吗?这种无脑句式。

但一听这老东西的反问,心里顿时有点不爽。这老东西挺会抓关键词的,得直截了当,万一言多有失,就不好了。

“是的,世伯。您也知道,我就是打猎维持生计的。我发现紫月竹林,有个铁头蜈蚣的洞穴。里面遍地都是,各种魔兽的都有。”

“真的吗?!”

“当然。小侄直接明说了吧。您也知道,林家村地处偏僻,这等贵族和仙家之人喜欢的物件,咱们很难留住,也不好卖。”

“尤其族长公正无私,村里外卖的东西,都会抽税。但就是有那么点……。嗯,公正透明。

我的意思是,我们需要变通一下。”

林枫的暗示的意思很明白。走私。一条走私的渠道。

“贤侄的意思我懂,只是这个洞穴,真的存在吗?”林恒搓着手问道。

林枫呵呵一笑:“世伯,您这么玩,想套我的话,就没意思了。明人不说暗话。洞穴里的魔核多得很,我要是暴露出来,足够激起您杀人灭口了。”

随后从怀里,又掏出两个魔核。

“世伯,您看看,这个品质,够不够得上极品?”

一个水蓝色和一个紫色的魔核,林枫特意挑选,品相极佳。

“好啊,好东西啊,我都认不出来是怎么魔兽的,但这成色,绝对价值连城啊!”

“世伯,我就长话短说。我希望,我们能够合作。我认识银铃城万宝阁的一个管事。但在村里卖,太慢了,我也没出过太远的门。

村里人虽然朴实,但我认为,这就是有小礼而无大义。洞穴里的魔核是无法想象的天价财富。足够村里人把我们活劈了。

我需要您给我在村里商队中,安排个实权职位。商队里的关系我相信您也有,但最好稳健一点,别暴露了。卖出的货,我们四六分成。

我四,您六。之所以是六,是因为我的诚意,我明白,好的东西,得变现才算成功。您的渠道和商队关系网,才是至关重要。”

“贤侄诚意十足啊,但是这得费点时间……”

林枫直接打断:“世伯,这种事情,三言两语就可以,还打哈哈属实没意思。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俩魔核,我也送您了。我的诚意够足了。”

“我的要求是,明天,您就要办妥一切,出发去银铃城,我家房子都倒了,需要钱。”

“我也需要能调动商队的银子的权利。”林枫补充道。

“为了不让您亏本,你可以设定我可以调动的数额。别太低了,我们都拿出点诚意,最起码得是,一个魔核价钱的数。

“今天晚上,我会把明天要卖的魔核,放在我家门口,您可以派个人来看。”

“如果明天早晨没有出发的消息,那我就只能把这秘密,散播到村里了。”

说完,林枫扭头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