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番外五:if(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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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煜哥哥, 见字如面。这句中国传统罗曼蒂克风格的话是我最近听爸爸说的,感觉非常奇特,每次我收到你的信, 都有这种错觉, 仿佛我已经见过你许多次了。等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应该不敢相信, 由于上个月我收不到你的信,甚至自己买了一张飞去中国的机票, 但我在出租车上又醒悟了。因为你说你很希望我们长大后的第一次会面是你来见我。
听爸爸说你夏天就会来,我可以带你去牧场看刚生出来的小羊崽, 我的小花园到那时候会开很多花。还有白色断崖和海岸线, 我们可以骑车去看。
真希望明天一觉醒来就到夏天。]
十八岁的夏天,宋煜与父母坐上了飞往伦敦的航班, 11.5小时的飞行时间, 抵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9时, 不过在这个高纬度的国家, 白昼格外长, 夜色尚未落下, 街道依旧繁华。
乐奕和olva专程来接他们一家三口。尽管有几年不见,但宋煜觉得他们变化不大,乐奕还是那副谈笑风生的模样。
“小煜这个头窜得真快, 上次我一个人回国见你, 好像还没有这么高。”
宋谨笑道:“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你家的有一半欧美人基因,怕不是长得更快。”
olva已经能听懂大半的中文, 用带了口音的英语说没有。
乐奕也摆了摆手,“我家那小家伙可没有你儿子长得快,差至少……”他目测了一下, “半个头吧。”说完他又以一副请勿怪罪的语气,“乐知时放假早,自己收拾了一大堆东西去度假小屋,毕竟那里比公寓和楼房舒服,有他喜欢的花园。本来今天是要求他过来接你们的,但是临时被附近牧场的主人叫去帮忙照顾小羊羔。”
他耸耸肩,“你知道的,他见到小动物就走不动路。”
宋谨和林蓉都笑起来,说起有关他小时候在公园里追松鼠的趣闻。大家说笑着上了车,自然地切换话题,如同每日相处的好友,丝毫没有生疏。
在车里,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宋煜。
毕竟这个曾经在信里写到“等你来了,我一定亲自去接你”的家伙并没有来。
与他每个月都有书信往来的哥哥,事实上比不过一只小羊羔。
宋煜靠在座椅上,看向窗外匆匆掠过的繁华都市,在心里宽慰道,或许是一大群小羊羔。
他和乐知时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是非常久远的记忆,那时候的乐知时大约也只有三四岁,后来很多次乐奕夫妇要带他回国来玩,都因为各种原因告破,大多是因为乐奕的工作关系。印象很深的是宋煜十一岁的那次,他很期待地等着他们来,但最后因为乐知时突然过敏,哮喘作,所以没能坐上飞机。
和现代高效、快速的交友方式很不同,维系乐知时和宋煜之间关系的是一封封手写信。这个主意是天性浪漫的乐奕出的,他认为手机和聊天软件是世界上最坏的明,省略了思考与等待的过程,把一切砸给彼此看,甚至不如一通电话来得温情。
写信是好的,他说,写信的时候你会思考,会有意识地为自己的问候而细细措辞。因为无法触碰到声音和画面,你会把所有的情感都揉在纸与字里,情感也在等待中酵。
另一方面,他认为乐知时即便在英国长大,也需要掌握中文书写的能力,没什么比一个远在故国的兄长更适合做他的陪练了。
他们定下很古怪但有趣的约定,彼此只能给对方写信,其他的交流方式都算是作弊。
于是他们就这样,从宋煜很小就开始与乐知时互通书信,频率基本是一月一次。起初乐知时甚至不太会书写汉字,即便是有乐奕教导,他也更喜欢用直白的绘画和宋煜交流。他第一次收到乐知时的文字信是十岁。
[宋煜哥哥,你的名字可真难写呀。]
明明只有这一句话,十三个字,但宋煜反复看了很久,觉得可爱极了。
再后来,乐知时开始越来越熟练中文的书写,甚至会引用一些他看过的书里的句子,像个小孔雀那样展示自己的中文水平,慢慢的,他开始向宋煜讲述自己成长过程中大大小小的问题,青春期的迷茫和困惑,他都毫无保留地向宋煜倾诉。
或许因为他们相隔遥远,反而产生出一种安全感与美好。这种远距离之下秘密的二人联络,让他们陪伴彼此长大,却又对彼此产生无尽的好奇。
“现在有些晚了,你们倒时差会很累,就不开车去那边了。”乐奕载着他们回到伦敦市郊的房子,安排他们休息,那是联排楼房里很温馨很漂亮的一套寓所,上下两层。olva安排宋煜住进乐知时的房间。
她拉开房门,为了方便用英语向宋煜展示里面的陈设,给他准备洗漱用品,“他是有点小孩子性格的,所以房间里很多东西,你不要介意。”
里面很多很多书,地毯上还有他摊开的一本植物绘本,画板上是画了一半的静物油画,还有很多植物、摆件和乐高,满满当当,但看起来充满了生活气息。
宋煜平静道:“应该是请他不要介意我在这里住一晚。”
“他不介意的。这甚至是他的提议,因为他觉得客房太小了。”olva的脸上浮现出笑意,“不过他说你有洁癖,拜托我在你来之前把房间收拾干净,但是我工作结束得太晚,没来得及。”她说着,拉开衣橱,“小煜,你先去楼下吃点东西。”
宋煜在床边站着,略微低头,视线扫过这张浅蓝色的、看起来是十分干净和柔软的床。
“不用麻烦了。”他对正要忙碌的olva说。
原以为时差会很折磨人,但乐知时的床似乎是有一种可以令人快速入眠的魔力,宋煜躺下去,望着他窗台上放着的六盆小巧的植物,还有他未完成的画,嗅到蓬松被褥里混合着植物根茎、奶油和木质的淡淡香气,陷入昏沉的梦中。
比见到本人更早一步地睡到他的床上,这种行为总有一种微妙的冒犯感。宋煜隔天叠被子时,后知后觉地产生这种念头。
他一转身,看到乐知时贴了许多便利贴纸的书桌,他写英文的字体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写中文的感觉,是一种共通的纤细感,但宋煜没有细看,觉得不妥。尽管这个毫无防备的家伙已经把整个房间的使用权交给了他。
吃过早饭,他们就驱车前往了度假地,那是距离伦敦市一小时车程的乡村,地处英国南部,靠近一处海滨小镇,比起伦敦阴晴难测的天气,在乐奕的口中,那里有全英国最好的阳光。
快到的时候,olva拨出一个电话,宋煜看似无心地望着车窗外的风景,但手机里扩散出的细微声音却对他造成了某种磁场上的干扰。
他仿佛听到了乐知时的声音,但又是失真的、不明确的。
他听见olva叫他的英文名joy,叫他sthart,而乐知时在那头说了什么,他听不清。这一点没来由的令宋煜产生了些许烦躁,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夏季不那么灼热,越过车窗的湿润夏风拂在脸上,感觉柔润,很像乐知时写信的风格。
[宋煜哥哥,听说你那边下了很长时间的雨,很巧的是伦敦也一样。昨天的傍晚突然下雨,我浑身被淋透,原本心情是很差的,但忽然想到你此时此刻可能也在雨中,就产生出一种很甜蜜的心情,感觉你和我其实很近。
一如既往地,希望你能早一点来,我在这里等你。]
车子驶入小镇,大片大片的绿色阔叶乔木,短绒地毯一样的青草坪上错落着蜂蜜色与深灰色的乡村小屋。
“到了。”乐奕将车停在一幢三层高的度假小屋前。他们下车绕到后备箱拿行李。宋煜提了一个黑色的箱子跟随olva进了房子,前院种着白色玫瑰和不具名的矮树,草坪摆放着茶桌和几个摇椅。房子的大门敞着,客厅的装潢温馨、桌子上放着一瓶拧开了的防晒乳、浅蓝色棒球帽和一盒开过的冰牛奶,椅子背上搭了一件红色的棉质短袖。
“他一定在后院。”olva语气笃定。
后院有水声,宋煜听到了。他感觉脚下的木质地板仿佛变成海湾的浮木,感官也变得敏感起来。
阳光在他踏出门的瞬间落到宋煜脸上,视线有些模糊,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像是过曝的底片。他稍稍眯眼,浅紫色的绣球灌木丛显现出来,草叶中,一个雪白的背若隐若现,还有在空中扬起的水柱,一条隐隐伴随彩虹的透明弧线。
“joy!”olva插腰喝住他,“你又用浇花的水管冲凉了!”
水柱一瞬间消失,连同哗哗的水声也停止。
绣球花丛里转过一张惊惶的脸,阳光下的湿散着金色光晕,眼睛很大,通透得像宝石一样。
见字如面。
原来见过的一百多封信,也抵不过惊鸿一面。
但受到责难的乐知时很快又扭头了。紧接着,宋煜听到一句拖着长音的、非常可爱的sorry,看见他雪白的后背盖上了一块宽大的灰色浴巾,从灌木丛的另一头绕出来。
他光着脚踩在柔软草坪,一双白生生的腿,穿着一条藏青色泳裤,身上披着浴巾,但白皙的小腹和手臂依旧遮不住,湿漉漉的头被捋到耳后,露出一双沾水后更纯真的眉眼。
“这是你每天盼着的哥哥。”olva故意用调侃的方式做了介绍。
乐知时有些窘迫地擦了擦自己的手,向宋煜伸出来,与他握了握。冷与暖的体温交融和传递,乐知时垂着的眼睫沾了水珠,微微颤。
他声音也很好听,仿佛为了郑重,特意用中文开口,带着一点不明显的口音叫他“宋煜哥哥”。
一瞬间宋煜的大脑中闪过许多乐知时手写的信,大段大段亲昵的抱怨,充满孩子气的炫耀,和眼前这个人一一对应,生成出一种具象化的甜蜜。
宋煜的嘴角扬起细微的弧度,沉声,带着一点戏谑意味引用了乐知时的口头禅lovly,握着手对他说:“lovlys you.”
乐知时的耳朵尖仿佛被谁掐了似的,在太阳下呈现出半透明的红,他松了手,说自己去换衣服,然后一路跑进房子里,顺走了椅子上的红色短袖。
他浑身都透着一股充满生机的稚嫩感。
再见面是在宋煜三楼的房间,他正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忽然听到敲门声,一回头看见乐知时站在门边,穿着那件令他白得光的红色上衣,和一条黑色短裤。他很自然地走进来,吹干的头很蓬松,褐色微卷。
“你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乐知时略过了开场白,很直接地站到他的面前,无所顾忌地用充满好奇的眼神打量他。
宋煜放下手中的一件防晒衣,也看向他,平静问:“哪里不一样?”
乐知时的嘴角忽然扬起笑意,手臂紧张地摆动了两下,又双手握住,舒了口气之后诚恳道:“比我想的还要英俊很多。”
见宋煜对待这种夸奖仿佛不为所动,乐知时又追问,“是不是有很多人夸你好看?你们学校的女孩儿是不是很多都会邀请你参加毕业舞会,当她们的男伴?”
宋煜挂好最后一件衣服,语气随意地背对他说,“没有毕业舞会,所以也不会有男伴的说法。”
乐知时很明显地表现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那真是万幸。”
宋煜转过来,看见他已经坐在了自己的床上,两条细白长腿伸展开,轻轻晃着,仿佛很愉快。
“你不是很清楚我有洁癖?”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像是被他吓了一下,眼睛睁大了些。但宋煜很快又说,“开玩笑的。”
乐知时表现出困惑,“所以你并没有洁癖。”
宋煜给了更明确的答案,“对你没有。”
他说完,朝门外走,乐知时紧跟着起来,随他出去,告诉他自己的房间就在隔壁,并且企图向他展示自己的阳台,但宋煜并没有进去。这一层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房间,下了楼,二层是两夫妇的卧室,站在楼梯就能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
午餐他们在前院的树荫下吃了烤肉和炸薯条,乐知时很费力地切着一块带了筋的牛肉,坐在他身边的林蓉声称自己下午一定要给乐知时做顿可口的地道中国菜,期待已久的他当即放下刀叉,感激地吻了林蓉的脸颊。
宋煜坐在他的斜对面,抿了一口金汤力,眼睛会偶尔落到乐知时身上,看他神采飞扬的模样。
“你今天去游泳了?”乐奕问乐知时。
“对,泳池的水很冷,而且不干净,所以我才回来冲澡了。”乐知时想起来又为自己辩解。
olva一边分餐一边笑着说:“这可不是你光着身子见客人的理由。”
乐知时的脸又红了,桌子上摆着金汤力和苦艾酒,他一口也没喝,但脸颊浮现出可爱的红晕。宋煜喝了,却毫无反应,低着头,十分细致地切割着一盘牛肉,精准又斯文。
“穿着泳裤是不算的。”乐知时还是忍不住辩驳,“何况我还披着浴巾。”
“没错,光着脚。”乐奕替他补充。
一桌子的大人都笑起来。宋煜抬眼,好乐知时对视,现他会躲开自己的目光,过两秒又移过来,讷讷地问他需不需要鱼肉。
宋煜接过他分过来的一块烤鳟鱼,说了谢谢,然后将自己整盘分割好的牛肉递给他。
“不用交换。”乐知时连忙摆手。
“不是交换。”宋煜站了起来,将盘子放到了乐知时面前,高大的影子笼罩着他,“原本就是给你切的。”
乐知时有些愣,转而小声说了感谢,叉起一口塞进嘴里。大人们开着“有个哥哥真是不错”的玩笑,乐知时的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咀嚼的时候会时不时看宋煜。
饭后的闲暇时光,大家坐在前院喝茶。宋煜坐了一会儿,在摇椅上看了十几页书,有些困顿。于是上了楼,脚步踩到三层的时候,他听见了重叠的脚步。
在房门的后面,他像猎手一样等到了自投罗网的猎物,还收获了一个慌张的眼神。
“你……你要睡觉吗?”乐知时望着宋煜问。
“可能。”宋煜将门开得大了一些,像是一种允许进入房间的邀请。
“你别睡觉。”乐知时很自然地跟进去,甚至抓起他的手腕,“我知道你要来,想了好多天的计划,全英国好玩的漂亮的地方我都记下来,就等着你。现在你却要在这么好的天气睡觉。”
他补充:“你不知道好天气在英国多难得。”
宋煜相信英国人都喜欢谈论天气这一点了。同时他从乐知时身上现了一种奇异的特质,那是从未受到过伤害的人展现出来的纯真和自信,可以毫无障碍地表达自我,不过分羞赧,不因第一次碰面而尴尬,很自然地亲近,并且不害怕被拒绝。
当然,他也无法拒绝乐知时。
“那就按照你的计划去执行。”宋煜想到在车里他的母亲对他的昵称,于是也自顾自加了一句,“小导游。”
乐知时不明白导游的意思,求问过后显得很激动,“我一定会做一个非常厉害的导游。”
他带着宋煜骑车到海湾边,这里没有细白沙滩,海岸线被晒得闪闪光的鹅卵石填充。路边的小店贩卖挤满奶油的草莓华夫饼,乐知时是不能吃华夫饼的,但他回头了三次,于是宋煜说自己很想吃。
“真的吗?”乐知时很惊喜,很快停下车,“我给你买。”
但宋煜只吃了一口,就递给他,说太甜。乐知时用叉子叉了一颗很大的红色草莓,沾满奶油塞进嘴里,含混地说:“还好啊。”
“草莓华夫饼。”宋煜指了指他手里的盒子,“你吃草莓,华夫饼我解决。”
他们达成共识,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某种默契,尽管并不是。
宋煜产生出一种自己好像是看着乐知时长大的错觉,但鲜活的乐知时站在眼前,又有着许多宋煜意想不到的美好细节。他笑起来嘴角浅浅的涡,他说话间抚摸他手臂的动作,介绍城镇上艺术建筑的那种自信感。
“这是英国最开放的地方之一,lgt群体每年夏天都会在这里狂欢和游·行。彩虹色的,很漂亮。”
他谈论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会试探性地观察宋煜的表情。
“是吗?”宋煜淡淡说,“听起来不错。”
海近在眼前,他们穿着鞋走在鹅卵石上,海滩充满了身穿比基尼和泳裤的男男女女。乐知时带着宋煜走到海水边,建议他脱下鞋感受一下。宋煜照做了,他们拎着鞋,咸湿的海风卷起衣摆,潮汐涌上来摸过他们的脚背和脚踝。
“好凉。”乐知时笑得像个小孩,然后靠近了宋煜些许,圆润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脚掌的边缘。他们的脚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肤色稍深一些,乐知时在水底显得更白,像是光的瓷器。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许,甚至用自己的半个脚掌轻踩在他白皙柔软的脚背上,乐知时没有抗拒。
这种动作比牵手更让人觉得亲昵。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脚,水波震荡,乐知时将自己的脚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后仰着脸对他笑。
“你在报复吗?”宋煜说。
“这是交流。”乐知时一本正经。他们并肩站在海水与海风中,手臂摩擦手臂,乐知时低头打量,又将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来,不像是要与他牵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测量宋煜的手腕,但无法圈住。他的指腹隔着皮肤摁压着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鲜活的静脉。
“我有一块手表。”乐知时握着他的手腕说,“很适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细的手腕。
“对,但我只戴过一次,其实……”
他正说着,一个穿着黑色比基尼的棕白人女孩儿朝他们走来,眼神锁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宽阔的肩膀与挺拔的五官。她很热情地站到宋煜面前,问他是留学生还是来旅游,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边的ar里喝一杯鸡尾酒。
乐知时这时候也抬起了脸,眉头稍稍皱起。
宋煜拒绝了,“我已经喝过酒了。”
对方敏锐地感知到他的意思,还有身边这个男孩儿的抗拒,不禁笑起来,“哦,抱歉,我不知道你们是一对。”
乐知时皱起的眉头松开,变成了惊慌失措,尴尬地摇头,又不愿意摇得太死。
“我们……”
宋煜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抓住了乐知时的手腕。那女孩儿说了句不打扰你们约会,就走了。
“我们没有约会。”等她走后,乐知时弱弱地回复。
宋煜松了手,“这么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说郑重一点,也算是赴约。”
乐知时努力地理解着他的话,看见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后残留的淡淡红痕。
“刚刚我没说完。”乐知时看向宋煜的侧脸,“那个只戴过一次的表,是我买给你的。”
“我想给你寄一份生日礼物。”
说好的只能书信往来。
“但这违反规定了,不是吗?”乐知时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现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违反规定的人是我。”
乐知时的睫毛轻轻晃动,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说,“你知道你寄错过一封信吗?”
看着乐知时眼里闪过惊慌,宋煜继续说。
“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笔划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作之后总是会陷入很长的低落期,不健康让我很困扰,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愿意你来见我,希望你来的时候我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我希望你会喜欢真正的我(生病的时候会长红疹,很丑),而不仅仅是信里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实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见你的经历,但我很想念你,人为什么会想念一个没有见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无论生什么,只要能在邮箱得到你的来信,我都会感到快乐。你不敢相信,我在病之后的病床上做了一个有关于你的梦。我们见了面,没有握手,你亲吻了我的脸颊,说lovlys you。
真糟糕,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好遗憾,我希望那个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欢]
“知时。”他第一次用了思索过很多次的称呼,总想写在信的开头,但下笔又动摇。
没写完的最后一句话,宋煜看似冷静地面对面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