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凌波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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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爱你对本文的订阅比例还不够哦~补足订阅即可阅读最新内容哦他事后一直道歉, 但学姐觉得没什么。
“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啦。”
节目做了一半,放音乐的时候他们中场休息,乐知时的肚子叫了一声, 学姐这才想起来他没有吃饭, “啊, 我忘记提醒你带晚饭过来了。”她从包里拿出自己的餐盒,“要不要和我一起吃点?”
盖子打开, 里面是半透明的胡萝卜羊肉馅蒸饺、炸虾和酸辣凉面,看起来都很好吃, 但没有一样是他能吃的。乐知时婉拒道:“学姐你吃吧, 我跟我同桌说了让他给我带吃的。”
学姐以为他只是不好意思,把叉子塞他手里, 乐知时只好说, 他对这里面的很多东西都过敏。
他没有直言自己的过敏原, 因为宋煜在家的时候就一再对他强调, 不可以随便把自己的过敏原告诉其他人, 尤其他还是严重过敏会危及生命的那种。
“这样啊。”学姐只好放弃, “话说上次你开学典礼的时候我也看到了,好吓人,幸好没出大事。”
对啊。幸好哥哥在。乐知时在心里回应。
节目结束的时候学姐还是塞给他一个苹果, 乐知时十分感激地接受了。
晚自习还有十分钟就开始, 教室里同学差不多都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只有负责打扫卫生的值日生还在拖地。赶回来的乐知时大喘气坐到蒋宇凡身边,“……累死我了。”
前座的胡萱转过来, “乐乐我们今天听到你广播了!”她比了个大拇指,“nc!”
乐知时先是很开心,而后又趴下, “但我今天出了好多问题。”
“嗐,完全听不出来。”
坐在三组的一个男生插进来,带十分明显的嘲讽语气,“谁说听不出来,我都听到了,乐知时你该不会觉得自己唱歌很好听,故意不关话筒吧。”
被当面刺这么一下,乐知时有点懵。他平时人缘不是一般的好,跟谁都没过节,也弄不明白这是什么状况。
“甭搭理张晨,”蒋宇凡对着那头翻了个白眼,然后跟乐知时解释,“他神经病,自己喜欢的妹子喜欢你,就对你阴阳怪气。”
乐知时问:“11班那个女孩儿?”
蒋宇凡表情不屑,“可不是,不知道怎么的让张晨知道了。这家伙之前天天往11班跑呢,那叫一个殷勤,结果小女神跟你表白了,不气才怪。”
谁知道乐知时竟然转过脸对着张晨,表情认真,“为什么要生气?”
张晨眼睛都睁大了,“你问我为……”
“你很受伤吗?”乐知时又问。
他是真的好奇,张晨也是真的语塞,只有蒋宇凡乐得开了花儿。
胡萱也帮着乐知时怼道:“张晨,隔俩组我都闻到你身上的柠檬味儿了,真酸。”
张晨气急败坏,“放屁!”
班长拍了拍讲台桌子,用眼神威胁张晨。乐知时见张晨这么生气,想必是真的挺喜欢那个女生,于是心里想着找个机会告诉他,自己并没有和他喜欢的女生在一起,他还可以再试试。
再说了,这个行不通,还可以换一个喜欢嘛。
蒋宇凡本来也还想对线,想想还是算了,转头对乐知时小声说:“乐乐,你说的那个饭团我没买到,一下课我就冲过去了,老板说今天没有。不过我给你买了这个,当当当当!”他从抽屉里拿出一盒自热米饭。
乐知时很吃惊,但声音压很小,“这是什么……”他拿起来看了看,一脸怀疑,“吃这个不会被王老师赶出去吗?”
蒋宇凡竖起食指,一脸老神在在地晃了晃手指,“你放心,据可靠线报,老王今天肯定不会来上晚自习,他的车都已经不在学校了,办公室的保温杯也带走了。”
“可是他昨天还说晚自习讲卷子的。”乐知时记得很清楚。
晚自习的铃敲响,胡萱也转过来小声地替蒋宇凡佐证,“真的。老王今天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来着,刚刚我去抱作业的时候他也不在办公室,而且你看……”
她指了指讲台,“班长都已经坐上去了,今天老王绝对不会来。”
“而且我已经帮你收买了班长,告诉他一会儿就当什么都没生。”蒋宇凡挑了挑眉,“怎么样?你凡哥我是不是还是很靠得住的?”
“好厉害。”乐知时两手给他比大拇指,转而看向自热米饭的包装说明,“我以前还没吃过这种呢。”
“我也没有,不过应该跟自热小火锅一样吧。”蒋宇凡耸耸肩,“放点凉水,然后它就自己加热了。”
“神奇……”乐知时认真地看完了说明书,“我一会儿借口上厕所去盥洗室吃。”
“没事儿,他们都在教室吃的。”
乐知时摇头,“不可以在教室吃东西。”
两人摆弄了好一阵子,按照说明书加上了水。乐知时怀着新奇又期待的心等待着自己的米饭,还是鱼香肉丝味的,应该不难吃。
晚自习的铃声敲响,坐在讲桌前的班长话道:“今天晚自习王老师有点事,不来了。”
班上的人爆出一阵小小的欢呼,浪潮在班长的制止下停息。一切按预期进行,乐知时又开心了几分。
“一会儿我也出去,给我吃一口啊。”蒋宇凡撞了撞他的肩膀,“我尝尝啥味儿。”
乐知时比了个ok,“没问题,一会儿我们一人一……”
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来,乐知时就彻底噎住了。因为一个他怎么也想不到的人走进了他们的教室大门。
班上有女生小声惊呼。
“宋煜?”
“哇真的是宋煜。”
蒋宇凡也吓了一跳,猛拍乐知时的胳膊,“卧槽,你哥怎么来了?”
宋煜什么也没拿,面无表情走上讲台。班长似乎提前已经知道了,顺势下了讲台回到座位,把地方腾给他。宋煜沉默着解开校服衬衫袖口的纽扣,挽起一部分袖子。
乐知时对此也一无所知,脸上的惊讶掩盖不住。周围同学也都抱着吃瓜的心态看向他,仿佛大戏开场前搬好凳子出揣好瓜子的观众。
站在讲台上,宋煜抬头看了眼众人,“王老师有事,今晚不在。鉴于大家面临着升学的问题,他请我帮忙分享一些中考复习备考的经验。”
这番话十分官方,宋煜的表情和声音也都够冷淡,但还是把台下学妹们听得内心激动。
虽然学校里从来没有搞过什么校草选举之类的活动,但宋煜这长相搁哪儿都是人群中心,再加上自带难接近uff和学霸光环,像这种近距离接触还帮着带晚自习的待遇,简直是不敢想的好事。
前排的一个女生抬头询问宋煜,“学长,王老师怎么会请到你过来啊?”
宋煜有点轻微的洁癖和强迫症,低头摆正讲桌上的粉笔盒,回答她的提问也没抬头,只淡淡道:“他以前是我的班主任。”
“居然是同一个班主任?”
“哇……好神奇。”
“那我们是直系诶!”
乐知时也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居然是同一个班主任,照这么说,王谦带完宋煜到初中毕业就来带他们班了。
也是,每次他们家长出面,都是蓉姨负责他,宋叔叔负责宋煜。他们也不说,宋煜也不提,他怎么会知道。
宋煜直接进入了正题,“晚自习第一节课会以分享为主,第二节课大家自己做作业,需要答疑可以到讲台来找我。”
蒋宇凡咳嗽一声,暗示乐知时低头,从桌子底下把手机给他看。手机界面上显示的是没有班主任在的班级群,里面几乎聚集了所有偷偷带手机的同学,热火朝天地聊着。
[今天是不是我们班颜值冲顶的一天?!]
[宋煜长得真的好帅啊,不愧是表白墙的常客]
[你们女生也太花痴了,就会看帅哥,无语]
[什么就会看帅哥,我们女生看起美女比你们还带劲呢]
[乐乐,我觉得还是你长得帅,哥们儿挺你]
[有好戏看咯。]
[乐乐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要来了?]
怎么可能!?
蒋宇凡低头飞快打字。
[我作证啊,乐乐真的不知道,我俩刚刚还以为今天是班长盯着晚自习呢。]
界面很快弹出新的内容。
[好迷啊,他过来代课不告诉你的吗?]
[宋煜不会为难乐乐吧?]
[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敲门?]
乐知时不太想看了,一抬头正巧和宋煜对上视线。宋煜盯人的样子像大型猫科动物,眼神又冷又散漫,看得他赶紧低下头,把桌上的漫画书和自己的写生册都收进抽屉里,拿出教辅,做出一副认真学习的样子。
聊天群里虽然热火朝天,可班上的氛围很安静。宋煜拿起一支粉笔,面对黑板写字。
“距离中考只有不到一年,这两个学期的学习计划很可能会改变你们的排名,所以先要明确目标,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计划……”
正说着,班上忽然间传出奇怪的声音,嗤嗤嗤的,开小火车似的。不少人听见了,扭头张望。
那声音越来越大。
粉笔在黑板上的痕迹滞住,宋煜的手停了停。但他没回头,仿佛什么都听不见似的,继续往下写自己要写的内容。
其他的同学都往声音的源头看,没错,声音的源头就是乐知时,更准确地说,是乐知时书桌抽屉里的那盒自热米饭。
蒋宇凡这时候也撇过头和乐知时对上眼,无声地用唇形出一声卧槽,然后在草稿纸上写了一句话,推到乐知时面前。
[你可以去社会性死亡小组投稿了……]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他去开的门。始料未及的雨在夏夜一拥而入,沾湿了他的头,爸爸怀里包着个孩子,用外套紧紧裹着,进门后蹲下来搂了搂宋煜。
宋煜疑惑地伸手掀开了一点衣服,“这是谁?”
散开的外套下露出一双眼睛,玻璃珠似的。
“这是弟弟。”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打着卷儿,只会说英语,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要改,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但无论多成熟,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看起来笨笨的。
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
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他也不得不承认,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
来他家的第三天,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哭着要爸爸妈妈,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谁哄都不管用。
“你别哭了。”宋煜一走近,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动他,他就自己缠上来,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
“你哭得我头疼。”宋煜绝望了,对着林蓉说,“妈妈,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让他回家。”
林蓉看着他,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过来,很认真地告诉他,“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
宋煜皱起了眉,没有接话。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
“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他没有家可以回了。”
他听得懂“不在”是什么意思。
宋煜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仰头望了望楼上,又回头看向自己的爸爸。
“那他以后会走吗?”
宋父摇头,“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对孩子进行判断,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但事实上,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为一条小流浪狗撑伞。
宋煜也是,哪怕他从小就不是多么有共情力的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抱着抱枕窝在小沙里,脑子里盘旋着宋父说的话。
乐知时长得那么可爱,却没有爸爸妈妈了。
这句话梗在他心里,于是他愈觉得乐知时可怜。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它们下雨天的时候没地方去,只能躲在隧道瑟瑟抖,又冷又饿。
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也打断了宋煜脑子里的流浪狗历险记。他抬头望去,看见乐知时小小一只缩在门边,露出半个小脑袋可怜巴巴往里望着,还打了个傻乎乎的哭嗝。
宋煜望了他一眼,俨然一副小主人姿态,“你干嘛躲着?”见小东西也没个动静,于心不忍,就抬手招了招,示意让他进来。乐知时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过去。小孩子脚底不稳,每一步都踉踉跄跄,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看得宋煜胆战心惊。
好不容易走到他跟前,乐知时就这么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他,脸哭得红,整个人像个快破皮的小桃子。
眼睛都肿了。宋煜又想到父亲说的话,于是给他让了一点位子,让他也和自己一起缩在小号懒人沙上。
一连好几天的雨,好像自从乐知时来了雨就没停过。
他问乐知时为什么要来自己房间,窗外忽然闪过白光。乐知时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震巨大的惊雷截断,他吓得一下子抱住宋煜,整个人都在抖。
虽然宋煜也被雷声吓到,但乐知时害怕的程度比他高出太多,不光抖,还哭起来了。
宋煜最怕他哭,想起来去叫妈妈把他带回房间,可乐知时就是黏住他不放,拼命往他怀里钻。没办法,宋煜只好像个真正的哥哥那样哄他,可他又不喜欢说话,只能捂住他的耳朵,手轻轻拍背。
雷是不会轻易消失的,总是在乐知时的惊吓稍稍恢复之后再次出现,劈一下,之前哄好的就都白费。
他决定找个办法转移小可怜的注意力。
想了一圈,宋煜拿出一大盒玛德琳蛋糕,巧克力流心的,是爸爸出国带回来的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拆开。
便宜你了。
有了甜甜的蛋糕,又有宋煜给他捂耳朵,乐知时不那么害怕了。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两只小肉手捧着蛋糕一口一口咬,突然打雷的时候浑身会抖一下,小蛋糕都掉下去,愣一秒又捡起来,掉着眼泪继续吃。
又好笑又可怜。
“你这么小,怎么这么能吃。”宋煜看着空掉的盒子,只剩下最后一个蛋糕,他拿起来自己咬了一口,里面淌出甜甜的巧克力流心。
乐知时又朝他伸出手,软乎乎地说还想要,宋煜没办法,只好把手里的半个又递给他,“没有了啊。”
最后这半个也被他用同样的姿势吃了个干净,嘴角都是巧克力。宋煜嫌他脏,拿了抽纸给他擦嘴角。
他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大哥哥一样了。
这种突然多出来的类似兄长的身份给了宋煜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有一点负担,又有点愉悦和骄傲。比一百个人对他说“你长大了”更让他信服。
晚上睡觉的时候乐知时也死活不愿意走,哭着闹着要和宋煜一起睡,林蓉没有办法,只好抱着他进了儿子房间。一钻进宋煜的被窝里,乐知时就不哭也不闹了,又乖又安静,贴着宋煜胳膊挨着睡,像个小洋娃娃,还会憋着哭腔乖乖对他说good nght。
他似乎已经对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产生了雏鸟情节,因为打雷的时候他会替他捂耳朵,给他吃蛋糕。
等林蓉走后,宋煜翻身看着闭眼的乐知时,心里想着,多个小弟弟可能也挺好的。就算他黏糊点儿,老挨着自己,倒也不讨厌。他可以带他去江滩公园放风筝,看芦苇,带着他一起去上奥数班,但是这小东西肯定一个字也听不懂。
宋煜的脑海里已经充满了被乐知时黏住的情形。
小孩子总是充满好奇的,但宋煜不是,他从小就格外理智。但当他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哥哥的时候,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天真的新奇。
但也是那晚,宋煜第一次明白做个哥哥没这么简单。
半夜他被乐知时的呼吸声惊醒,他小小的手紧紧攥着他胳膊,每一口气都好像喘不上来。宋煜吓坏了,第一反应是跑下床,去砸爸爸妈妈的门。
急救车的声音比雷声更让人胆寒。宋煜一晚上都陷入其中,仿佛耳鸣。他不听劝非要跟着,于是就在大人身后跑着,看着乐知时被爸爸抱着,那么小,闭着眼睛,嘴唇也不是漂亮的粉红色了。
急诊里的一切都很慌乱,在回忆里就像快速剪辑的混乱镜头,满目灰色,心跳声和乐知时难过的呼吸声是背景音。
直到医生出来,告诉他们没事了,流眼泪的妈妈一下子站起来,爸爸掐灭了烟,宋煜的心才落下来。
“我们初步判断是食物过敏性哮喘。检查了一下过敏原,这孩子有很严重的小麦过敏症,理论上不能吃任何含有小麦的食物的,轻微的临床反应可能是腹泻和荨麻疹,严重一点就会像这次一样,诱哮喘。这些你们做家长的怎么能不注意呢?”
林蓉擦掉眼泪,没有说话,乐知时来的这些天都没有吃任何面粉做的东西,基本都是蔬菜水果和米糊,孩子的父母走得突然,他们根本不知情。
“我们下次一定小心。”宋父哑着声音道。
“过敏可大可小,孩子又才三岁,不是开玩笑的。”医生接着询问,“他今天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
“应该没有的……”林蓉也觉得疑惑,可怎么回忆都想不出有什么小麦制品。
宋煜脑海里的一根弦断了。他忽然明白,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罪犯,差一点就害死了这个那么依赖他的弟弟。原以为只是把最爱的蛋糕拿来哄他,可喂下去的却是毒药。
“他……他吃了蛋糕,是我给他吃的。”宋煜长到这么大,从没有一刻这么焦心,但他依旧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哪怕他真的是无心。
医生叹了口气,“这种情况也常见,小孩子嘛,不也有那种给小金鱼喂食,结果喂太多第二天鱼都死掉了的事吗?都不是有心的。”
这个例子并没有减轻小宋煜的负担感,反而愈加重。
“照着这病的症状,估计吃得不少。”医生又安慰道,“你可能也是太喜欢你弟弟了,所以喂了这么多蛋糕。下次记住了,千万别这样做了。”
小孩子的自责和负担让宋煜第一次明白,原来喜欢也是会造成伤害的。
他以为自己是在收留一只可怜的流浪狗,暴雨时给它撑伞,但事实上,他伸出的是毫无节制撒放鱼食的手,满心欢喜,最后等到的可能是一只失去生命漂浮起来的小鱼。
尽管父母没有责怪,和医生一样安慰他,告诉他这没什么。可从那天以后,宋煜还是有意识地拉开了他与这个弟弟的距离,不过分亲密。他也说不出缘由,可能是那一晚的恐惧和自责始终难平,也可能是他明白了什么是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