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1998夏至 柢步 艳阳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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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死吧,像解剖尸体的变态医生。”
回过身来,傅小司的一张沉睡而安静的脸又出现在眼前。立夏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因为一直以来都觉得小司太威严,而且又冷,还是个没有焦点的白内障,所以很少有机会这么近地打量他。越来越浓的眉毛,黑色,像是最深沉的黑夜,然后是在眼下投出阴影的睫毛,长得有点儿过分。
笔直的鼻梁,薄得像刀一样的嘴,下巴的线条柔软地延续到脖子,然后在耳朵后面轻轻地断掉。立夏伸出手在傅小司脸上隔空做着各种怪手势,看阅读灯在他脸上投下的各种手影,闹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了然后闭着眼睛睡过去。
立夏闭上眼睛躺下几秒钟后,傅小司睁开眼睛,咧开嘴对着睡过去的立夏笑了笑,回过头看了看陆之昂,然后把身上的毯子提了提,示意他“冷不冷要不要毯子”。
陆之昂摇了摇头笑了笑,然后拍拍小司的头示意他继续睡会儿吧。然后像刚才立夏那样把毯子在他脖子处掖了掖。
傅小司在阅读灯微弱的光芒下看着戴着眼镜的陆之昂,心里有很多很多的念头,像是溶解在身体的各个部分里,渗入到每个细胞、每根毛细血管、每个淋巴流遍全身,要真正寻找出来却无从下手。只是看着陆之昂一天天变得沉默,变得成熟而温和,小司总会在心里感受到那些缓慢流动黏稠得如同喷薄出来的岩浆一样的热流,带着青春的暖意在时光的表面上流动出痕迹。
以前的陆之昂总是像个小孩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也习惯了他比自己成熟比自己冷静甚至开始照顾自己的样子。
如果说以前的陆之昂对于自己来讲像个不懂事的任性的小孩,是玩伴,是童年的回忆,现在,则更像是兄长或者比自己成熟的朋友。要小司承认这一点还真的有点儿难度。他记得自己在最开始产生这样的念头的时候,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看有没有烧,因为这种类似“陆之昂还蛮成熟冷静”的念头对于傅小司来说真的是非常另类。
小司记得自己最初产生出这样的念头的时候是在去年夏天,在游泳课上,小司和立夏坐在游泳池边,而陆之昂在水池里沉默地游着一个又一个来回。
那个时候小司第一次感觉到陆之昂似乎会成为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那个时候小司还因为自己肩膀上被陆之昂用开水烫伤留下的痕迹而大惊小怪,而现在,肩膀上的痕迹已经消失了。
小司下意识地摸了摸肩膀上那块其实早就不再存在的伤痕,重新闭上眼睛,眼前出现静谧的蓝色。像是站立在海底深谷,抬起头有变幻莫测的蓝天,还有束形的白光从遥远的天空照向深海。
无数的游鱼。
年华稍纵即逝。
曾经那样清晰的痕迹也可以消失不见,所以,很多的事情,其实都是无法长久的吧。即使我们觉得都可以永远地存在了,可是永远这样的字眼,似乎永远都没有出现过。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之昂,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吗?即使以后结婚,生子,日渐苍老,还依然会结伴背着背包去荒野旅行吗?
你还是会因为弄丢了一个我送你的皮夹而深深懊恼吗?
——1998年·傅小司
立夏翻了下身,看到小司正睁着双大眼睛一副放空的呆呆的样子,而小司转过脸来正好撞上立夏的目光。“哎,睡不着?”小司拔下左边的耳机,递过去,“听歌吗?”
“嗯。”立夏把耳机接过来塞到右边耳朵里去,正好,右耳在耳鸣,“要听的。”
闭上眼睛听觉就会灵敏,因为视觉被隔断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在书上看到的理论,是用来解释盲人听力很好的理由的,当时看了就记住了。
确实有一些道理,在闭着眼睛斜靠在座椅上的时候,耳机尽管只有一半,里面的声音依然清晰。是个女声,在模糊而轻柔地唱着一些缓慢但坚定的旋律,其中有一句立夏听得很清楚:
“你提着灯照亮了一千条一万条路,我选了一条就跟着你义无反顾地低头冲向幸福。”
幸福。幸福是什么呢?细节罢了。
那些恢弘的山盟海誓和惊心动魄的爱情其实都是空壳,种种一切都在那些随手可拾的细节里还魂,在一顿温热的晚餐里具象出血肉,在冬天一双温暖的羊毛袜子里拔节出骨骼,在生日时花了半天时间才做好的一个长得像自己的玩偶里点睛,在凌晨的短消息里萌生出翅膀。
又或者更为细小,比如刚刚一进机场傅小司就背着立夏的行李走来走去帮她办理chck n的手续,立夏想伸手要回来自己背的时候还被狠狠地瞪了一眼得到一句“你有毛病啊哪有男生让女孩子背行李的啊”,又哪怕是傅小司低下头在自己耳朵边上小声提醒飞机上需要注意的事情甚至弯下腰帮自己把安全带系上,又或者现在,即使闭上眼睛也知道小司轻轻地帮自己拉下了遮光板并关掉了头顶上的阅读灯,种种的一切都是拆分后的偏旁和部,而当一切还原至当初的位置,谁都可以看得出那被大大书写的“幸福”二字。
抑或是现在。听着同样的歌曲,飞过同一片灰白色的天空。
立夏想着这些温暖的意象,内心堆积起越来越多的雨水。
那些电流和电子信号经过CD唱机的激光指针,经过银白色的机身,经过细长的白色耳机线,经过耳塞同步传进两个不同的身体里面,激荡起不同的涟漪。这些不同的涟漪夹杂着相同的旋律在世界里游荡,往来的季候风将它在全世界清晰地扩音。
内心里的世界开始缓慢地塌方,像是八月里浸满雨水的山坡在一棵树突然蔓延出新的根系时瞬间塌陷。
泥土分崩离析,渐渐露出地壳深处的秘密。
而同样浸满雨水的还有呼吸缓慢起伏的胸腔,像是吸满水的海绵,用手按一下都会压出一大片的水渍。
放在扶手上的手指紧挨着傅小司的毛衣,温暖的、细腻的羊毛绒线,在皮肤上产生钝重的触感。脖子开始支撑不起脑袋,然后向一边歪歪地倒过去。
倒过去。
脸颊感受到男生利落的肩线。
倒过去。
还有瞬间扑进鼻子的年轻男生的味道。像是夏日午后被烈日灼烧的青草。
又或者是暴雨冲刷出的新鲜泥土的芳香。
之后意识就开始变得不太清楚,那些温热的想法都变得模糊,像是隔了雨天的玻璃,玻璃窗外是时而晃过的傅小司的脸或者陆之昂的脸,窗外雨水在地面的低洼处汇积起来越漫越高,是夏天的暴雨,滂沱的雨水让天光暗淡,地面水花飞溅,有树叶被雨水从枝头硬生生地打下来漂在水面上,有年轻的女孩子提着裙子快速地跑到屋檐下躲雨,有爱耍酷的男生独自在大雨里投篮,白色的T恤湿淋淋地贴在背后的蝴蝶骨上,长头湿漉漉地扎在脑后,画室内在雨天里只剩下暗淡的光线,石膏像和各种水果模型安静地散落四处,而滂沱得几乎掩盖一切的雨声里,却有一笔一画的碳条划过纸张的声音,微弱得如同遗失多年的传说,却可以被毫不费力地听见,在不断重复的“沙,沙”声里,是脑海里1995年的黑白映画,面容寒冷的傅小司从前面递过来的削笔刀和转过身就看见的陆之昂的孩子气的笑容,傅小司还是1995年的傅小司,陆之昂还是1995年的陆之昂,而自己,却是1998年的立夏。在梦境里时光竟然延展出两个左边轴,自己站在这条线上,看着三年前的两个小男孩干净而无声的面孔,窗台上是一只安静的黑猫。而空气突然微微地波动,透明的涟漪在空气中徐徐散开,窗台上的黑猫消失不见,却出现面无表情的遇见,她坐在窗台上,脸靠着雨水纵横的玻璃,目光不知道溃散在窗外的什么地方。而画面就硬生生地停在遇见出现的这一刻,梦中的自己觉得喉咙紧,像是被人用手紧紧地掐住了喉咙,捂着嘴莫名其妙地哭起来。
而窗外,是声势浩大的暴雨,淹没了整个城市。
北京的冬天非常的冷,而且干燥。
脸像是一面被烈日炙烤很久的石灰墙,摸一下可以掉落无数的白屑。那些说着“北京其实并不冷,挺暖和啊”的人全部是骗人。遇见无数次地在被冻得说不出话的时候这样想。那些整天不用出门偶尔出一次门就是直接有车停在门口然后下车就直接进屋的人当然不会觉得冷。他们永远活在暖气和空调的世界里,像是变态生长的花草。
“再变态也比死了好。”遇见悻悻地想。
每天早上在天还没有亮甚至还听不到收音机里放出音乐的时候,遇见就需要起床送报纸。
这一个小区有二十八栋楼,每栋楼有四个单元,订报纸的一共有多少家遇见不知道,只知道她要负责送的就有一百二十家。遇见每天早上要把一百二十份报纸塞到不同的信箱,稍微晚了一点儿还要被骂。
骂人的人很刻薄,并不是因为他们家财万贯,正好相反,也是贫穷的人家,拿着微薄的工资艰难度日,却还是要每日关心国家大事和琐碎八卦,好在茶余饭后的谈论里显得自己满腹经纶,所以更加会因为自己付了钱订了报纸而使用他们微不足道的“消费者权利”。
晚了十分钟都会被骂。有几个变态的中年男人似乎每天很热衷于等在门口算遇见迟到的时间,穿着睡衣站在铁门后面露出一只眼睛,然后等听到了遇见自行车的声音后嘴里就开始不干不净地数落着。尖酸刻薄,一副小市民的嘴脸。像极了他们身上穿着的看上去就是一层厚厚的霉斑的灰色棉衣棉裤。
而遇见多半是低声说一句“对不起”,然后把报纸塞进信箱或者铁门里,转过身骑车离开几米后响亮地骂一句“去死吧”。
北京的风是穿透一切的。无论你穿着多么厚重的衣服戴着多么厚实的手套,那些风总能硬生生地挤过纤维与纤维之间狭窄的缝隙,像跗骨上的蛆一样死死地黏在皮肤上面,像荆棘的种子一样朝着骨髓深处扎下寒冷的根。每个清晨遇见总是觉得自己像是一具行动的冻满冰碴儿的尸体,关节僵死着开合,血液半固化地流动。
在遇见接下送报纸这个工作的第一天,在送完最后一份报纸的时候遇见靠在楼群的水泥外墙上眼泪一直往下掉,喉咙被大口呼吸进的冷风吹得不出声音来,只有泪水大颗大颗地朝脸上滚。滚烫的眼泪,是身体里唯一有着温度的部分。喉咙里是自己从前永远不会出的“呜呜”的声音。
可是眼泪在脸上停留片刻,就化成冰碴儿,沾在脸上,纵横开合,从表向里固化,结冰,扎进皮肤落地生根。
生根是生出疼痛的根。
然而从那之后遇见就再也没有哭过。至少是再也没有因为送报纸这件事情哭过。顶多就是听到有人说起“北京的冬天其实不冷”这种论调的时候在心里暗暗骂娘而已。
真的。就再也,没有哭过。
因为可以多赚二百二十块钱。每个月就可以多存二百二十块。这样离幸福,就越近。那些用年轻的身体硬生生承受下来的寒冷并不是没有价值。
它们的价值是二百二十块。
而送完报纸后就要赶到离住的地方不远但也不近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上班。
依然是骑车,穿得臃肿,除了眼睛其他地方全部罩起来。可是尖锐的寒冷似乎可以在视网膜上凿出一个洞来,然后就像水银无孔不入般地倒灌进身体。
因为是小的便利店,所以只有两个店员,遇见,和一个名叫段桥的男生。
遇见第一次听说男生的名字的时候笑了出来,正着念,断桥,反着念,桥段,怎么听怎么好笑,在那个男生很有礼貌地说了句“你好我叫段桥请多指教”之后,遇见不冷不热地扬了扬嘴角,说了句不知道是嘲笑还是亲近的“名字还真好笑”。而段桥的脸上是一副整吞了一只茶叶蛋的表情。
遇见从上午七点半到晚上七点半,然后男生从下午四点半到凌晨四点半,凌晨四点半到上午七点半便利店关门三个小时。所以,说是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其实是二十一小时便利店。而遇见和段桥同时工作的时间一天内有三个小时。
因为地段不太繁华,又不是在商业区或者校园集中的地段,所以客流量很少,很多时候店里就只有遇见一个人。
头顶开着白色的日光灯,货架整齐排放。偶尔有顾客推开门,门上挂着的风铃会出叮咚的声音。然后遇见就会抬起头说欢迎光临!
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是花在整理货架上,有半个小时是花在结算账目上,有半个小时是用在说“欢迎光临”并露出牙齿微笑上。其他的时间则用来写曲子。
在酒吧唱歌依然是遇见的职业。二十四小时里三个职业:送报纸,便利店营业员,酒吧歌手。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却脚踏实地地存在着。
而那重合的三个小时,是二十四小时里面最普通的三个小时。因为普通,所以温暖着。
就如同我们习惯了自己普通的毛巾,牙刷,枕头,被子,床,台灯,笔记本,日历,所有习惯了的东西,都很普通。可正是因为普通,所以日渐散出美好而温暖的触感,嵌进生命的年轮,一圈一圈地粉刷着苍白的年华。
一天是三个小时。十天是三十个小时。一百天是三百个小时。
小学生都会的算法。不需要大学的知识。不需要微积分。时光被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断层,在生命的平面上逐渐地累积起来。在这些一个又一个的三小时里,出现的话题有:
我的家乡在福建的一个叫永宁的地方,很小的地方啦,遇见你没听说过的。可是我跟你讲哦,那里的大海一年四季都格外壮阔,蓝得让人眼睛都睁不开。
你竟然会作曲?妖怪吗……
明天学校要考试,死定了这次。
今天学校吃饭的时候看到个女孩子好像你,可是因为要赶着来便利店,所以只能匆匆地离开食堂了,没来得及多看几眼,哎。
你说为什么兔子每次赛跑都会输给乌龟呢?按道理说完全不应该的呀……
无聊。幼稚。
这是对段桥的看法。
想念。难过。
这是对青田的回忆。